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解除合約,但合約已經生效滿兩年,解除無效

2020-10-03 理賠幫

基本案情:

投保經過:2016年5月18日,殷某在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壽險及相關附加險,其中附加險重大疾病保險的基本保險金額為200000元。2016年5月19日,本保險合同生效,且已繳納三年保險費用,共計20850元。

出險經過:2017年4月22日,殷某診斷為甲狀腺惡性腫瘤,並進行了相應手術。

理賠結果:事後,殷某曾多次與保險公司公司的業務員聯繫催問,保險公司一直未予理賠。殷某向保險公司交納第四年度的保費時在網絡上查詢到其保單處於終止狀態。保險公司應當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付,但保險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賠付。

法院審理

保險公司辯稱:

1、我公司調查原告的病例發現,原告在2010年就曾因右側頸部腫大至醫院檢查,發現甲狀腺結節,後每年隨訪,且在病程中,腫塊增大明顯。但原告投保時並未如實告知當時甲狀腺已經存在的問題。

2、原告這一行為,違反《保險法》第十六條和《保險公司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第9條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截至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合同生效尚不滿兩年,根據保險條款,我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拒付保險金,並不退還保險費。

法院判決要旨

爭議焦點:被告保險公司是否能夠合法解除合約?

法院認為:

1、本案的爭議是被告是否有權依據原告違反如實告知義務解除本案所涉保險合同、不予給付保險金。我國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上述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2、本案中,原告殷某於2017年4月因甲狀腺惡性腫瘤住院,於2018年12月申請理賠,並未違反法律及保險合同的規定,故被告保險公司認為原告殷某故意拖延申請理賠的時間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而被告保險公司提供2019年3月19日的錄音認為其在電話中已通知原告解除保險合同,這一時間距原、被告雙方之間的保險合同成立的2016年5月19日已超過二年,根據前述規定,被告保險不得解除保險合同。而原告殷某於2017年4月22日被診斷為甲狀腺惡性腫瘤,屬於《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第3.3條中約定的由被告保險公司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屬於保險事故,因此被告應當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法院判決:最終判決保險公司向原告支付保險金20萬元。

