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報
原標題:醫保個人帳戶支付既要嚴管也要方便
文/梁發芾
為了進一步做好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減輕群眾的經濟負擔,近日,蘭州市將醫用口罩等防疫物資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支付範圍。此次可用醫保支付的防疫物資,共有3類:醫用口罩、醫用酒精以及消毒液。參保職工可在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個人帳戶支付上述用品的費用,不限品牌,不限數量。據介紹,此舉惠及的人群將近110萬。
這個消息讓生活在蘭州的筆者個人也頗感欣慰。回想年初疫情嚴重的當口,醫用口罩、醫用酒精以及消毒液一度十分緊俏,基本缺貨,後來供應跟上來以後,雖然能夠買到了,卻不能使用醫保卡刷卡。能夠買到自然是好事,但明明醫保卡上有不少餘額,卻不能支付,心中也不免嘀咕,這防疫物資本來就與人們的醫療需求息息相關,為什麼不能刷卡?
顯然,從道理上來講,防疫物資是應該能夠納入個人醫保支付的範圍的。防疫物資就是為醫療服務的,尤其是在疫情嚴重,抗疫十萬火急的時候。另一方面,醫保個人帳戶上的餘額,本來就是職工自己的存款,職工為什麼不能動用自己的存款為自己的防疫買單?現在,蘭州終於臨時納入醫保個人支付範圍了,這對於100萬參保職工來說,確實是一件好事。
雖然將防疫物資納入醫保個人帳戶支付範圍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但從網上進行查詢,發現全國絕大多數地方並未有這樣的措施,有這樣措施的地方寥寥可數。為什麼一項本來合情合理,甚至天經地義應該採取的措施,全國各地幾乎沒有採用?這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城鎮職工醫保個人帳戶的使用問題,多少年來確實有不少問題。醫保個人帳戶的資金,本質上來說,屬於個人財產。它的來源,一是從個人工資中扣繳的醫保費用,二是用人單位補貼的小部分。不管來源是什麼,到了個人帳戶,其實就是個人財產。當然,這種強制性要求用工單位和職工個人將一部分資金存入醫保個人帳戶,目的是為了給個人就醫積聚一定的資金,防止萬一將來個人需要就醫時資金不足的問題。這個措施,當然可以說是一種國家父愛主義的做法。它假定個人缺少長遠眼光,不會為未來自己的就醫提前謀劃打算,會為了眼前的享受花掉所有的收入,萬一將來得病,個人將沒有錢用於治療,這時候國家救助吧,國家沒有財力,不救助吧,也有些殘忍。所以,國家不得不從父愛主義的立場出發,強迫個人積攢些資金,代為管理,以防萬一。這種考慮當然是好的。從這個角度來說,雖然醫保個人帳戶的資金屬於個人,但也不能讓個人隨意支配,它必須用於特定的目的、特定的對象、特定的時候。如果認為醫保個人帳戶的資金是個人財產,與其他銀行帳戶上的資金沒有區別,可以隨時隨地用於任何想用的地方,那麼,也就取消了醫保個人帳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個人繳納的強制性醫保也變得沒有意義了。
但此前多年的實施中,醫保個人帳戶的資金,確實存在隨意支配的弊端。一些藥店幾乎變成了百貨商場,東西琳琅滿目,只要在藥店購買,就可以刷卡;有些地方,各種保健品也可以刷卡購買,醫保個人帳戶積存多了,就刷卡買保健品;還有一些人想方設法提供種種醫保卡套現服務,通過種種辦法從醫保卡套取現金。這種種做法消解了醫保個人帳戶的意義,因為無論是商品還是保健品或者套取現金,都不是用於醫療,不是為了治病救人。拿救命錢支付這些商品是沒有必要的,就是拿醫保卡套現的,也可能要被打折,僅僅為一些中間謀利者提供了好處。如果不對醫保個人帳戶資金的使用範圍加以嚴格的規範和管理,醫保個人帳戶確實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但這種限制也應該更為科學、合理、精準。比如在疫情嚴重時期,就應該放開對疫情防疫物資如口罩、酒精、消毒液的限制,允許這類物資用醫保個人帳戶支付。在疫情嚴重的情況下,用於防護的口罩等,真的能起到救命的作用,那麼,有什麼理由,將這類物資排除在醫保個人帳戶支付的範圍之外呢?還有,一些醫療器械其實也應該納入醫保個人支付的範圍。比如說,測量血壓血糖的儀器、醫用制氧機等,一些長期慢病患者也是十分需要的,往往成為必需品,離開了這些器械,生命都有可能沒有保障。有些參保者個人醫保帳戶上可能有成千上萬甚至數萬的餘額,但是到藥店買臺幾百塊錢的測量血壓儀器還必須另外掏錢,不能刷卡。這樣的限制有道理嗎?我覺得是沒有什麼道理的。
總之,醫保個人帳戶的資金管理,確實還是要科學化、人性化。一方面,國家從父愛主義立場出發,監管這筆錢的使用,限制它的使用範圍,防止缺少長遠眼光的個人將這份救命錢提前吃光花盡,但另一方面,這筆錢確實是職工個人的財產,如果確實用於與醫療有關的方面,那麼,國家也應該尊重個人的這種選擇,為這種選擇提供方便,而不是完全禁止。
作者為財稅史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