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的贍養協議,對於所附條件有哪些要求?

2020-10-11 法妞問答

  贈與合同與一般合同不同,它是一種單務、實踐合同,在贈與合同中附條件是一種贈與方單方贈與財產時附加的條件,要求受贈方在接受財產時必須履行所附條件。那麼附條件的贍養協議,對於所附條件有哪些要求?

  網友諮詢:

  附條件的贍養協議,對於所附條件有哪些要求?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許建斌律師解答:

  附條件的贍養協議對於所附條件的要求:

  1.不得約定附條件履行贍養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能附帶任何條件。

  2.不得處分被贍養人的財產,贍養人之間籤訂的協議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處分。

  3.徵得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就履行贍養義務籤訂的協議,必須徵得被贍養人的同意。

  《繼承法》第三十一條,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籤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籤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許建斌律師解析:

  附義務贈與合同與目的性贈與合同區別,主要是在於附義務贈與合同是受贈方必須承擔一定給付義務,如果受贈方不履行義務,贈與人可以要求其履行義務或請求撤銷贈與。目的性贈與的受贈方行為不存在給付一定義務,在受贈方做出不接受行為時,贈與人不得向受贈人請求履行,而只能請求受贈人返還不當得利。如為結婚而贈與對方財物就屬於目的贈與。

  贈與合同中所附義務是應該是非法定義務,因為法定義務是法律規定必須履行義務,贈與人約定與否,受贈方都必須履行,所附義務必須符合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損害第三人權益和違反公序良俗、道德約束,如果所附義務違反了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損害第三人權益和違反公序良俗、道德約束,所導致贈與合同無效。而且所附義務是在合同形成時就可以履行的義務,而不是合同生效後形成的義務。如果贈與合同生效後該義務不能履行受贈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許建斌律師,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法學會會員,黨員,上海律協拆遷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上市企業獨立董事資格,現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多個街道居委法律顧問,東方人民調解中心特邀調解員,浦東新區司法局法制課講師。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

