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學校信息更新時間:2020-06-30 17:29
1.學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採用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
2.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範圍內出臺的有關全國性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政策和規定,但其分值最高不得超過20分,在專業錄取時以考生投檔分(含政策性加分)進行專業安排。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線按照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學校將根據各省市生源質量,對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一般在不超過105%的範圍內確定調檔比例,對服從專業調劑且其它條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檔;對不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在不超過120%的範圍內確定調檔比例,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可以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和徵求志願考生。4.對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辦法:
(1)對招生計劃數1:1範圍以內的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願清」方式進行專業投檔,各專業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即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同一專業志願內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安排專業,無法滿足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自主招生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
(2)對於未完成計劃的省市,學校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徵集志願。徵集或調劑志願的進檔考生只能安排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如徵集志願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餘計劃撤回。
(3)考生高考總成績相同時的專業錄取排序規則:理工類按數學、綜合科目成績高低排序,文史類按照語文、綜合科目成績高低排序;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對於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提供的排序分進行專業錄取。
5. 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關省市公布的方案及辦法執行。在對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時,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信息。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 B,必測科目成績要求為「4B1合格」,同一專業志願內考生專業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後等級」,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AB+。
6.學校按大類招生專業包括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數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各大類所包含的專業以及專業分流方式如下:
(1)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海洋資源開發技術三個專業;新生入學後前兩個學期主要從事學科基礎層面和專業導航課程的學習,第三學期參照學生的專業興趣按照以上三個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分專業培養。
(2)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兩個專業;新生入學後在一二年級修學相同的公共基礎課程和數學類核心課程,學生於三年級選擇專業方向並分專業方向學習。
(3)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兩個專業,前兩個學年實行新聞傳播學科通才培養,從三年級開始按照自願選擇原則分為新聞學和網絡與新媒體兩個本科專業培養。
7.學校經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海洋科學專業(專業代碼:0707H,中國海洋大學-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法學專業(專業代碼:0301H,中國海洋大學-美國亞利桑那大學)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只招收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且學生在校期間不能轉換專業。
8.學校自主招生、山東省綜合評價試點招生、音樂表演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少數民族預科、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港澳臺僑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辦法並執行。
9.學校與中國科學院聯合設立「菁英班」、在國際教育學院設立「中法班」、在管理學院設立「ACCA(國際註冊會計師)課程班」 、在經濟學院設立「CFA(註冊金融分析師)實驗班」等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從當年新生中選拔學生,和國內外著名教育科研機構聯合進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
10.錄取結果等信息將通過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渠道和學校校園網公布。學校根據經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准備案、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中國海洋大學2009年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是有80多年歷史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麗、氣候宜人的海濱旅遊城市──青島。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專業簡介
