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學位制度歷經千年正走向成熟與完善,發展至今已擁有了多層次、多等級、靈活性強、就業指向明確的學位文憑體系,為社會培養了各級各類人才,並為法國穩居高等教育世界領先地位做出了巨大貢獻。
12 世紀,法國巴黎大學、義大利波洛尼亞大學的誕生標誌著現代大學的開端, 世界上第一個學士學位和博士學位都誕生於中世紀的巴黎大學。法國的學位從一開始就具備專業性和學術性雙重特徵,在今天的法國, 大學與大學校並駕齊驅, 構成法國高等教育的 「雙軌制」, 形成了大眾教育與精英教育的合理並存。
「雙軌制」下,文憑分為國家文憑(國家核准文憑)和校級文憑,多種類與多層次構建,研究性與職業性相結合。
1. 法國「雙軌制」院校體系
「雙軌制」 下文憑的法國高等院校主要有兩大部分構成, 綜合性大學 ( Université ) 和大學校 (Grande école )。
綜合性大學學科齊備,兼具本、碩、博的培養層次,其科研力量、師資和設備在法國高等教育結構中佔有重要地位,如蔚藍海岸大學( 原尼斯大學)、蒙彼利埃大學等。綜合性大學趨向於基礎理論教育,主要培養從事教學和研究的人才。原則上,所有完成高考並獲得畢業證的學生都可申請法國公立大學的本科(3年)/碩士(1-2年)/博士(3年)學習,其中本碩博分為兩個方向:職業型本碩博文憑(該文憑類型類似於大學校項目,為校頒文憑),普通型文憑(該文憑為國家文憑))因此,擁有全法國90%大學生的近90所大學承擔了法國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任務。
大學校則是法國的精英教育,其目標在於為法國培養高級行政官員、企業管理人才及工程師。 它獨立於法國大學系統,文憑由各自所屬的行業協會頒發或者監督頒發,自成一體,儘管並非國家統一頒發的文憑,但獲得社會的高度認可。大學校分為工程師學院(Ecole d』ingénieur ),高等商校(Ecole de commerce)和其他高等藝術學校、高等師範學校等大類。
法國工程師學院體系由拿破崙創立,畢業生在全球範圍內得到廣泛的尊敬,培養了一大批既掌握高新技術又精通管理的高素質人才,是法國工程治國的重要依託。法國巴黎高科路橋大學是法國歷史上第一所綜合性公立工程師學校,同時也是法國最頂尖的工程師學校之一。
高等商校一般由法國工商會或其他私立機構創辦和管理,畢業時獲得被政府機構和企業界承認的高等商校文憑,畢業生大多從事大型企業的管理工作。大學校以其數量多、學生人數少、規模小、教學設施先進的特點代表著法國的精英培養機構,提高了國家的核心競爭力。在世界知名大學排列中,許多大學校榜上有名,如諾歐商學院、ISTEC巴黎高等技術與商業學院等。可以說,大學校是法國政治、軍事、高科技與工商管理等高級人才的主要培養基地。
大學與大學校並駕齊驅,構成法國高等教育的「雙軌制」,讓大眾教育與精英教育的合理並存,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並行不悖,有效推動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的發展。
2. 「雙軌制」體系下的常見文憑種類
國家文憑
法國公立大學文憑體系為LMD(學士、碩士、博士)體系。LMD學制下的文憑由法國國家統一頒發,對應不同層次的學位。L-Licence文憑,包括 Licence 和 Licence Professionnelle, Bac+3;本科學習的知識主要是為繼續深造打基礎。也有Licence Professionnelle(職業性本科)這種強調實踐的文憑。M-Master文憑,相當於碩士學位,分為 Master Recherche 和Master Professionnel, Bac+5;研究生也有職業性研究生和研究性研究生之分,(Master Pro 和Master Recherche),他們的區別就在於一個是偏向學生就業,而另一個專注學術研究。D-Doctorat文憑,Bac+8,相當於博士學位。
國家核准文憑
高等商學院和工程師學校都有自己的等效文憑,這類學位在社會範疇使用中因為學院與所在商會和行業機構的緊密關係,反而更受用人企業的認可和歡迎。
法國商學院如果要頒發國家核准文憑,需要得到法國國家商業管理文憑認證委員會的評估(La Commission d』Evaluation des Formations et Diplmes de Gestion 縮寫CEFDG),只有事先被國家承認的學校才可以獲得頒發國家核准文憑的資格,也就是說在CEFDG上的學校肯定是被國家承認的學校。
校頒文憑
目前獲得國家授權的綜合性大學和大學校都能夠頒發各種水平層次(本科、碩士、博士)和學習年限不盡相同的校頒文憑,但是文憑的頒發必須經過學校證書評估委員會嚴格的審定和批准,否則是無效文憑或項目。
這類校頒文憑由各綜合大學或為反映學校的特殊專業定向,或為滿足某一地區經濟和企業發展的特定需求而設立。儘管它們不屬於國家統一文憑,但同樣得到法國教育法相關條款的保護和認可,並不影響實際社會使用。歐美教育體系的多樣性使得國家文憑與校頒文憑的區別更多的只是體現在學員需求,就讀方式及學習預算的差異上,而不是文憑本身的優劣性。
3. 法國文憑結構分析與啟示
法國文憑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朝著多類型、多層次方向的發展,逐步改變了本科生、 碩士生、博士生培養類型單一的狀況,進入了職業型和研究型並存的新階段。
當下,法國博士學位制度經歷了從以傳統單一學科為基礎,到以創新作為新的培養目標、跨學科為導向、學術性與職業性兼顧的複合式培養過程。在這一進程中,博士學位的社會價值及經濟價值與法國高等教育雙軌制評價體系密不可分,評價內容也從關注單一學科原創性知識的生產發展到跨學科新知識生產的應用性、創新性。
這些轉變體現了項目制博士教育的發展,以實際需求問題為導向,將研究、創新與應用相結合,促進了研究成果的轉化,也實現了博士生培養過程、學術訓練與職業化經歷的有效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