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後,絕大多數單位已經恢復了正常工作,很多的勞動者都回到了工作崗位。但是,畢竟疫情尚未完全結束,在單位工作期間仍然有感染的風險,很多小夥伴們都很關心,在疫情期間在單位工作如果感染了新冠肺炎,可以作為工傷嗎?今天,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來告訴您答案。
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介紹說, 根據人社部《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中明確在新冠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最後,修軍主任總結說,如果不是從事新冠肺炎預防和相關工作人員,即使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感染新冠肺炎也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