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有些孩子背著家長偷偷玩手遊,由於缺乏金錢觀念,充值起來一發不可收拾。最近,安徽六安9歲男孩小珂,一個月就在遊戲裡花了13萬元!
這可不是個小數目,錢還能退回來嗎?
小珂的媽媽潘女士說,最近她突然收到一條支付簡訊,上面顯示在某支付平臺上成功支付648元,然而潘女士說自己從來沒有花過這筆錢。
隨後,潘女士查詢帳單發現,該支付平臺綁定了她的一張銀行卡,在短短的1個月時間,卡裡面有13萬多元,被轉帳到遊戲平臺。
律師表示,小珂的家長可以向遊戲公司主張退款,因為作為未成年人的小珂,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支付13萬多元來購買遊戲裝備,完全在他的行為能力之外 。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號)。其第一項關於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按照上述規定,八周歲以上的孩子為遊戲充值的,需要經家長的同意,追認,充值行為才有效的,所以孩子為遊戲充值後,如果家長不追認的,遊戲公司就需要退還充值的款項。如果是8周歲以下孩子為遊戲充值的,需要由家長實施,孩子自己充值是無效的,遊戲公司也要退款。
此外,孩子趁家長不注意,綁定銀行卡偷偷消費的事件層出不窮。提醒各位家長,在教育孩子的事情上不能打折扣,除了要關注孩子的心理狀態、引導孩子正確上網,家長還得注意好自己的銀行卡,千萬不要讓孩子掌握密碼,以免過度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