本專業培養具有良好音樂藝術素質,掌握音樂表演藝術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能在專業文藝團體或部隊、企業文藝團體從事音樂表演,或在各類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從事音樂表演教學與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學制四年。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6700元(如有變動,按2009年山東省物價局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本專業擁有一批包括博士生導師在內的高水平專業教學人員,同時還長期聘請國家交響樂團、中央音樂學院、青島交響樂團、青島民族樂團等單位的著名專家承擔演奏、演唱等專業主幹課的教學工作。
本專業注重音樂理論教學,同時強調實踐教學和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在強化學生專業基本技能訓練的基礎上,開設充足的音樂理論課和專業技能課供學生選修,滿足學生多樣化的求知慾望,使學生能夠挖掘潛力、發揮優勢、全面發展;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還須參加大量的藝術實踐活動,舉行年度音樂會、畢業音樂會,要完成畢業論文、通過畢業論文答辯。
二、招生計劃
2009年本專業招生計劃為60名。
招收項目包括:各種管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管樂器、銅管樂器、打擊樂器、豎琴等)、民族樂器(拉弦樂器、彈撥樂器、吹管樂器、打擊樂器等)、聲樂、鋼琴、手風琴等。
為更好地搭建學生管弦樂隊、合唱隊教學實踐平臺,今年尤其歡迎低音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豎琴、大號、男高音、女中音(或女低音)專業考生報考。
各項目具體招生人數,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生源情況研究確定。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國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四、考點設置及時間安排
我校考點設在中國海洋大學藝術系辦公樓(十號教學樓前),地址:青島市魚山路5號,報名時間: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考試時間:2月13—15日。實際考試時間將根據報考人數多少進行調整。
五、報名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按以下要求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
1、填寫完整的《中國海洋大學2009年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考試報名表》(可事先從中國海洋大學招生網頁下載填寫,也可現場領表填寫)及近期相同底版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張(照片背面註明姓名)。獲獎考生須提供本人獲獎證書或音像資料等證明材料。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無身份證者不予報名),若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發藝術專業報考證,請務必攜帶該證及複印件,報名時將該證的複印件及身份證複印件同時粘貼到報名登記表背面。
3、考生須按山東省規定標準交納報名考試費,進入複試者須另行交納複試費。
上述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報名考生,由學校發放《中國海洋大學2009年音樂表演專業準考證》。考生須持身份證(或身份證明)、準考證及所在省份統一發的專業報考證,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所報考科目的考試。
六、考試
(一) 專業考試
1、初試:
器樂:各演奏樂曲一首;
聲樂:各演唱歌曲一首。
2、複試:
(1)主科(佔總分的80%):
器樂:
鋼琴、手風琴:演奏樂曲三首(其中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中大型樂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管弦樂器、民族樂器等: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根據不同樂器特點現場抽查音階、琶音練習,一律背譜演奏;
聲樂(美聲、民族唱法):
演唱歌曲(中外作品均可)兩首(不可重複初試曲目),伴奏由考場統一安排,適當收取伴奏費。
(2)輔科(佔總分的20%):
視唱練耳(面試,包括視唱和聽力測試)佔總分的10%;
樂理常識(筆試)佔總分的10%。
考生參加考試的路費、食宿費自理,考試文具自備,除鋼琴外其它樂器一律自備。
3、專業考試合格證的發放:
我校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和我校各藝術項目需要的人數,按照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名單,在我校招生網頁上公布,並按考生登記的地址寄送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二)文化考試
考生憑我校所發的專業考試合格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七、錄取
1、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專業測試,考生須通過該專業測試。
2、對高考總分超過我校音樂表演專業投檔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其報考志願和我校各藝術項目招生人數,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其有關科目考試成績的高低,德、智、體全面考核,分項目擇優錄取。對於專業考試成績特別優秀、高考分數雖未達到我校錄取線但高於其所在省份規定的文化控制線的考生,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並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錄取。
八、其它
1、我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藝術類專業的招生工作,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0532-66782733)。
2、對在考試過程中違紀、作弊考生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測試違規處理規定》執行。
3、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後進行嚴格複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4、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我校有關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考試的最新信息將及時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wwww2.ouc.edu.cn/zsb)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查詢。
九、聯繫方式
1、電話:0532-66782426、66781723
傳真:0532-6678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2、諮詢時間:每個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間(1月17日至2月20日)請通過電子郵件或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的在線問答留言與我辦聯繫。
鄭重聲明:我校音樂表演專業的考試、錄取結果統一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答覆。我校未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後果,我校概不承擔責任!
