新約全書逐節匯查-羅馬書13B愛實現律法與披戴基督
【保羅用轉折詞「此外/再者」來標示他的結語。基督說「總要儆醒」,基督徒應在何時睡醒呢?保羅說「現今就是」。我們不作懶人在床上,如同門在樞紐轉動。當從罪的貪戀中覺醒,從體貼和順從肉體的慵懶、傲慢與偏見中覺醒,從靈性乾枯的貧窮、軟弱和愚鈍中覺醒。】
愛實現律法與披戴基督(8-14)
基督徒對人「所當得的/虧欠」都要付清,唯一特殊的是愛的負債永遠無法清償。從利未記(19:18)「愛人如己」的引文,可看出保羅是遵循耶穌的教訓。耶穌曾以這段話列在「第一且是最大的」「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申6:5)的誡命之後,說:「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
保羅在這裡是談論基督徒愛「鄰舍」的中心責任,就是神的十誡第二塊法版的主題。愛不能局限於自己相近的人,應延伸到身邊所接觸的每一個人。這些誡命又禁止以任何方式傷害鄰舍,這是愛的底線。關於律法的爭論攪亂了愛的合一。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愛就成全了律法;因為愛是永不墮落(林前13:8)。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8 愛,從人的角度來說,其實是一種虧欠,因為需要大量的付出。律法,從神的角度看,那就是愛(加5:13-15),神一切的誡命都是基於愛的原則(9節)。僅從外表遵守字句,的確無法行出神隱藏在律法後面的美意。真正的順從是遵守主關於彼此相愛的命令,這樣,就常在主的愛裡(約13:34,15:10)。
猶太人把愛的律變成了重擔(太23:23)。基督的代贖使基督徒從永久性巨額債務人轉化成零債務。因此,基督又賜下一條新命令,要求我們這些已經無債一身輕的門徒,務必彼此相愛,作為彼此盡責的原則和總綱,又作為順命門徒的特徵性標誌(約13:35)。「真摯的愛」就是「祝福那逼迫我們的人」(12:9,14)。
事實上,要是沒有客觀的道德標準,愛心是無所適從的。保羅在10:4提及「愛是律法的終結」後,這裡又說「愛是律法的成全」。儘管律法經常是負面的,愛則是從正面設想;律法針對特定的罪,愛是包羅萬有的原則。但在信徒的生活中,愛心和律法是互相倚賴的:律法給予愛心方向,愛心給予律法靈感。
9 象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9 俄利根說:「愛的債務,永遠在我們身上,離不了我們;這種債務每天都在償付,每天又都欠上了。」保羅指出,當我們真正愛別人,就自然會遵行其他誡命所要求我們作的事。罪的本質在於愛自己。人在真誠的愛中行事,這是沒有律法禁止的(加5:23)。正如一句箴言所說:「愛神,你可以隨你的意思去做。」
我們若是愛人如己,就會切慕所愛的人在身體上、物質上、美名上得好處,就像切慕自己的一樣。這其實是在實行你要別人怎樣待你,你就要怎樣待別人的黃金法則。保羅認為如果一個人忠誠的尋求償付這愛的債務,他自然的會自動遵守一切誡命。他歸納了具體的誡命,列舉十條中的最後五條:
△「不可姦淫」:當出現婚外情,雙方失去控制,讓肉慾泛濫,這不是兩情相愛,而是兩情相害。真正的兩情相悅,是彼此尊重對方的人格,節制自己的私慾。在這敗壞的世代,姦淫的罪經常是以愛的名義行出來,世人幾乎毫無羞恥地濫用這個美好的詞;他們對愛的侵犯,在無節制時,就像殺人和偷竊一樣。
△「不可殺人」:愛永不會毀滅,乃是常常建立;愛常是仁慈,惟恐自己所愛的受傷。愛不以殺戮消除仇敵,只以消除仇恨的方法化敵為友。
△「不可偷盜」:愛所關心的不在乎索取,乃在乎奉獻。耶穌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
△「不可貪婪」:貪婪是不可控制的欲望,試嘗禁臠;愛卻潔淨內心,除去一切欲望。
巴特說:「愛是巨大的積極可能性」。愛是戰勝邪惡(12:21)、否定和摧毀現存事物的「善行」,這絕對無法通過從惡到惡、從革命到反動的循環來實現。愛意味著間接性和權威性的終結。愛從不提出異議,所以愛也無從反駁。愛從不參與競爭,所以愛立於不敗之地。愛從不追求決定,所以愛就是愛。
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0 愛與律法是動機與誡命的關係。愛的起點是不加害與人,不行任何傷害、虧欠、絆倒的事。保羅同時暗示,愛別人的要求,從未豁免我們去遵從神賜下其他命令的責任。人若沒有愛人的心,就不可能守全律法。由於我們的心意未被完全更新,可能誤解愛的要求,仍然需要神的命令來提醒我們。
