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與畫(名詞)和普通書寫在線條方面的區別以及書法的本質(本篇是對我的《從線條看書法的本質及與畫的不同之處》一文作了較大修改後寫成的,若有觀點不一致之處,以本篇為準。)一,書法與畫(名詞)在線條方面的區別:從廣義上講,書法的線條與畫(名詞)的線條都用於審美主體的塑造,所以都帶有畫(動詞)的性質。但是,從狹義上講,它們是不同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書法的線條必須是寫出來的。也就是說必須用正確的筆法來『畫』線條。這正確的筆法,應該包括行筆軌跡的一次性以及『提、按、頓、挫』等動作。而畫(名詞)的線條,可以用這些筆法,也可以不用,自由發揮。
2,書法的線條,塑造的審美主體是特定的,一般指文字或帶有文字特徵的形象(以下都稱為『文字形象』)。而畫(名詞)的線條可以用來畫字(就像刺繡可以繡字一樣),也可以用來畫別的東西,塑造的審美主體是廣泛的。3,書法的線條一方面是塑造審美主體的材料,同時也是審美主體的自身部分。因為書法的線條同時也是文字的筆劃。文字的筆劃毫無疑問就是文字的自身部分,沒有筆劃就沒有文字。所以書法的線條對於書法來說是必不可少的、不可取代的。試想,作為書法的審美主體的文字形象離開了書法的線條還能用其它方式表現出來嗎? 而畫(名詞)的線條就不同了。我們知道,物的形體是在光線的作用下以明暗的關係呈現為視覺形象的,輪廓線是不存在的。所以畫中的審美主體可以用線條來畫,也可以用其它的方式來畫。比如:用明暗法,潑墨法等。可見對於畫(名詞)來說,線條不是必不可少的,是可以被取代的,它只是塑造審美主體的材料,而不是審美主體的自身部分。實際上,線條在畫中只是利用人的視覺認知習慣產生審美主體的實體存在的效果的手段罷了。4,既然書法的線條本身就是是審美主體的自身部分。那麼,是對書法來說,線條的美,當然是必須的基本要求。而書法線條高度的美則是我們努力追求的目標。而對畫(名詞)來說,線條並非是主體的自身部分,美,是好事,但不是基本要求,所以通常也無需一定要達到書法線條美的高度。當然,畫中的線條美,有時也可能是強烈的,並對作品產生較大的影響。但是畫中的線條無論呈現出怎樣的美,都只能是材料的附帶價值。以上從四個方面談到了書法的線條的特徵。凡同時具有這些方面特徵的線條我們可稱之為 『書法的筆劃』。 作為概念,這個稱謂全面體現了書法的線條與畫(名詞)的線條的不同。另外,順便談談畫中出現與『書法的筆劃』特徵一樣的線條的問題。首先畫中出現這樣的線條,只能說明『書法的筆劃』除了具有作為『書法的筆劃』的特性外,同時也具有一般線條的共性而可以被畫(名詞)所用。不過,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書法的筆劃』只出現在書法中,如果出現在畫中,那麼它作為『書法的筆劃』的特性,就會因脫離與文字形象的聯繫而失去意義。這時候,無論它多麼有『書法性』,其性質,都只能降格為一般的線條,淪為不再具有審美主體資格的材料。國畫中,不難找到用了較多有這樣的線條的作品。面對這樣的作品,有人可能會讚嘆:『哦,這幅畫的線條真好!』。如果有個人很感動地說:『哦,這幅畫的筆劃真好!』,那這個人一定是超可愛的。畫中出現與『書法的筆劃』特徵一樣的線條,我們可以說這種線條具有書法元素,但不是筆劃。這種線條再多,也是從畫(動詞)的角度組織起來去塑造審美主體的。它們不是審美主體的自身部分,所以不可能讓一幅畫變成書法作品。二,書法與普通書寫在線條方面的區別首先,書法的線條和普通書寫的線條,都是文字形象的材料,同時也都是文字形象自身的有機部分。也就是說它們都是文字本體中的筆劃。但是這兩種筆劃,性質有很大的不同。如前面所述,書法的筆劃必須具備審美特徵,追求高度的美是它的目標,而且這個目標沒有上限。為此,必須要有正確的筆法。而普通書寫的筆劃,只要達到下限的要求就能成立了。在這個下限的要求中,『美』不是必須的。筆劃只要能組合成沒有錯誤的、抽象意義上可以認知的文字就可以了。所以,有無正確的筆法不重要。(不要誤解為普通書寫的筆劃不能有所追求。比如希望達到清晰、美觀、甚至是書法效果。但這些都不是必須的。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寫出來的字沒有錯,能讓人認出來,筆劃就算交代了。)
三,小結以上通過書法與畫(名詞)和普通書寫在線條方面的比較,讓我們弄清了三者線條的區別。比較中,還肯定了書法的線條就是書法的筆劃、書法的筆劃必須用正確的筆法寫出來、同時必須是美的、還有,三者中,只有書法才離不開這樣的筆劃。而且,我還相信,此外也不會再有依賴這樣的筆劃才能存在的其它事物了。基於這些認識,可以說『用正確的筆法書寫美的筆劃』是書法的特有屬性。(字的間架在書法中也很重要,但是,『間架』這種屬性在其它的某些事物中也有存在,並不是書法特有的。)四,書法的本質什麼是書法的本質?是文字形象嗎?不是。比如美術字,就不能稱之為書法。是墨色的濃淡效果或顏色嗎?也不是。這兩樣,畫中都有。好吧,那就是對立統一的因素了?回答也是否定的。因為任何藝術都可以包含對立統一因素的應用。對了,一定是書法能表現人的心靈這一點。這樣說似乎點中了答案。可是仔細一想,有哪種藝術不表現人的心靈?哦,想起來了,不是都說『書法是線條的藝術』嗎?可見線條是書法的本質總不會錯了。可是這回雖然有點道理,卻沒有到位。線條不是書法才有的。一件漂亮的手工毛線衣也可以說是線條的藝術。再說,就算是美觀的、有藝術性的線條也不一定就具有書法性。對不上的東西太多了!是不是像大海撈針一樣?那倒也不是。其實答案已經寫在上文的小結中了。大家知道,一個事物之所以區別於其它事物,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它具有區別於其它事物的特有屬性。這個『特有屬性』就是事物的本質。上文的小結不是已經說到『用正確的筆法書寫美的筆劃』是書法的特有屬性了嗎?所以,『用正確的筆法書寫美的筆劃』才是書法的本質。另外,我還認為『美的筆劃』來自正確的筆法。所以,『正確的筆法』又是體現書法本質的核心。以上只代表我個人的觀點。不當之處,敬請各位書友多加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