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金所涉嫌非吸被立案 離職員工:已離職三年還有影響嗎

2020-12-20 騰訊網

炣燃科技1月13日訊(江丞華) 今日,北京市海澱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警方通報稱,北京通金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立案偵查。

目前,該公司法人已經被警方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通金所前身為北京融許眾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7月由西部金融資產交易(貴州)有限公司(下稱西交所)全資控股,法人代表為楊勇龍。

消息經媒體報導之後,該公司有離職員工即刻在網上向律師諮詢,「之前是通金所員工,離職已經三年,現在公司出事了,對我有影響嗎?」

此外,《炣燃科技》還了解到,2019年8月,在通金所發布《良性退出兌付認選方案》之後,有投資者曾在天涯發帖稱「通金所貪汙腐敗詐騙」,稱通金所高管俞斌、楊勇龍等人合夥侵吞老百姓近15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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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看待員工離職三年又重新回來應聘?
    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1、了解他為什麼回來按理說一般的員工如果離職三年其實已經和公司沒什麼瓜葛了。而且很多已經跳轉到了其他行業或領域。但是三年後他依然會回來應聘,這背後一定有一些動機。可能是他在漂泊了三年後,發現了本公司的優勢與前景。也有可能是本公司的管理鬆散,他想回來「養老」了。老員工離職後又想回來,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機會,利用這個機會一定要好好問問他是怎麼想的,這個時候他也一定盡其所能,如實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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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離職申請表填表日期:姓 名部 門職 位入司時間合同到期日學 歷基層人員:各部門經理 →綜合部部長中層人員:各部門經理 →綜合部部長→總經理高層人員:總經理→董事長《員工離職〈調動〉工作交接表》姓 名服務單位職 務到職日期年 月 日性 別男□ 女□籍 貫
  • 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沒有離職證明,勞動者可能無法享受失業待遇。二、對離職員工的影響。離職證明對員工有什麼用呢?實際上,它決定員工下一步怎麼找工作,享受社保和檔案移交等。認真說起來,缺少了它,可以說以後的路困難重重、步履維艱。一是在找工作方面。
  • 獎金發放日員工已離職,公司可以不發獎金嗎?
    仲裁調解中,某某公司表示,雙方的勞動合同中已明確約定,在獎金發放時或發放前,員工已經離職或提出離職的,則該員工不享有年度獎金。某某公司每年3月份發放上一年度的獎金,但鑑於發放獎金時,王五已離職,故王五不符合獎金的發放條件。仲裁庭審中,由於王五無故未出庭,該案件按撤訴處理。
  • 如何正確出具《離職證明》
    所以,在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之前,應充分審查雙方勞動關係因何結束及是否保留有相應證據。如員工辭職,則要提交辭職報告;員工違紀被開除,要收集員工已經構成嚴重違紀的行為證據、制度依據及已將開除理由告知員工的書面通知;如勞動關係到期終止,要保留勞動關係到期之前已通知到員工到期不續籤的材料等。就如上述案例所言,最重要的是防範離職證明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使得公司多承擔無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