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參加工作幾十年,但是企業單位沒有正常繳納社保,怎麼樣才能夠補回來社保待遇呢?首先遇到這樣的問題,那麼確實是比較麻煩的,為什麼呢?因為企業單位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這是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那麼任何企業單位如果沒有按照正常的去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代理,那麼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那麼既然知道是違法行為還是這樣做了,所以說在維權的過程中相對是比較困難的。
首先我們可以通過和企業單位,面談協商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面談和協商對於雙方來講都是有利的,為最終的結果和目的可以達到一個雙贏的待遇。但是如果說你和單位面談沒有任何的結果,或者說企業單位明確拒絕給你補繳相應的社保待遇的話,那麼我們就不能夠通過這樣的途徑來解決問題了,只能夠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問題。
因為社保補繳的問題是屬於社保部門監管的範圍,所以說我們首先應該申請一個勞動監察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那麼申請勞動監察之前,必須要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你曾經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或者說你現在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在職員工,那麼一般情況下提供相應的勞動合同書就可以證明,還有就是上卡的這個流水明細也可以證明只要是對方的對公帳戶是你們所在工作單位的對公帳戶,那麼就可以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那麼一定要提供這幾十年以來的一個流水和勞動合同書。
這樣的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那麼勞動監察部門下來調查核實以後,如果情況屬實的話,它會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內責令要求你所在的企業單位來給你進行正常的補繳,當然在補繳的過程中所產生滯納金的費用和企業單位所承擔的費用,應該一併由企業單位來進行承擔,這個是無可厚非的,但是我們個人所承擔的費用是需要我們個人來支出的,當然幾十年的費用對於我們個人來講也是一筆不菲的數額,可能是需要在5萬塊錢以上了。
在補繳的過程中,那麼我們個人所承擔這部分費用可以先行由企業墊付,然後再後面以扣除個人工資的方式完成也是沒有問題的,當然如果說企業單位願意一次性支付的話,那麼我們個人一次性將這5萬塊錢交到企業單位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因為畢竟是給自己來繳納社保待遇,將來是可以享受到養老金待遇的,所以說我們還是有必要將這個錢給交上。
所以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首先應該不要慌張,應該要逐步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面談無果,那麼就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了,一般情況下法律途徑都會得到有效的解決,即便是勞動監察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話,將來我們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甚至是法院起訴的方式都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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