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莊子,相信大家並不陌生。而我們就看下莊子的認識論。莊子的認識論也是最能顯示莊子哲學特色的重要思想。莊子承認世界萬物是不依人的意志而客觀存在的,說「號物之數謂之萬,人處一焉」,因而他把在人之外存在的事物叫「外物」。莊子不僅認為具體事物是可以認識的,而且認為包含在事物中的「理」也是可以認識的,可以把握的。《養生主》中有一則著名的「庖丁解牛」的寓言。
在這個故事中,莊子形象地說明感官的知覺只能認識事物的表面現象,只有運用心神才能了解事物內部的深層道理。這兩個層次認識近似我們今天說的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認識的對象不同,認識的方法也不一樣,感官了解事物的現象,理性思辨認識事物的本質。在這個故事中,莊子還注意到實踐在認識中的重要作用,庖丁經過多年的宰牛鍛鍊,不斷總結經驗,最後才掌握了宰牛的規律,取得成功。這一點尤其深刻。
可惜的是莊子並未能沿著這條認識路線堅持到底,這說明在他腦子裡並沒有形成明確的重視實踐的自覺意識,只是在個別情況下敘述認識過程中偶然涉及實踐,因而不能使它升華到應有的理論高度,甚至也未把它作為其認識論的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這正是使他走向相對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因。莊子對個人認識(知識)的相對性有明確的認識。而且對產生這種相對性的原因也有深刻的了解。
關於這方面的論述,可以說是莊子認識論中最精彩的部分,《莊子》書中許多妙趣橫生的寓言正是他的這種思想的生動體現。而且莊子不僅在廣泛的意義上發現了人們對具體事物認識的相對性,即感性知識的不確定性,而且還很深刻地了解到產生這種不確定性的諸多原因,因而能對它作出理論的闡述。
在兩千多年前,能夠提出這樣極富思辨色彩的理論,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其中蘊涵著豐富的辯證思想的因素,展示了那個時代,在百家爭鳴的氛圍中發展起來的、理論思維的最高成就,包含有真理的成分。無論在莊子同時代或莊子之後很長時間內的哲人中,沒有一位能像莊子這樣把知識的相對性揭示得如此充分和詳盡透徹。
僅此一點就足以證明莊子不愧為偉大的哲學家,也實實在在地奠定了他在中國哲學史上的牢不可破的崇高地位。但是,莊子並沒有從對知識相對性的自覺的基礎上走進辯證法的庭堂,而是滑入相對主義的泥潭。在莊子生活的那個時代裡,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人們還不可能對有限與無限,相對與絕對,現象與本質,偶然與必然等之間的辯證統一關係有真正深刻的理解,因而也不可能產生真正反映物質世界發展規律的辯證唯物主義觀念和理論,莊子也不例外。
他不是把認識看作是從不知到知,從現象到本質,從對事物的個別現象、個別方面到更全面,更深刻的認識過程,因而也不理解認識的相對性是向絕對真理接近的歷史階段性,更不理解實踐在認識過程中的重要意義。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莊子找不到確定是非的客觀標準,於是就把認識的相對性絕對化,認為認識的是非是無法判斷的。而對於這個話題,你又有著怎樣的看法呢?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