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探索罪錯未成年人分級處遇等制度 專家:多措並舉保護未成年人

2020-12-13 騰訊網

  法制日報記者 杜曉 實習生 楊映瑜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下發《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就「完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機制」提出多項重要舉措。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介紹,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保護未成年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長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將以最高檢成立正式的未成年人檢察廳為新起點,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

  上述負責人稱,重要的有,一是以全面綜合司法保護為導向,規範捕、訴、偵、防一體化工作機制;二是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建立罪錯未成年人臨界教育、家庭教育、分級處遇和保護處分制度,推行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詢問、救助機制,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三是促進法治進校園活動制度化,進一步推進檢察官法治副校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設等工作;四是開展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推動專業化和社會化的有效銜接。

  未成年人保護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此次最高檢發布的《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對於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保護將產生哪些積極意義?對此,《法制日報》記者採訪了業內有關專家。

  犯罪呈低齡化趨勢

  分級處遇因時制宜

  《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稱,「以全面綜合司法保護為導向,規範『捕、訴、監、防』一體化辦案工作機制,探索未成年人檢察特殊業務案件化辦理」。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皮藝軍認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從犯罪學層面而言,還涉及到社會領域的一些問題,因此需要一體化辦案工作機制來予以落實。所謂一體化,簡單而言,就是凡有利於未成年人保護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方式方法都可以被人們共同使用。一體化辦案工作機制需要吸收多個方面的力量,不同部門、不同人群、不同學科、不同社會組織都能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貢獻力量。

  「過去有些人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看成單純的法律問題,僅通過犯罪行為進行定性,這實際上存在較大局限性。特別是當檢察機關不起訴時,接下來往往會出現一些問題,比如這些未成年人該去往何處?該由誰負責?一體化辦案工作機制就能解決這些問題。一體化辦案工作機制要求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同時加強與綜治辦、教育部門、團委、婦聯、關工委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合作,共同凝聚合力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並幫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歸社會。」皮藝軍說。

  《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指出,「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建立罪錯未成年人臨界預防、家庭教育、分級處遇和保護處分制度」。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時,相關部門需要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並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根據這一原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的各個階段,司法機關需要不失時機地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感化、挽救。換言之,適當的懲罰也是感化教育的一種手段,感化教育離不開懲罰,在懲罰進行過程中逐漸轉變為感化教育,這兩者無法截然分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說。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出低齡化趨勢,引起了人們的擔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認為,未成年人犯罪之所以呈現低齡化趨勢,一方面是因為經濟迅速發展,新事物不斷湧現,網絡科技觸手可及,讓未成年人在擴大視野的同時,也提早接觸了一些不好的東西。以網路遊戲為例,雖然有益智功能,但有些遊戲充斥著暴力、血腥等不健康內容,對心智發育不夠成熟的未成年人來說,他們可能會進行模仿。另一方面,不同的未成年人群體的具體情況不同,例如留守兒童,要考慮到教育監護的問題。

  洪道德認為,之所以出現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問題,首先是社會發展比較快,尤其是獲取資訊、知識等手段越來越呈現出多樣化態勢。各種各樣的未成年人教學活動也愈發普及。因此,總體上講,未成年人對客觀事物的認知水平一直在提高,認知年齡越來越小。其次,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一般家庭的經濟條件都越來越好,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兒童身體發育提前。

  據相關媒體報導,去年年底,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教管嚴格,持刀將母親殺害。

  皮藝軍認為,對於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趨勢,除了通常的司法手段之外,保護處分制度是另一種解決方式,同時行政機關對涉罪青少年的處理也需要順應時代做出一定的變化。

  「比如弒母的12歲男孩既不能放到普通學校,也不能放進少管所,因為少管所針對的是14歲至18歲的少年犯,這就可能造成無人看管的尷尬局面。如果保護處分制度能夠建立起來,這些不能在法院進行刑事審判和被判處刑事罪名的涉罪少年,也同樣能得到相關機構和法律的保護。這裡的法律不是指刑事法律,而是指行政法律對於涉罪少年的處理。未成年人司法中沒有單純的處罰,即使未成年人被處以監禁,以保護處分的角度來看,也是對其本人的一種保護。在保護這些涉罪少年的同時,受害人乃至社會安全也得到了保障。過去有些地方對於涉罪少年,除了刑罰就是放縱,這兩種極端情形都是不可取的。對於不夠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特別是具有高度社會危險性的少年犯,需要將其監禁起來並進行矯正,這意味著對他本人的保護和對社會的保護能夠同步進行。」皮藝軍說。

  洪道德認為,首先,要進一步完善刑事立法,將刑事責任年齡適當降低,這是未來需要做的工作;其次,對於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予處罰的未成年人,根據危害行為的後果和性質,決定是否需要送其到工讀學校進行學習。確定將送往工讀學校的未成年人,則進一步依據違法犯罪情節的輕重來確定其本人在工讀學校學習的年限長短。以上措施都可以視為分級處遇制度的具體體現。分級處遇不一定是不同的處理方式,同樣的處理方式搭配不同的時間長短也可視為分級處遇。

  推行一站式詢問制

  避免發生二次傷害

  《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指出,「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詢問、救助機制」。

  去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了以「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據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鄭新儉介紹,「針對辦案中存在的反覆詢問、不當詢問被害人,容易給被害人造成再次傷害的問題,我們逐步推行『一站式詢問』制度,要求在詢問未成年被害人時做好預案,並進行同步錄音錄像,確保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只詢問一次」。

