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會是生活中必須購買的產品,隨著如今中國房價的節節攀升,購房並不是一筆小開銷,完全能用「寸土寸金」來形容,而在買房中,不少人都購買的是期房,也就是等一段時間才能收房入駐的房子。
這時候,收房滿心歡喜的你,在檢查了小區的硬軟體設施後,房子的房屋質量後,有沒曾想過,你拿到手的房屋的實際面積,是你籤約時上面標註的購買面積嗎?如果不是這時候你又該如何維權呢?
王某就遇見了這個情況,在他收房後,滿心歡喜參觀的他,經過目測後,總覺得房子大小沒有感覺的大,似乎縮水不少,王某遂委託了專業人士測繪,果然合同約定使用面積129.5平方米的房子,實際使用面積才97.3平方米。
王某在與開發商多次協商後,開發商都愛理不理,無奈之下,王某委託了律師進行了起訴
經過調查和專業取證後,最終法院判處開發商賠償王某18萬元。
那麼在面積缺失上,法律規定是如何賠付的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第14條規定的處理原則,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 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不予支持;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於支持。
(劃重點,必須超過3%的誤差,才可以解除合同 返還購房和利息)
買受人決定不退房:
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劃重點:多的面積3%以內的買房的人需給錢 超出3%的不給錢 少的面積3%以內的賣房人還錢 超過3%的雙倍還錢)
法律小貼士:再次提醒大家收房時,一定要注意公攤面積,實得面積、產權面積這三個面積的區別,如果條件允許,儘可能計算對比下自己房屋縮水沒有?不少開發商就是利用大家常常忽略房屋面積監測這一點,偷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