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株洲市5名女子聯合向媒體投訴,聲稱自己分別交納了1.6萬元會費,卻並沒有圓跨國婚姻的美夢。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5名女子拿回了會費。但這一事件卻掀開了混亂不堪的涉外婚介市場的面紗。
「長沙一些翻譯公司表面上是涉外翻譯,卻暗地裡從事涉外婚介業務。」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
法律界人士認為,非法涉外婚介的屢禁難止,除了從業人員被暴利吸引外,目前我國缺乏規範婚介行業的全國性專項法規、婚介行業的監管存在著諸多缺陷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介紹婚姻卻籤翻譯協議
一些翻譯公司從事涉外婚介這在長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
劉小姐單身,且已到不惑之年,一直想到國外找一位如意郎君,卻苦於沒人牽線搭橋。後來聽朋友說長沙某翻譯公司有豐富的外國「客源」。於是在朋友的陪同下,劉小姐來到了這家翻譯公司。
在簡單詢問了劉小姐的情況後,翻譯公司工作人員拿出一紙協議書,要求劉小姐籤字。
記者在這份協議書上發現一連串的問題:其名稱是「翻譯業務協議書」;服務時間是「2010年5月起一年,以乙方結婚為終結」;內容是「幫劉女士翻譯文件形式的書信」。整個協議根本沒有「婚介」的字樣。
劉小姐說:「我委託公司幫我介紹婚姻,卻籤下翻譯協議,因對方是翻譯公司,當時並未在意。」隨後,劉小姐被要求交納了2萬元會員費。
「成為我們會員後,您可以享受我們的會員待遇,我們每年都會介紹一些外國朋友給您,如果實在成不了,我們按照一定比例給您退費。」翻譯公司工作人員對劉小姐說。
涉外婚介市場亂象叢生
記者發現,目前長沙市不少翻譯公司均從事涉外婚介服務。小王在某翻譯公司工作,她每天的工作任務是幫客戶書寫或翻譯英文情書發到國外,然後再把對方發來的英文郵件翻譯成漢語。小莫、小李也是如此。
小李說,不僅公司從事涉外婚介,就是一些英語水平較好和有電腦的個人,也在從事類似的職業。去年,她和朋友在同一公司工作,因老闆發現朋友在家裡為他人服務,結果被老闆開除不說,還扣發了他兩個月的工資。但小李坦言:「為了提高收入,大家都有七八個客戶,我也一樣。」
無論是翻譯公司還是個人,之所以都熱衷於涉外婚介服務工作,一是因為有市場,二是因為利潤豐厚。據了解,委託涉外婚介的人大都是離婚或年紀較大的女士。她們自認為已年老色衰,在國內找不到好的伴侶,因此把感情寄予老外身上。如果被對方帶到國外,她們的物質生活會有所改善。
涉外婚介遭遇監管難題
據記者了解,1994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明令禁止任何個人或機構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禁止設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
200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湖南省《貫徹實施〈婚姻管理條例〉的通知》強調,各市州嚴禁成立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婚姻介紹機構。國內婚介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婚姻介紹業務。任何人不得採取欺騙手段或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婚姻介紹活動。電視、廣播、報刊、雜誌等新聞媒體不得播放或者刊登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徵婚廣告。對已成立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的機構,由民政部門會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聯合進行清查,一經查出,堅決取締;對在婚姻介紹活動中採取欺騙手段或牟取暴利造成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者,要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長沙拉師張偉向記者介紹,目前我國還沒有規範婚介行業的全國性專項法規,各地相關部門也沒有形成統一的管理體制,婚介行業監管存在著諸多缺陷。一方面,政府部門對婚介服務機構在監管體制上職責不明,機構和人員方面的投入也明顯不足;另一方面,整個行業沒有統一的服務標準,加之婚介服務的定位定性不明確,導致行業難以規範,缺乏誠信,對正常社會秩序構成潛在威脅。
「市民在涉外婚姻方面行事需慎重,相關部門也需加強對婚介的監管,」張偉認為。(記者 趙文明 阮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