  洪道德認為,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被害人陳述能夠作為一種獨立的證據。對於未成年被害人而言,尤其是性侵案件中的女童,其本人的身心健康特別值得關注,「一站式」詢問可以較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實際上,「一站式」詢問指的是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公安機關對性侵案件的偵辦,一方面監督公安機關對被害人的偵查取證,另一方面爭取與公安機關同步對被害人進行詢問以避免二次傷害。除了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需要在審查起訴階段對被害人進行的調查之外,其他調查則通過「一站式」詢問與公安機關的調查合而為一。

  「簡單而言,『一站式』詢問就是讓被害人到司法機關進行一次作證,目的是防止被害人在訴訟中不斷地接受詢問並回憶起自身所遭受的犯罪行為,同時反覆調查也不利於被害人案情的保密。現在,人們已經充分意識到,讓被害人反覆、多次地回想起被侵害過程會給被害人帶來很大痛苦,對於身心還未健全的未成年人而言,更可能會導致其難以走出陰霾、恢復正常生活。因此,『一站式』詢問對於未成年被害人而言尤為必要。」洪道德說。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中心執行主任黃京平教授認為,過去在檢察工作中,已經出現了「一站式」詢問。但過去主要是一些基層檢察院、辦案機關在做相應的探索。此次最高人民檢察院將「一站式」詢問寫入《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這意味著對未成年被害人的保護將提升到更高的層級。以「一站式」詢問為代表的未成年人保護措施納入到檢察機關的基本工作內容之中,意味著未成年人保護體系將會更加系統、完整。

  《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指出,「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

  皮藝軍認為,對於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需要採取與其他侵害行為不一樣的應對措施。之所以要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是因為針對未成年人的性侵與犯罪分子的生理、心理等因素息息相關。性侵未成年人罪犯的性傾向、性激素水平往往存在異常,特別容易形成累犯、再犯、慣犯,因此需要對性侵未成年人罪犯施加嚴密的監管。當性侵未成年人罪犯刑滿釋放後,要通知其所在社區、村莊,並使家長注意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讓性侵未成年人刑滿釋放人員有接近未成年人的機會。同時避免讓性侵未成年人刑滿釋放人員進入未成年人較多的活動場所,如幼兒園、小學等。這種特殊的監管方式,不僅是法律的規定,也是生理學的必然要求。

  法治教育走進校園

  普法警示雙管齊下

  《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指出,促進「法治進校園」活動制度化,進一步推進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設等工作。開展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推動專業化和社會化的有效銜接。

  據了解,2016年6月,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深化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整治校園暴力工作部署,最高檢、教育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了「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從全國檢察機關選拔了24名優秀巡講人員組成全國巡講團,陸續分赴全國各地中小學校進行巡講。巡講團成員以預防和抵制網絡犯罪和校園暴力為主題,採用未成年人容易理解、便於接受的話語方式,通過播放PPT、動畫短片、微電影,互動小遊戲等方式與學生們展開互動,從而提高學生的法治意識。

  洪道德認為,通過「法治進校園」、上法治課等舉措,一方面能夠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律宣傳普及,使得未成年人知道法律對他們是予以重點保護的,提高未成年人運用法律保護自我的意識;另一方面,也要讓未成年人認識到,未成年人並不是處於「法外之地」,如果未成年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同樣也會受到法律的處罰。法治教育從這兩個方面發力,能使未成年人形成對法律的敬畏之心。

  皮藝軍認為,司法人員進入校園,可以在普法的同時促進校園內部規定的完善和落實,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校園霸凌發生的可能性。

  在皮藝軍看來,除了依靠法律,教育界也應大力提倡依規治校。校規要在霸凌現象出現苗頭的時候就發揮作用,這時依據的不再是法律上的嚴厲處罰,而是校規層面的嚴格處置,使得校園霸凌在出現微小徵兆的時候就得到有效遏制和處理。一般而言,法律是相對滯後的,只有達到違法標準時才能用法律去規制。而校規設立後,一旦違規,就可以立即進行處置。通過完善和落實學校內部的各種規定、措施,可以有效阻止尚處於早期的霸凌行為,而不是等霸凌行為發展到典型階段時再通過司法途徑去處理。比如在輕微霸凌行為出現時,可以依據校規讓雙方當事人當面道歉、達成和解,或者老師與雙方家長溝通,並對實施霸凌行為的孩子進行處罰,包括校園值日、社區義工等,這樣可以從根本上達到管理控制校園霸凌的效果。

  「未成年人保護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司法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尤其是對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輔導,需要專業化的隊伍來進行。要改變過去過於依靠司法機關保護未成年人的狀況,就需要吸納社會工作者、專業團隊的力量。藉助這些專業人員和機構的知識和熱情,既能降低有關部門的工作成本,又能提高未成年人保護的效果。事實已經證明,將未成年人保護這扇大門向全社會敞開,能更好地守護未成年人的成長。」皮藝軍說。

  「與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保護有關的部門、組織、機構之間需要保持密切聯繫,並逐漸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對於司法機關而言,相關部門、組織、機構是落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有生力量。司法機關和相關單位、組織、機構,如學校、婦聯、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要攜起手來,共同創造全社會關心、保護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洪道德對記者說。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韓玉婷 張博 範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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