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就業性別歧視!九部門:招聘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2020-12-11 21經濟網

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近日印發通知,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提高對婦女錄用標準。

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近日印發通知,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提高對婦女錄用標準。

通知全文如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司法廳(局)、衛生健康委(衛生計生委)、國資委、醫保局、總工會、婦聯、人民法院:

男女平等是我國基本國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有利於推動婦女更加廣泛深入參加社會和經濟活動,提升社會生產力和經濟活力。黨和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對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利、不得實施就業性別歧視作出明確規定。當前我國婦女就業情況總體較好,勞動參與率位居世界前列,但婦女就業依然面臨一些難題,尤其是招聘中就業性別歧視現象屢禁不止,對婦女就業帶來不利影響。為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把握總體工作要求。各地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把解決就業性別歧視作為推動婦女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的重要內容,堅持突出重點和統籌兼顧相結合,堅持柔性調解和剛性執法相結合,堅持積極促進和依法懲戒相結合,以規範招聘行為為重點,加強監管執法,健全工作機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實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利。

二、依法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及各部門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帶頭遵法守法,堅決禁止就業性別歧視行為。

三、強化人力資源市場監管。監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履行招聘信息發布審核義務,及時糾正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行為,確保發布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將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因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處罰等情況納入人力資源市場誠信記錄,依法實施失信懲戒。

四、建立聯合約談機制。暢通窗口來訪接待、12333、12338、12351熱線等渠道,及時受理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舉報投訴。根據舉報投訴,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開展聯合約談,採取談話、對話、函詢等方式,開展調查和調解,督促限期糾正就業性別歧視行為,及時化解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間矛盾糾紛。被約談單位拒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後拒不改正的,依法進行查處,並通過媒體向社會曝光。

五、健全司法救濟機制。依法受理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起訴,設置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積極為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法律諮詢等法律幫助,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法律援助。積極為符合條件的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

六、支持婦女就業。加強就業服務,以女大學生為重點,為婦女提供個性化職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職業介紹,樹立正確就業觀和擇業觀。組織婦女參加適合的培訓項目,鼓勵用人單位針對產後返崗女職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儘快適應崗位需求。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加強中小學課後服務,緩解家庭育兒負擔,幫助婦女平衡工作與家庭。完善落實生育保險制度,切實發揮生育保險保障功能。加強監察執法,依法懲處侵害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特殊勞動保護權益行為。對婦女與用人單位間發生勞動人事爭議申請仲裁的,要依法及時快速處理。

七、開展宣傳引導。堅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強化男女平等意識,逐步消除性別偏見。加大反就業性別歧視、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利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引導全社會尊重愛護婦女,引導用人單位知法守法依法招用婦女從事各類工作,引導婦女合法理性保障自身權益。樹立一批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利用人單位典型,對表現突出的推薦參加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全國城鄉婦女崗位建功先進集體等創評活動。營造有利於婦女就業的社會環境,幫助婦女自立自強,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特長,在各行各業展示聰明才智,體現自身價值。

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履職盡責、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綜合施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招用工行為的監察執法,引導合法合理招聘,加強面向婦女的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教育部門要推進中小學課後服務。司法部門要提供司法救濟和法律援助。衛生健康部門要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各級各類國有企業招聘行為的指導與監督。醫療保障部門要完善落實生育保險制度。工會組織要積極推動企業依法合規用工。婦聯組織要會同有關方面組織開展相關評選表彰,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婦女的關心關愛。人民法院要積極發布典型案例、指導性案例,充分發揮裁判的規範、引導作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婦聯組織等部門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開展聯合約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衛生健康委國資委