相關焦點

  • 該附條件協議是否成立
    但雙方均明知10日籤訂的補充協議內容,不可能在協議籤訂前履行,即9日並未交付10日所規定的15萬元承包金。此後一年中,日上公司按照《補充協議》所規定的承包款金額履行了合同義務,陶然賓館未提異議。直至2003年6月18日,陶然賓館以《補充協議》條款所附條件不可能發生為由,主張《補充協議》無法律效力。   分歧: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有三種不同的意見。
  • 雙方協議離婚未成,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如何認定?
    鑑於雙方當事人未能協議離婚,所以離婚協議所涉的財產分割內容沒有生效。由於離婚問題事關重大,應當允許當事人反覆考慮、協商,只有在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併到民政部門或者到法院自願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附條件才可視為已經成立。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當事人一方有反悔的權利,事先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對夫妻雙方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依據。
  • 賽輪輪胎:股東籤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委託管理協議》之解除協議
    賽輪輪胎:股東籤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委託管理協議》之解除協議 時間:2021年01月08日 16:56:12&nbsp中財網 原標題:賽輪輪胎:關於股東籤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委託管理協議》之解除協議的公告
  • 贈與合同的效力如何,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徵
    贈與合同——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徵附義務的贈與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徵1.附義務贈與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附義務贈與作為一種契約,須以雙方當事人之合意為要件。只有當贈與人要約表示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並要求受贈人負擔一定的義務;受贈人承諾表示接受贈與財產,並願意履行義務時,贈與合同方為成立。
  • 2017年取消的附條件逮捕制度
    依據《關於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工作中適用「附條件逮捕」的意見(試行)》中的定義為: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時,對於符合本意見規定情形的重大案件,可以依法批准(決定)逮捕,並應當對偵查機關提出捕後繼續偵查取證要求,經跟蹤審查,認為證實犯罪所欠缺的證據不能取到或取證條件已消失的,應當撤銷逮捕決定。這項工作制度,可以簡稱為「附條件逮捕」。
  • 典型案例 | 附條件免債協議履行完畢,不宜再以顯失公平撤銷
    附條件免債協議履行完畢,不宜再以顯失公平撤銷——債權人已就附條件減免債務達成協議,在債務人全部履行完畢後,債權人以顯失公平主張撤銷的,一般不予支持。|證券|借款合同|合同撤銷|顯失公平|附條件減免債務1999年,雙方達成《債權債務清償協議》,約定證券公司合計欠付3830萬餘元,如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還款總額為3000萬餘元。證券公司履行完畢後,國債服務部以顯失公平為由主張撤銷,要求證券公司償還餘下的830萬餘元。
  • 探析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實施
    (一)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保護  未成年人自身有其特殊特徵,如其生理和心理還尚未發育成熟,尚未樹立成熟的是非觀念,對於法律的了解程度亦是參差不齊。環境對於未成年人的成長有著很大影響,監獄對未成年人而言不但難以起到教育、感化、挽救作用,反而可能會使不良誘因充斥在自身免疫能力不高的未成年人身邊,導致未來難以回歸社會。附條件不起訴制度賦予檢察院在一定條件下不起訴的權力,有利於給涉罪未成年人創造良好的改過自新環境,遠離不良交叉感染。
  • 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附條件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開始備考啦,那麼2019年中級會計新教材涉及哪些知識點呢?下面,中公會計小編為廣大考生整理了2019中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附條件附期限的法律行為,大家快來學習吧!
  • 【以案說法】附義務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嗎?
    近日,河東法院審結了一起贈與合同糾紛,八十一歲的何某某因侄孫女王某不履行贈與協議中約定的贍養義務,將侄孫女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附義務贈與合同糾紛,最終判決解除贈與合同,被告王某將贈與款項返還老人。
  • 溫暖寒冬的陽光司法: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
    271條規定,對於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對附條件不起訴人開展為期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察,並對其進行幫教,再決定是否起訴。 2、法條連結 刑訴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在附條件不起訴的考驗期內,由人民檢察院對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監督考察。
  • 所附條件致合同顯失公平時可申請撤銷
    ,事實成就與否也不確定的,系附條件。所附條件導致合同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在法定期限內可行使撤銷權。之後,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租金,被告一直以門口路面尚未硬化,合同約定的支付租金條件未成就為由拒絕支付。原告至法院起訴,以雙方所籤合同第2條顯失公平為由要求撤銷,並自承租之日起計付租金。  審理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籤訂的《商鋪租賃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有效。
  • 附期間屆滿條件保證合同 條件成就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到期後三水公司等未能及時償還貸款本息,銀行將三水公司、李四、張三等人起訴至法院,並要求李四、張三等人對貸款本息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民法典》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 法官說法:借條背後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之爭
    法院認為,「黃某動遷一次性付清」的約定應視為借款合同所附履行期限,原被告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是確定的,不存在將房屋動遷事宜作為還款的前提條件,與附條件的合同定義明顯不符,應認為是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約定,由於原、被告對履行期限的約定明顯不明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規定,原告可以隨時向被告主張權利
  • 【2021廣東省考】廣東公務員考試有哪些條件限制?附報名入口
    【2021廣東省考】廣東公務員考試有哪些條件限制?附報名入口由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報考條件欄目由提供,更多關於廣東省考報名條件,廣東公務員報考條件,2021廣東省考公告,廣東公務員報考條件的內容,請關注廣東公務員考試頻道/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 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有這4大類,有的你可能不知道
    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以將來不確定實現的事實的發生與否限制其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存續的意思表示。這就是法律規定,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附條件的法律行為在符合所附條件時生效或原來已生效的法律行為不再繼續生效。
  • 【以案釋法】附條件不起訴:為了美好的明天
    附條件不起訴:為了美好的明天——周某某詐騙案接著便通過分析案件原因,釋法明理,最終小李等受害人接受了小周媽媽道歉和賠償,對小周表示諒解,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2020年4月,經檢察官審查認為,小周符合附條件不起訴條件,於是對小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察期限八個月。
  • 馬關縣人民檢察院舉行首例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聽證會
    聽證會後,在全體聽證員見證下,該院對小梅當場宣布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和籤署《附條件不起訴幫教考察協議》,依法向小梅及其法定代理人、偵查人員、辯護人送達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並對小梅進行了心理疏導和幫教,鼓勵其努力學習,爭取考取高中、大學。
  • 債務抵消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是什麼?
    但是在法律實踐中並不是只要雙方互負債務就可以抵消,而是需要達成一定條件,那麼債務抵消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是什麼?  網友諮詢:  債務抵消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是什麼?  一、法定抵消,所謂法定抵消,意思就是由法律規定其行駛條件,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依有抵消權的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法律效力。  法定抵消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雙方互負債務。  2、雙方債務均已到期。  3、債務的種類、品質相同。
  • 跟我學法律: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意思就是說服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中的這個條件必須是進行民事法律行為之後所發生的。已經發生完成的事情,不能夠作為民事法律行為所附的條件。2,條件應當具有或然性,也就是條件應當是將來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事實!如果這個條件,肯定可以發生,或者說肯定不能夠發生的話,就不得作為民事法律行為的條件。
  • 協議離婚的條件是什麼,有哪些?
    當一段婚姻不能繼續時,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是兩條路,協議離婚可能是雙方更好的選擇。那麼協議離婚的條件是什麼,有哪些?  網友諮詢:  協議離婚的條件是什麼,有哪些?  陝西明萌律師事務所王瑾律師解答:  協議離婚的條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