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鋸鎖並企圖將兩輛共享單車據為己有,深圳一市民日前被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這是廣東省首例判處實刑的盜竊共享單車案。
資料圖。李博 攝
共享單車共享變「私享」,很多人對於此類行為都是譴責。在茂名,有不少市民反映共享單車被破壞的情況也十分嚴重!
像這種:
不法分子替換共享單車二維碼的
惡意破壞共享單車的
私自將共享單車鎖家裡的
共享單車頻頻遭到破壞和私佔,看到都心疼!
其實,這種惡意破壞和不法分子詐騙行為,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所以,一旦行為人實施了毀損單車二維碼、條形碼、鎖具等行為,就涉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一旦被發現就可能面臨行政拘留或罰款等處罰。
希望大家能文明使用共享單車
1、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2、不將共享單車停放在人行道、盲道、機動車道、消防通道、緊急疏散通道、公園綠地等影響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的地方。
3、設有車籃的共享單車不能將其用於載人。
4、在駕駛非機動車禁止行為中明確列出,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以及不得醉酒駕駛,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等等。
共享單車,共享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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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共享單車用戶體驗報告出爐:用戶規模穩定在9300萬人左右
今天,移動網際網路第三方數據挖掘和數據分析研究機構比達諮詢發布《2018年中國共享單車用戶體驗報告》。這一首份共享單車用戶體驗的報告指出,伴隨行業不斷去泡沫,2018年中國共享單車行業呈現出用戶在高增長後趨穩、用戶對單車騎行舒適度的要求越來越高、城市管理部門對共享單車運維滿意度進一步提高、用戶體驗成為企業競爭的關鍵因素等特點。
《報告》顯示,在經歷前期的無序擴張後,中國共享單車行業出現亂停亂放、押金挪用等突出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社會公共秩序,也造成用戶信任度降低等問題,再加上一部分用戶因押金難退、壞車增多等問題轉而選擇其他交通方式出行,共享單車的活躍用戶從2017年7月起的1.25億人開始回落,2018年用戶規模穩定在9300萬人左右。同時,一線城市也出現了早晚高峰期無好車可騎的情況。
通過對穩定用戶使用共享單車的習慣進行調查後,《報告》發現,居民區和交通站點周圍,仍然是共享單車主要的使用場景;共享單車綠色環保、健身的特性對用戶的吸引力也呈上升趨勢。
《報告》還顯示,2018年,共享單車的騎行舒適度最能影響用戶的選擇,有超過5成(54.2%)的用戶將騎行舒適度視作選擇共享單車品牌的首要因素。在針對用戶騎行舒適度滿意度的調研中數據顯示,摩拜、OFO、青桔以及哈羅單車分別得到35.6、35.4、36.2和35.6分。市場最晚入局者青桔單車,在充分吸取「前輩」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針對性推出優質產品,提高用戶騎行舒適度,獲得第一名,摩拜、哈羅並列第二,OFO墊底。
來源:綜合北青網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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