醫保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8日


 返回21經濟首頁>>

相關焦點

  • 女性求職被問婚育情況?就業遭歧視,九部門下通知,國家出手了!
    ▼今後招聘不得限定性別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據人力資源部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在招聘環節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等。
  • 女性求職被問婚育情況?就業遭歧視,國家出手了!
    21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要求依法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新規要求,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 「隱形就業性別歧視」不容忽視
    &nbsp&nbsp&nbsp&nbsp就業性別歧視是一個全球性問題。近日,人社部等九部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在招聘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或性別優先,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等。
  • 消弭「女性就業性別歧視」需多方給力
    (6月22日《勞動午報》)  不管是單身女性,還是已婚女性,入職前都要求提供「孕檢報告」,這顯然是一種赤裸裸的「性別歧視」和「就業歧視」行為。同時,這更是觸碰了女性職工的道德底線。  其實,在去年2月21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委就聯合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 微視頻:說說招聘性別歧視那些事兒
    今天,全國婦聯權益部發布《說說招聘性別歧視那些事兒》微視頻,強調進一步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婦聯等九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要求,推動在就業領域深入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營造有利於女性公平就業的良好社會氛圍。
  • 源眾觀察|最難就業季,女性會遇到哪些就業性別歧視?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62個定點城市的調查結果顯示,有67%的用人單位提出了性別限制,或明文規定女性在聘用期不得懷孕生育。從招聘女生時提出「不結婚不生子」的「附加協議」到感嘆聘用女生「增加了企業成本」,大學生就業市場上總會呈現出「男強女弱」的明顯態勢。雖然男女平等已成為我國的基本國策,但社會上歧視女性,特別是在就業上歧視女性的現象還非常普遍。這個畢業季,源眾想談談就業性別歧視的事。
  • 微視頻《說說招聘性別歧視那些事兒》
    全國婦聯權益部發布《說說招聘性別歧視那些事兒》微視頻,強調進一步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婦聯等九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為了進一步貫徹我國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2019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衛生健康委、國資委、醫保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最高人民法院九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注意了!按照《通知》規定,以下行為涉嫌就業性別歧視。
  • 女職工入職被問「是否懷孕」,專家:招聘時禁問婚育
    相關專家介紹,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過程中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如果發布含有性別歧視信息的,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普法活動現場,海澱區仲裁院仲裁員楊坤圍繞「招聘錄用中的性別歧視問題」、「女職工勞動合同的訂立與履行」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講解。
  • 「懷孕被解聘」是一種赤裸裸的性別歧視
    近日,廣東珠海一家物業公司職工鍾玲(化名)拿到了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判決書認定公司侵害其平等就業權。據了解,此案是「平等就業權糾紛」這個新案由在廣東省的第一次司法實踐。(11月18日《北京青年報》)一直以來,許多企事業單位,在人員招聘環節當中,往往存有一定的就業性別歧視現象。
  • 湖北:就業性別歧視將被「聯合約談」
    因為背後暗戳戳隱藏著就業性別歧視呀!面對就業性別歧視怎麼辦?別怕!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總工會湖北省婦女聯合會重拳出擊將對涉就業性別歧視用人單位展開聯合約談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17號)要求,著力解決就業性別歧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
  • 保護女性就業,是否能專門制定反就業歧視法?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春節過去,人才市場又迎來跳槽高峰季,於是國家人社部等九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
  • 【維權服務站】重拳出擊——就業性別歧視將被「聯合約談」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17號)要求,著力解決就業性別歧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用人單位在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有下列情形將被聯合約談:(一)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除外)或性別優先;(二)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三)詢問或變相了解婦女婚育情況;(四)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
  • 非雙一流學生就業受歧視?國家出手了,18個字!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中的性別和身份歧視。有全國政協委員建議,禁止將「雙一流」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門檻!
  • 男女平等了,為何還存在性別歧視?怎麼看就業性別歧視?
    人民網昨天發布《人社部等9部門:堅決禁止就業性別歧視行為》稱,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衛生健康委、國資委、醫保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門發布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說,要堅決禁止就業性別歧視行為。
  • 智聯招聘報告指出:超過81%的女性認為就業存在性別歧視
    >一年一度的"婦女節"又來臨,職場女性群體的就業情況再度受關注。智聯招聘今日發布的《2017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顯示,超過81%的女性認為就業存在性別歧視,其中22%的女性認為就業中性別歧視現象嚴重,比男性高出近8%。1女性感受到的就業性別歧視更嚴重就業性別歧視成為阻礙女性跨入職場的重要負面因素,其危害性顯而易見。
  • 雲南省婦聯調查顯示:婦女就業性別歧視依然存在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張文凌)不給女性筆試或面試機會、限制或推遲生育為錄用條件、招聘時不考慮已婚未育或有二孩生育意願的婦女……在5月9日至11日召開的政協雲南省第十二屆第三次會議上,雲南省婦女聯合會向大會提交提案,呼籲重視婦女平等就業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婦女就業性別歧視行為
  • 【妤姐學法五】復工後在求職中遭遇性別歧視怎麼辦?
    【妤姐學法五】復工後在求職中遭遇性別歧視怎麼辦?在求職中遭受性別歧視該怎麼辦?1.限定性別或性別優先2.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3.詢問婦女婚育情況4.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5.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6.差異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如果女性在求職中遭受性別歧視,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 「中國那些事兒」力促女性職場公平就業 中國的這一舉動贏多方點讚
    時至今日,這個全世界婦女的節日已走過100多個年頭,但這個節日的「硬核」始終沒有變化,那便是讓婦女獨立自強的聲音被更多人聽見。在中國,女性的地位不斷提升,各行各業湧現出無數「巾幗英雄」。中國政府也一直在積極推動婦女事業的發展,積極保障婦女權益。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就提到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中的性別和身份歧視。
  • 企業招聘涉嫌性別歧視,網友卻紛紛點讚:總比把女性簡歷丟了好
    都9102年了,招聘還有性別歧視呢?近日,有網友向言姐投稿,表示某著名連鎖零食公司在招聘時存在性別歧視。根據這位網友提供的截圖,我們可以看到:企業在任職要求一欄中寫到zui hao nan xing(最好男性)。
  • 貴州一單位文秘招聘,男14人女僅1人?省婦聯作出處置
    防歧視法規發布採訪中求職者和HR普遍感受,近一兩年涉嫌「性別歧視」的招聘信息減少的原因,與防歧視法規的發布不無關係:2019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