附件:中國海洋大學2009年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考試報名表(點擊下載文件)
中國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8年12月
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
我校2009年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共計55人,分別為內蒙古10人(文科4人,理科6人)、雲南8人(文科5人,理科3人)、貴州9人(文科5人,理科4人)、青海9人(文科5人,理科4人)、甘肅10人(文科5人,理科5人)、寧夏9人(文科5人,理科4人),主要招收用漢語授課且高考語文為漢語的少數民族考生,屬於國家指令性定向招生計劃,考生填報志願時以省(自治區)招辦公布的計劃為準。
在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少數民族預科班,是黨和國家為少數民族地區培養專門人才而採取的一項特殊有效措施,是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促進民族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和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的需要。少數民族預科班生源為當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入學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標準不低於我校在該省(自治區)本科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
按照教育部的統一安排,我校2008年招收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安排在黃河科技學院(河南鄭州)進行培養,被錄取的預科新生持我校發給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直接到黃河科技學院報到。
預科生在預科學習階段的管理主要由黃河科技學院負責,我校予以協助。預科結業考核合格者,我校根據學生的德、智、體狀況,結合學生的志願確定專業,發給錄取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同當年本科新生一起辦理報到手續。預科結業考核不合格者可保留一年預科學籍,考核仍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內地西藏班招生
我校2009年內地西藏班招生計劃為英語專業,文科10人、理科6人,屬於國家指令性定向招生計劃,生源範圍為教育部指定的內地西藏班應屆高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的招生工作實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單獨劃線、單獨錄取」的辦法,錄取後嚴格按我校收費標準交納學雜費,對貧困學生採取相應的資助措施。
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
我校2009年內地新疆班招生計劃為公共管理類,文科4人、理科11人,屬於國家指令性定向招生計劃,生源範圍為教育部指定的內地新疆班應屆高中畢業生。內地新疆班的招生工作實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單獨劃線、單獨錄取」的辦法,錄取後嚴格按我校收費標準交納學雜費,對貧困學生採取相應的資助措施。
教學與培養特色
學校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通識為體、專業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注重學生個性的培養和特長的發揮,培養具有民族精神和愛國情操、具有科學素質和人文修養、具有全球觀念和競爭意識、具有創新思想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學校實施以「有限條件的自主選課制」和「學業與畢業專業識別確認制」為核心的教學運行管理體系,開展新時期、新內涵的大學精英教育,為學生多樣化的自由和全面發展提供廣闊空間,為學生「學(習)在海大、創(新)在海大、成(才)在海大」提供有力保障。
1、實行「套餐+單點」式的選課制,學生可以根據社會需求並結合自己的特長和興趣,適時調整職業取向,按照學校規定在全校範圍內跨年級、跨專業自主選修課程,以實際選課學習情況確定畢業專業。
2、實行彈性學制,本科基本修業年限為四年,提前達到畢業要求的,可以申請提前一年畢業;四年內未能達到畢業要求的,可以申請延遲一年或兩年畢業。
3、推進本科教育國際化,在中-法、中-美、中-韓學生交流項目基礎上,發展其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使更多的學生在校期間有國外學習經歷。
本科生選課指導
選課制是學分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生只有通過選課才能獲得參加課程學習和考核的資格,學生選課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和程序。
一、選課前的準備工作
1、在專業指導教師或班主任指導下,查閱所修專業的教學計劃,了解所修專業的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和畢業要求;
2、根據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學分要求以及學生本人初步確定的修業年限(基本修業年限為4年,最短不少於3年,最長不超過6年),初步確定每學期應該選修的課程;
3、根據每學期教務處公布的開課計劃,初步確定下學期要選修的課程。每學期學生選課的總學分不能少於15學分,一般不得超過35學分。對於特別優秀的學生,經個人申請、所在院系同意、教務處批准,允許超學分選修部分課程。
4、每學年學生交納學費後才能選課。因家庭貧困暫時無法交納學費的學生必須經學校學生處和財務處批准後才能選課。
二、選課
1、學生選課通過中國海洋大學教學管理系統進行,一人一個用戶名和一個密碼,學生第一次登錄後,應儘快更改自己的密碼,以免信息被其他人更改。
2、學生選課通過初選、複選、補選三個階段來完成。每個學期具體的選課時間見每學期的選課通知。
新生選課一般安排在開學軍訓期間進行。
3、每個學期學校為每名學生設置100分的權重分,學生可以用權重分來反映自己對選修某門課程願望的強弱程度,權重分只適用於課程初選。
4 、優先權由先到後的順序
(1) 專業課:本專業學生、重修學生、權重分。
(2) 通識必修課:重修學生、權重分。
(3) 通識限選課:新生、選課先後順序。
(4)通識任選課:選課先後順序。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學生要對自己的選課決定和行為負責,選課應由學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因學生本人漏、錯選造成的後果由本人自負。
2、有先修課要求的課程要在修完先修課後才能選修。
3、學生選課後未按規定參加考核的課程以曠考論,曠考的必修課程必須重修。
4、學生選課時要避免上課時間衝突。
5、學生選課時要及時向專業指導教師諮詢有關情況,避免盲目選課。
6、學生應經常上校園網瀏覽,及時了解選課的有關信息。
其他
1、 我校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全程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通信地址:青島市松嶺路238號,中國海洋大學監察處,郵政編碼:266100,電話:0532-66782733)。
2、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