本文轉自「理賠幫」公眾號或官網,理賠幫匯聚1000+律師、保險理賠維權專家,在這裡您可得到免費的保險理賠維權諮詢。

相關焦點

  • 解除運營商合約有多難?中國移動:很簡單,等上八百年!
    不過所幸的是,現在聯通、電信和移動的合同期一般也不會很長,也就一年或者兩年,通常用戶的選擇就是忍耐,忍到合約到期然後解除。 不過也不是每個用戶都能獲得一個正常的綁定合約的待遇,在某些時候,電信運營商,不管是電信還是移動,為了讓用戶一輩子綁定在自己業務上,總能給你玩出一些花樣出來。
  • 解除套餐合約限制或成爭議焦點
    7月31日晚,工信部開始就《攜號轉網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這是否會引發消費者提前終止套餐合約的「解約潮」?不少電信從業人員表示擔心。而對於用戶來說,則希望管理辦法能有效打破攜號轉網的各種隱形門檻。
  • 所謂「停薪留職合約」是否有效?
    可2005年2月工廠又發出通知,敦促石女士在3月底前必須辦理手續,否則就解除勞動合同。石女士由於多年在外經商,必定不再回廠上班,於是工廠傳說因石女士未遵守通知按時回廠上班,違反了工廠的管理規定,按職工管理處罰條例解除將沒有任何補償。石女士卻認為自己和工廠的勞動合同已滿,其後又沒有續籤合同,如今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所以工廠解除應該給予經濟補償。
  • 金曉鍾與CUBE解除 網友:心疼Pentagon
    【金曉鍾與CUBE解除 網友:心疼Pentagon】據知情人士透露,金泫雅近日已經確定將和男友金曉鍾一起離開公司,最近正在與CUBE娛樂進行告別流程,並表示CUBE是以解除合約的氣氛來處理與泫雅的矛盾。而泫雅也對最親近的人表示:「和CUBE的緣分似乎到此為止了」。
  • 文娛法律丨卜凡回應坤音娛樂聲明,經紀合約是否能夠單方解除
    當晚卜凡通過微博帳號「凡星時光集」回應坤音娛樂的此次聲明,稱其已經通過書面發函的方式與坤音娛樂解除經紀合約,此事正在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坤音娛樂以合同義務約束第三方。近些年來,藝人單方提起解約的情形並不少見,卜凡與坤音娛樂的糾紛也並非個例,究竟是哪一方違約,相信本案判決會給我們一個最終的答案。但仍有必要探討藝人解約的情形和涉及到的法律問題。
  • 合同解除:解除合同的途徑包括哪些?解除的生效日期
    解除的生效日期是什麼時候在合同解除需經有關部門批准時,有關部門批准解除的日期即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關部門批准時,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之時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時,或者由雙方當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 合約結束他退出組合離開公司,粉絲表示支持
    與TS專屬合約到期,B.A.P成員ZELO崔凖烘退出B.A.P。TS方面在24日表示「經過討論,ZELO 於2018年12月2日與本社專屬合約到期,退出B.A.P。」在此告知大家,本社與B.A.P的ZELO專屬合約結束。本司與ZELO從2011年12月2日籤約至今,面對合約到期在即,曾經歷過多次的商議,最終決定於2018年12月2日終止合約,雙方也已協商好,ZELO最終將退出B.A.P。本社非常感謝到最後都全力以赴的ZELO,也約定將為ZELO帥氣形象和未來應援。
  • 兩年分居可以解除婚姻關係嗎
    很多因為長期分居,而想要離婚的夫妻認為,只要超過兩年時間就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這其中也有很多誤解的成分那麼兩年分居可以解除婚姻關係嗎?下面 魏學全律師 就帶大家了解一下相關法律問題。  一、兩年分居可以解除婚姻關係嗎  分居再長時間也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很多人誤解了自動解除婚姻關係的定義,認為只要分居超過2年以上,就算是已經解除婚姻關係呢?這是完全錯誤的。
  • 【以案說法】保險公司單方解除合同 出險後車主能否索賠?
    【以案說法】保險公司單方解除合同 出險後車主能否索賠?男子要求其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但公司卻辯稱,雙方保險合同因男子申請退保,保險合同已解除,事故未發生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拒絕理賠。明明剛購買的保險,自己從未申請退保,怎麼說解除就解除了?經問詢得知,保險公司認為其售賣的交強險不符合規定,已經單方解除保險合同,並將保費退還了男子。說好的購買保險,轉移風險,因為對方一句話就這樣沒有了。
  • 籤了3年的專車合同,公司突然將車拖走:你們的合同被強制解除了
    這些司機供職於曹操專車,他們與公司籤訂了三年的合同,繳納了1萬元的保證金之後,成為了曹操專車的員工,公司提供車輛,在平臺上向司機派單,司機則要向公司上交一部分的收入。可如今三年的合約尚未到期,公司的人卻強行將車開走,部分員工甚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管理人員強行申請了離職。
  • 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無效的情形
    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無效的情況一、正常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 陳雪凝合約糾紛,搶人大戰底線何在?
    經音樂先聲查閱,該公司至今已經融資4輪,其中不乏一線VC,新浪微博就曾領投了兩輪,太合音樂集團也在股東之列。但隨後陳雪凝方立即發起反訴,陳雪凝方宣稱合同需要陳雪凝的法定監護人籤字後才能生效,而當時只有陳雪凝一人在合約上簽了字。由於籤約時陳雪凝還差3個月才滿18歲,故一審時,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認為陳雪凝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而判定合約無效。
  • 大學生活 | 經紀合約陷阱
    但是很多通告又有一些陷阱,尤其是長期的經紀合約等,作為涉世不深的大學生,容易傻傻分不清楚,稀裡糊塗就給籤了,後期發現有問題只能配一筆幾千幾萬的違約金脫身。昨天,又有一位學生給我發了一份網紅合同,讓我看看是否合適。包括上一條推送那位很漂亮的小姐姐也遇到過類似的經紀人、經紀合約。
  • 這類員工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無效)
    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無效的情況一、正常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
  • 生母購買保險卻被「繼母」解除 保險公司需擔責
    孫英後將合同解除,並從保險公司處領走保險單現金10412.76元。法院認為保險公司未盡到完全審查義務,最終判決保險公司退還劉青保險費10412.76元,並支付劉青經濟損失12295.08元。  2006年10月31日,劉青的生母李麗作為投保人向某保險公司投保,自2006年11月2日起每年繳納保費1100元至2016年11月1日止,劉青為被保險人,保險期限75年。
  • THE ROSE提出的專屬合約效力終止假處分申請遭駁回
    樂團 The Rose 今年提出與經紀公司的專屬合約效力終止假處分的申請,但是日前遭法院駁回申請。The Rose 在三月的時候,表示因為經紀公司 JnStar Company 強行要求他們消化無理的行程,也沒有給他們正確的結算資料,因此決定與公司解約,並向法院提出專屬合約效力終止假處分的申請。
  • 什麼叫合同解除權?公司業務、貿易等人士很重要的法律知識
    甲、乙方兩公司籤訂《房屋租賃合同》,項目總建築面積為3500平方米,範圍為房屋使用權證下的全部即地下一層和地上二層,還包括周邊配套建築。目的:高檔經營餐飲,租金標準第一年200萬,以後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礎上再加5%作為當年的租金。
  • 又是合約糾紛!Sunshine被要求退賽 模仿蔡徐坤?
    又是合約糾紛!Sunshine被要求退賽 模仿蔡徐坤? Sunshine1905電影網訊 昨日(4月24日),Sunshine組合被曝出原經紀公司信念互動發出律師函,稱Sunshine組合違約擅自參加選秀節目,並督促節目組禁止三人參賽
  • ETS宣布終止ATA獨家代理託業合約
    北京時間12月11日,ATA向SEC遞交文件,ETS( 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教育考試服務中心)宣布終止關於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家代理託業((TOEIC,Test of English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 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構成違法
    可是,公司仍然按照這條規定與她解除了勞動關係。伍曼尼認為,《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2)項明確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而她是一個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比較短,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因此,她雖然達到50歲的退休年齡了,還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為此,雙方之間產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