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算下我這個工傷能拿多少賠償?"
"律師,為什麼我這個工傷沒有被扶養人生活費?"
"律師,為什麼我和別人的賠償項目不一樣?"
收到不同的工傷當事人的諮詢,其中情況也各有不同。
雖然都是在工作中受傷,但是賠償標準取決於當事人是否申報工傷且拿到工傷認定書。
受了傷怎麼主張賠償?
1、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後,需要先就工傷問題進行工傷認定,只有經過認定為工傷之後,才能獲得工傷賠償。非因工負傷的,用人單位沒有過錯的,可以免除工傷賠償責任。
2、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在認定為工傷之後,就需要對工傷問題進行賠償。賠償費用的大小根據工傷程度以及相關的賠償項目進行計算。工傷傷殘程度的鑑定也涉及到勞動能力的鑑定,喪失了勞動能力的,即使勞動者沒有死亡,用人單位仍需承擔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
3、和解、仲裁或者訴訟。在進行工傷認定以及對工傷賠償數額的計算後,雙方可以就該賠償的賠償方式以及賠償數額等問題進行協商,可以協商解決的,那最好。不能協商解決的,勞動者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只能採用仲裁和訴訟的方式進行。
工傷賠償標準究竟怎麼算:
1、 如果你有工傷認定書
這就能夠證明你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此時你將得到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康復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外地就醫食宿交通費、輔助器具費、停工工資、停工期間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長期護理費、傷殘津貼、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若發生工亡,則還會有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等。
2、 如果你沒有工傷認定書
那麼將無法證明你與單位的勞動關係,只能通過人身損害獲得賠償,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鑑定費、後續醫療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賠償金、財產損失等。
3、 交通事故中同時構成工傷,可獲雙賠(醫療費、護理費等項目不重複主張)
接下來詳細說明賠付費用
對於上述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交通費,住宿費,輔助器具費等,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護理費按等級支付:對於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停工留薪期工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
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到六級傷殘才有傷殘津貼,其中一級傷殘到四級傷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五級傷殘和六級傷殘由用人單位支付,具體參照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本人工資的75%;五級傷殘: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本人工資的60%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具體參照下表)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各地標準不同,具體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各地標準不同,具體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本文只介紹職工因工致殘的賠償項目,對於因工死亡的的賠償項目,增加的有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1種不能列入"工傷"的範圍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非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工作原因"才是是否構成工傷的充分條件。
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不是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此條強調的是受到的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之間存在有因果關係。
三、因工外出期間從事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四、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以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為準。
五、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搶救無效在48小時後死亡的,48小時是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
六、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請假回家後,再到醫院救治或死亡的不能視同工傷。
七、不是因工作原因對遇險者實施救助導致傷亡又未經有關部門認定為見義勇為的。
八、故意犯罪導致傷亡的,"故意犯罪"的認定,以刑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結論為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過失犯罪導致的傷亡不影響工傷認定,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
九、醉酒或者吸毒導致傷亡的,由於醉酒導致行為失去控制而引發的各種事故不能作為工傷處理。
十、自殘或者自殺的:自殘或者自殺與工作沒有必然聯繫,員工應對其主觀故意承擔責任。
十一、非從事新冠肺炎預防和相關工作的企業員工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認定為工傷:如果不是從事新冠肺炎預防和相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
正常參保職工,在認定工傷後將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分別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未參保職工由用工單位承擔工傷待遇。
無論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以及工傷索賠,都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合法的程序來維護自身權益。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識,可以與相關的律師諮詢。
如果還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諮詢京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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