耶穌創設了一套新的律法,建立在愛神和愛鄰舍這雙重根基上,並以他自己的教訓為焦點。當他吩咐門徒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他是命令他們,將他所教訓他們的去教導萬民(太28:16-20)。耶穌命令門徒彼此相愛。保羅指出,信徒不受律法的束縛,愛人的命令將在末世超越律法的各種誡命。
白晝將近(11-14)
公元六十四至六十六年,羅馬皇帝開始逼迫基督徒,猶太人爆發革命,造成猶太人二度聯盟的崩潰。「現今」,事前的陰影已開始籠罩;這些事並不是基督再臨,以及聖徒身體得贖(8:23)的先兆。在這方面,保羅也不能預先看明,因為那日子、那時辰連人子都不知道,他的僕人自然更無從知悉。
可是保羅看出末世的緊迫性,他對目前傳福音機會的持續性,並不樂觀,但他定意要把握時機,盡力而為。他沒有再用帖撒羅尼迦後書(2:1-12)啟示性的預言,因為他知道,那攔阻黑暗、混亂勢力浮現的約束,可能隨時會被除去,基督徒應當有所戒備。
耶穌曾經說:「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可13:13),他的子民有份於這些危難時,就親身經歷了這句話,「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啟13:10)。耶穌又說:「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21:28)。保羅回應他的主說:「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1 保羅用轉折詞「此外/再者」來標示他的結語。基督說「總要儆醒」(太26:41),基督徒應在何時睡醒呢?保羅說「現今就是」。我們不能作懶人在床上,如同門在樞紐轉動(箴26:14)。當從罪的貪戀中覺醒,從體貼和順從肉體的慵懶、傲慢與偏見中覺醒,從靈性乾枯的貧窮、軟弱和愚鈍中覺醒(弗5:14,彼前5:8)。
現在是做工的時候(帖前2:9),是悅納和拯救的日子(林後6:2),白晝之子總要警醒謹守(帖前5:5-6)。與人坐在黑暗裡(太4:16)、矇昧無知時,神並不鑑察相比(徒17:30),更緊迫了。正是爭戰的時候,「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士16:20)。主來的日子近了(雅5:8),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太25:6)
求主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90:12)。好留意前面的道路,謹慎靈程的腳蹤,因為現在比我們遇上起初的愛的時候,更接近旅途的終點了。我們當在遍地莊稼全部發白時節,加快收割。日子越發縮短,恩典越發加增,我們得救越發接近,在屬靈行動上就要越發快速發力。
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2 黑暗與白晝相對。黑暗是暗示「當前邪惡的世代」,白晝是隱喻舊約預言的「主的日子」,就是基督在榮耀中再來和信徒最後得贖的時候。這裡的意象不是個人性的,是救恩歷史性的。初期基督徒包括使徒們,一度很確定基督將在很短的時期內回來,這兒的字裡行間透露出那些熱切的信息。
夜幕低垂,人們開始放縱情慾,各種竊賊與惡棍伺機而出,為非作歹。但黑暗的統治馬上要結束了,世界的王立刻要被趕出去了(約12:31)。基督再來的時候快到了,他就是那晨星(啟22:16)。我們正站在時間的邊緣線上,當他來時,我們要脫去罪身,以及那些暗昧的罪行(弗5:12),在光明中同得基業(西1:12)。
在這暗夜,白晝之子是四面受敵的戰士。撒但正猖獗一時(林後4:4;弗2:2),所以要「帶上光明的兵器」,就是保護我們的「神的全套軍裝」(弗6:13,帖前5:8)。這是信徒覺醒後立即要做的事,隨著對福音的認識日益清晰,已到了當曉得怎樣裝束自己的時候了。我們要殷勤、聖潔地盼望安然見主(彼後3:14)。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3 聖徒要端正地行在白晝,就像光明的子女(弗5:8),舉止要和福音相稱(腓1:27),盡力做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事(腓4:8),向其他人展現信仰基督的美好。在中東,那裡的人們習慣在日午炎熱以前完成大部分的工作。接下來保羅警告我們提防三組/六種罪:
