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四川省高級人員法院對岷江水電持股98%的金川楊家灣水電力有限公司訴四川匯源能源有限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委託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一審判決。
12月31日,資本邦訊,岷江水電(600131.SH)發布關於持股98%的金川楊家灣水電力有限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
公告顯示,四川省高級人員法院對岷江水電持股98%的金川楊家灣水電力有限公司訴四川匯源能源有限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委託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一審判決。被告四川匯源能源有限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金川楊家灣水電力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2019)最高法民終938號】,對此案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372,771元,由四川匯源能源有限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共同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此外,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岷江水電訴重慶市博賽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重慶博賽」)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一審判決。被告重慶博賽不服一審判決,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岷江水電於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2018)川民終1101號】,對此案終審判決如下:
(一)撤銷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2017)川32民初14號民事判決;
(二)駁回四川岷江水利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166,572元,均由岷江水電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岷江水電主營以水利發電為主,配套發展與水電有關的輸供電業務,公司於1998年4月2日上市,實控人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來源: 資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