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求面積的 Pick 公式
Pick 公式、Heron 公式與測量師公式,是數學裡求面積的三個重要公式。本文我們著重在討論其中的Pick公式 ,從問題出發到猜測、發現、檢驗與證明等的發展過程,內容淺白,高中生亦可研讀。
問題起源
好奇與實用是數學發展的動力,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
古埃及人鋪地板時,用同一種大小的正多邊形,結果只能是正三角形、正方形與正六邊形所鋪成的三種樣式(見圖一、二及三)。
這媲美於正多面體恰好有五種,都是很令人驚奇的結果。為了追究背後的原因,他們發現了「三角形三內角和為一平角(180°)定理」,由此證明出鋪地板恰有三種樣式,從而對經驗事實求得解釋(explanation)。
進一步,在正方形樣式的地板上 [即平面正方形格子網或幾何板 (geoboard)],古埃及人又從中玩索出畢氏定理(見圖四),以及其他許多幾何定理。在驗證畢氏定理時,涉及了需計算以格子點為頂點的正方形之面積。
另一方面,基於實際應用,如農夫在田地上插秧或種植果樹(假設種在正方形的格子點上)。顯然,田地越廣,所種的棵數就越多,反之亦然。因此,土地的面積與棵數具有密切的關係,但這個關係是什麼呢?
不論是起於好奇或實用,都引出了下面一個有趣的數學問題:
問題:平面上以格子點為頂點的多邊形,其面積公式是什麼呢?如何探尋它?(見圖五)
本文我們就來探討這個問題。它從發現到證明的過程,都富有思考方法的啟發性,值得追尋。
一維的特例:植樹問題
要追尋一個公式或規律,通常是由特例著手。一個問題的特例,正如其推廣或類推,往往有各種式樣。換言之,一個問題並非是孤立的,而是坐落在由許多問題所連結起來的四通八達的網路上。例如,在上述問題中,將多邊形改為三角形或長方形,就是一個特例的思考方向。也可以將二維平面的問題,改為一維的直線問題,這又是另一個特例的思考方向。找到一個適當的特例,由此切入,逐步尋幽探徑,發現其一般規律後,從而解決整類的問題,這是最令人欣喜的事情。
我們選擇一維的特例來思考,此時不過是簡單的植樹問題。例如:在圖六的線段上每隔單位距離種一棵樹(即在格子點上種樹),兩端皆種,問線段有多長?
我們觀察到格子點可分成內點 (interior points) 與邊界點 (boundary points) 兩類。假設內點與邊界點的個數分別為 i 與 b(事實上 b=2)。顯然線段之長 L 為:
L=間隔數
=i+1
=b+i-1
我們也可以這樣想:如果在相鄰兩格子之中點加以分割,得到許多小段,那麼每一個內點所在的小段皆具有單位長度,而每一個邊界所在的小段只有 單位長度,見圖七。換言之,一個內點貢獻一個單位長度,而一個邊界點只貢獻 個單位長度。因此,線段的長度為:
推廣到二維平面 :
對於平面上以格子點為頂點之多邊形,其面積公式是什麼呢?在上述(1)~(4)的公式中,只有(3)與(4)兩式比較有可能。因此,我們初步猜測多邊形的面積 A 為:
接著是用一些例子對猜測作試驗。因為多邊形有無窮多種,所以即使試驗再多的例子都成立,這都不能代表已證明出我們的猜測,但是只要有一個例子違背(稱之為反例),就否定掉猜測。舉例而言,「凡是天鵝都是白色的」,我們觀察過再多的白色天鵝都無法得到證明,但是只要出現一隻黑天鵝就否定掉這句話了。這種證明和否證的不對稱性值得注意。
現在,我們試驗圖八、九與十等三個例子,列表如下:
(I)b
(II)i
(III)b+i-1
(IV)
(V) 正確面積
10
2
11
7
6
17
5
21
13
12
9
7
16
11
10
比較(III)與(V)行,(IV)與(V)行,我們發現公式(5)與(6)都不對。該如何修正呢?
我們進一步觀察到(IV)與(V)兩行有規律,即相差1,所以我們將(6)式修正為
(式7)
這個面積公式就「適配」(fit) 上述圖八至圖十的三個例子。
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觀察(7)式。仿照一維植樹問題的情形,考慮圖十一長方形。我們發現,一個內點貢獻面積1,而邊界點分成兩種情形:
(i)在側邊上的點,每一點貢獻面積
(ii)四個頂點,每一點貢獻面積。
因此,如果每一個邊界點都看成是貢獻面積 ,則整個合起來就多算了一個單位面積,必須扣掉。換言之,(7)式是一個合理的猜測。
再對(7)式作試驗,例如考慮圖十二、十三與十四,容易求得它們的正確面積分別為4、13與12。另一方面,按公式(7)來計算,分別得到4、13與13。因此,對於圖十二與十三而言,(7)式成立;但是對於圖十四,(7)式就不成立了。我們發現圖十四比較特別,有兩個邊交叉了,這並不是通常所謂的多邊形。如果將這種情形排除掉,只允許邊沒有交又的情形,我們稱之為單純多邊形 (simple polygon),那麼我們猜測(7)式對於單純多邊形都會成立。
豈其然乎?我們用了更多不同形狀的單純多邊形作試驗,結果發現(7)式都成立(讀者應該自己嘗試)。至此,我們更有理由相信,(7)式很可能就是我們所要追尋的公式。下一步,也許該嘗試去證明它了。
(7)式有各種證明方法,本文我們只介紹兩種證法。
Pick 定理的證明
一般而言,數學是先有觀察與猜測(這個階段允許犯錯),然後才有試驗、修正與證明。數學絕不是突然 (out of the blue) 從天上掉下一個公式或定理,然後就要我們去證明。通常數學教科書所犯的毛病就是按「定義、定理、證明,等抽象方式來舖陳,這樣無法看到數學的發展過程。
為了證明(7)式,首先讓我們分析單純多邊形:
(i)最簡單的單純多邊形就是原子三角形 (atomic or primitive triangles),亦即除了三個頂點之外,三邊及內部皆不含格子點之三角形,見圖十五,其面積皆為,並且可用(7)式來計算:+0-1=。因此,對於原子三角形,上述(7)式成立。
(ii)其次,我們觀察到,對於任意的單純多邊形都可以先分割成三角形(即三角形化),再進一步分割成原子三角形之組合(這叫做原子化),見圖十六。
(iii)最後考慮任何單純多邊形 Γ 將它分割成兩個單純多邊形 Γ1與 Γ2,見圖十七。設 Γ 有 b 個邊界點、i 個內點,並且 Γ1與 Γ2 分別有 b1 個與 b2 個邊界點、有 i1 個與 i2 個內點。再設 Γ1 與 Γ2 有 b3 個共同的邊界點,則
所以
因此,公式(7)在分割下,具有加性 (additivity)
上述三個步驟綜合起來,我們就證明了(7)式,一旦猜測有了證明,就成為定理。
文章轉載於: 談求面積的 Pick 公式 蔡聰明 《科學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