一是不可「荒宴、醉酒」。以肚腹為自己的神(腓3:19),狂歡派對,開懷縱酒,是浪費在宴樂中(雅4:3下)。我們不可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自己的心(路21:34)。這不是白晝之子應有的行為,因為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帖前5:7)。保羅說,不可與醉酒的相交,醉酒的不能承受神的國(林5:11,6:10)。
二是「不可好色、邪蕩」。「好色」,原文含義是「床」「上床」,是指陷在肉體的私慾、色情的行為裡。色情的念頭和情感,以及色情的眼光、話語、書籍、歌曲、表演、嬉戲,都是不同程度的不潔。這是神在第七條誡命裡所明令禁止的,是標準的外邦世界的罪。「邪蕩」,是指在大眾面前做毫無廉恥的事。
三是「不可爭競、嫉妒」。這也是老我膨脹、醜陋的行為。最好的聖徒也可能爭競、嫉妒。出於放肆不潔的角逐爭先的精神,是從暗中的心意開始。嫉妒因驕傲和貪戀而來,嫉妒又產生疑恨和紛爭。哪裡有荒宴醉酒,哪裡就有好色邪蕩,和爭競嫉妒,所羅門把它們並列在一起(箴23:29-30,33)。
這段經文的最後兩節必然永遠成為著名的章節,因為奧古斯丁就是藉著這兩節經文獲得了重生。他在其所著《懺悔錄》中告訴我們:他走在花園裡,內心沉重,因為他的生活糜爛。他繼續自怨呼喊說:「還要多少時候?還要多少時候?明天又明天,為什麼不是現在?為什麼不就在此刻結束我的腐敗生活?」
立刻,他聽見一個聲音說:「拿起來念,拿起來念。」這好像是孩童的聲音。他苦心思索,想回憶起有什麼兒童的遊戲裡用這樣的話,可是苦思而不可得。他急速地跑回他的朋友亞呂皮烏坐的地方,在那裡他留下一本保羅的書信。「我搶起這一本書,靜靜的閱讀,我的眼睛最先看到的那一段經文:
『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我不再需要再往下念。就是那最後的一句,好似確定的亮光傾入我的內心,一切疑雲,完全消散。我把我的手指放在那一頁上,翻合那書:我滿面安詳的轉向亞呂皮烏,把這件事告訴他。」
神用他自己的話對奧古斯丁講說,領他悔改,使他得救!基督徒應該要活出那新世代的價值,支取福音裡的能力來更新心意,並且轉化為行為。本段11-12a為直說語氣;12b-14為命令語氣,後者作為新約裡勸勉的基礎,是根源於耶穌自己的教訓。耶穌在暗中告訴我們的,我們要在明處說出來(太10:27)。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14 初期教會對信徒生活的教導,為了便於記憶的緣故,常採用一些醒目的詞,「披戴/穿上」就是其中之一。信徒應當「穿上」基督徒的美德,好像穿上新衣服(西3:12)。這些美德既然是他們信主時所領受的,就可以形容他們新的性情就像「穿上新人」(弗4:24),或者說他們的生活就像已經穿上新人(西3:10)。
因為信徒的重生通常是從水和靈的洗禮開始的,所以經上又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有認為在第13節禁戒醉酒、 情慾、爭競後面,應該在第14節接著要披戴警醒、貞潔、節制這些對立的德行。保羅提出「披戴基督」,這足以包括一切了。
因信稱義以後,隨之而來的同步就是成聖以至於完全的地步,所以保羅在這裡寫道:「總要披戴基督」,這是神的兒女生活的總括:一方面,我們在基督裡的客觀地位是以他為義袍,以他為遮蓋;另一方面,我們活出基督的主觀經歷是以他為彰顯,以他為誇耀。
耶穌基督是基督徒所能披戴最好的衣服,所能穿戴最好的軍裝。沒有基督我們就是赤身露體,不成樣子的;其他一切都是汙穢的破布,無花果樹的葉子,破爛的庇護所;神為我們預備了皮衣,這是寬大、堅固、溫暖和耐穿的。在這裡有兩件事是被禁止的:
一是不必費心費力在顧念身體的安排上。二是禁止滿足身體的私慾。不是禁止照顧身體,因為它是需要加油的燈。神教導我們要為今日的飲食禱告,因為身體必需的要考慮,正常的需求要滿足。但不能試探神(詩78:18),去放縱身體的私慾,就是肉體的邪情惡欲(加5:16,西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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