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戴珍妮(Janelle Dykstra Leung)
譯/梁帆鋒
來源/福音證主協會 (1995年出版)
編輯排版/隨手君(ID:suishouchuanfuyinjun)
第貳部分:聖約研讀
15 新約
引言
在本章裡,我們會談及聖經裡最重要的一個聖約----新約。當以色列民在摩西之約的條件下完全失敗,未能遵守律法以滿足神的公義和標準,神便重申對選民的律例,與選民立「新約」。從舊約和新的聖經所提及這「新約」的內容,看到它將 r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延伸,也更清楚解釋如何應驗這無條件的聖約,因為「新約」設立之目的,是要將應許亞伯拉罕的地、後裔和祝福,都按著歷史進程一一實現,直到永遠。
我們曾提及亞伯拉罕之約是一個無條件的約,換言之,神是全權負責這聖約裡所有應許,與「摩西之約」的附帶條件,剛好相反,因為選民要得到摩西之約的祝福,完全視乎他們順服神與否。同樣, 神所立的「新約」,也是一個無條件之約,神立這約的對象也是以色列民,從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2節的記載,知道它是與摩西之約相對的;聖經清楚指明神最後令選民完全降服和信靠他(耶三十二40;結十一19----20,三十六27);而所應許之地(迦南美地)也會全部永遠歸於選民(結三十七25----28)。
一些觀察
新約在新、舊約聖經都有描述,讓我們首先從舊約聖經看一些有關「新約」的重要經文,這些經文包括: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4節,三十二章37至42節;以西結書十一章17至21節,十六章60至63;三十六章24至34節,三十七章21至28節。把這些經文歸納起來,可看到以下的應許:
1.神與選民所立的新約將會是一個永遠的約(結十六60----63,三十七26);
2.新約與摩西之約截然不同,不再是選民離開埃及地之後,他們不能遵守的律例(耶三十一31----32);
3.耶和華永遠是以色列民的神,而以色列民永遠是神的子民(耶三十一33,三十二38;結十一20,三十六28,三十七27);
4.耶和華會將律例寫在選民的心版上(耶三十一33);
5.將來不必特意教導有關耶和華的事,因為所有選民都會認識神(耶三十一34);
6.耶和華會忘記和寬恕以色列民所犯的過錯(耶三十一34;結十六63,三十六33,三十七23);
7.耶和華會賜給以色列民一個新心、一條道路;而以色列民會敬畏神,不會再遠離神(耶三十二39----41;結十一19,三十六26----27);
8.耶和華會將所有應許和福祉,全數賜予以色列民,就如神所應許的災禍臨到以色列家(耶三十二42);
9.耶和華會除去他們的硬心,賜給他們一顆肉心;好叫選民順從神(結十一19----20,三十六26----27);
10.神將會引領被趕散的以色列全家,重回應許之地,永遠居住其中(耶三十二37;結十一17,三十六28,三十七21----22、25);
11.以色列民會將一切偶像,從應許之地全部清除(結十一18,三十六25 ;三十七23);
12.以色列民會享受迦南地的豐盛和祝福(結三十六29----34);
13.以色列民將會只有一個王,和一個牧人----大衛的後裔(彌賽亞);成為一國而不會分裂(結三十七22、24----25);
14.耶和華會永遠居住在以色列民當中,他們永遠拜他(結三十七26----28);
15.聖靈會永遠內住在選民心中(結三十六26----27)。
從以上十五個觀察,知道神對以色列民的計劃仍然是要實行的,因為今天「新約」似乎只臨到一班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包括以色列民和外邦人),對於神在自己選民中履行的祝福,還需待時日應驗。因此,學者對這「新約」,有不同的看法。無論如何,這「新約」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已成就了。如何成就?以色列民在現今的新約中有分嗎?教會是以色列民嗎?以下將會探討這些問題。
一些分歧
奇怪的是,舊約所講述的新約應許,一直等到基督的死才完全成就(參太二十六27----28;路二十二20);在這方面引起不少爭論,究竟誰能領受「新約」的應許?有些人相信「教會」取代了以色列民在神的計劃中的位置;有些只相信這新約是單施予以色列,與教會無關;也有些相信這新約是應驗於以色列民身上,但現時教會也能享受聖約中的祝福和應許。我們先看新約聖經提及有關新約的事,再在這方面加以研究。
如果以字面解經法看舊約聖經所記載的,無疑這「新約」是特別為以色列民而設立,因此,如果選民要得著這聖約的應許,似乎便需等待主再來,在地上設立「千禧年」國度期間才能承受了。舊約聖經所記載有關「新約」的經文,有些是與末世有關(如以西結書三十八和三十九章所記載的「瑪各與歌革之役」;另參耶利米書);我們知道這「新約」論及以色列民的一部分預言已應驗(例如:以色列再次立國),但其他應許(例如:選民不需要再另行教導有關耶和華的事,因為心裡已認識他),顯然還需待時日應驗。
我們試從新約聖經,看看一些有關「新約」的經文(路二十二20;羅十一25----27;林前十一25;林後三2----8;來八8----12,九15----18,十16----17,十二23----24)。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0節和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5節指出「新約」乃因著基督的血而成。在舊約,神以摩西律法來引導選民;在新約,神以基督審判他們。在舊約時代,神的聖潔與公義,是藉著律法的應許和將要來的救贖主彰顯;但在新約時代,神的聖潔是籍著基督顯明,而基督的死更成為了這「新約」的條件。
神過去曾揀選以色列民,也曾暫時撇棄他們,但仍應許他們將來得到救贖。羅馬書十一章25至27節便引用以賽亞先知的話,說明神如何等待外邦人的日子(和合本聖經譯作「數目」)滿足後,在主再來時再次應驗昔日對選民的預言。
新、舊約對比
在討論「摩西之約」與「新約」的分別時,哥林多後書三章2至18節有這樣的分析: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聖靈)是叫人活。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結語
希伯來書有數處經文說到基督是「新約的中保」(來八6,九15,十二24)。在希伯來書十二章24節之前的經文(第18----23節),藉著西乃山與錫安山的比喻,指出西乃山代表恐懼、黑暗、戰兢,而錫安山卻是象徵永活的神和天上的耶路撒冷城,內中住滿天使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從以上經文看到,新約聖經描述的「新約」,都是針對「摩西之約」與「新約」的分別,就如解經學者李察斯(O Lawrence Richaeds)歸納說:「舊約是神在石版上寫律法的記號,是難以達成的標準;新約卻是針對人內心的改變。舊約標榜不能達成標準所引致的審判;但新約卻帶來不斷的寬恕。舊約提供有限度的神人相交的途徑(祭司制度與獻祭);新約卻借著基督,立時將神人關係連接起來。」
從另一層面,也看出新約聖經所提及有關「新約」的經文,都支持一個論調:這聖經包括了以色列民和教會兩者的現在及將來。例如: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0節和哥林多後書三章都論述現時教會如何領受從新約而來的祝福(寬恕及聖靈的工作);雖然此時以色列民仍舊硬心和被撇棄,但羅馬書十一章26至27節也預告將來主再來時,以色列全家都會得著這救贖的恩典。
最後,「新約」所帶來的祝福,其意念是繁於「恩典」這字眼,無論外邦人或以色列民,因著這恩典,都在過去及將來承受神的應許。在舊約時代,選民在律法之下犯罪,只要肯認罪及悔改,便得到神在恩典下的寬恕;在現今的新約時代,以色列民和外邦人同樣得到救恩的喜樂及赦罪的平安,只要人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這「新約」的應許便如數的臨到這人身上了。
歷史文章
今日經文
隨手傳福音,始於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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