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初中的時候,有一同桌,自然跟我能玩的來的都是皮的要緊的人,那時候下課了總是肆意打鬧,各種人來瘋。
你要知道,一夥十三四歲的初中生,是最不安定的年紀,無論是上課還是下課,我們每次在課堂上都會各種傳紙條啊,說話啊,吃東西啊,當然有眼光灼灼的老師在上面,我們也不敢作出十分幹擾課堂秩序的舉動。
過了很多年才徹底明白,其實老師不是看不見我們自以為很隱蔽的小動作,他不過是選擇照顧十幾歲孩子的一顆愛玩的天性心理,看破不說破,睜一眼閉一眼罷了。
而我那個同學問題就出現在這裡,當我們上課的時候,各種小動作搞的風生水起,我的同桌正襟危坐,巋然不動,好像下課的時候那個跟我們一起野的他與課堂上的他是兩個人一樣。
我上課的時候,有好幾次找他玩,但是都被他用很冷酷的口氣打斷了,但是下了課堂他又能跟我們打成一片。那時候小,還不知道這個判若兩人的舉止是什麼原因,但他上課的那種以師為表的眼神和身影一直在我心中記了這麼多年。
我忘了恩師的名字,忘了那些課堂上很多美麗的紙條,很多的喧譁,卻獨獨記著那個在我們一眾紛亂中,那個抬頭看著黑板專注的他。
等到如今出了社會,當同事們共處的時候,辦公室的群體性,同事們聚在一起聊家長裡短,仿佛又回到了那個初中時代,又看到那個安靜坐在我旁邊的他一樣。
辦公室沒事情做的時候,我們這些跑腿的就喜歡聚在一起聊天,但是卻忽略了背後還有領導的眼光。我既希望氣氛活躍點,又害怕這個是工作不是度假和居家,仿佛有害了辦公室的環境,我倒成了當年那個正襟危坐的他。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這是一種對秩序的維護的責任感,當我們有什麼身份做什麼事情,相對應的會產生一種責任和使命,只有認識到的人才會去遵守它。哪怕他的周遭是快樂的誘惑,但是秩序在他心中地位更重。
我突然明白,耶穌是因為愛世人,才會代我們在十字架上受苦,一個人的秩序感越大,責任感越重,才會不需要他人監督地作出他想要做的事情。
只有心有遠方和信仰,才能持身中正,慎獨而勉進。因為心中有秩序,所以從心所欲不逾矩。
這樣的人,往往會有格格不入的痛苦,因為他背叛了周圍的環境,他是孤獨的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