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濱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濱州市、縣兩級成立教師合唱團,具體內容如下。
濱州市教育局關於成立市縣兩級教育系統教師合唱團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體局,各市屬開發區教育局(辦),市直有關學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 和教育部《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濱州市藝術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推動全市學校藝術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市、縣兩級成立教師合唱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教師合唱團任務
教師合唱團要集教師業務進修、藝術實踐體驗、骨幹教師培養、藝術節目實驗等活動為一體,以合唱教學、排練、演出為主要任務,積極創建全省和全國一流的合唱團體,搭建音樂教師專業發展平臺。在開展連續性、常態化合唱培訓的基礎上,開展中小學生文藝匯演指導、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等活動,帶動全市中小學生藝術社團建設,進一步促進中小學藝術教育的普及與提升。
二、 教師合唱團組建與管理
教師合唱團團員為60人左右,由中小學音樂骨幹教師組成,由團長、副團長、合唱指揮、鋼琴伴奏、各聲部聲部長等組成教師合唱團團委會,負責合唱團的培訓、研討、排練、演出、考勤等日常組織管理工作。
1.加強制度建設,建立教師合唱團團員活動信息檔案。
2.建立「校團」互通、雙向考核的管理機制,實行校團互動管理,確保合唱團工作正常、順利、高效的進行。
3.建立獎懲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堅持優勝劣汰,實行動態管理。
三、合唱團團員條件
1.合唱團團員為音準概念好、音色符合聲部要求的教師。
2.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特別優秀或聲部需要可適當放寬。
3.自願報名申請,能參加日常的排練、演出和有關活動。
四、 教師合唱團時間及活動安排
1.活動時間:每周一次
2.活動內容:以合唱教學、排練為主線,參加相關演出、比賽、學生藝術素質測評等活動任務。
五、其他事項
1.各縣(市、區)、市直有關學校要在4月底前成立教師合唱團、學生合唱團,以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學合唱藝術水平。
2.各縣(市、區)、各學校要支持和鼓勵合唱團活動,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條件和保障。
3.各有關學校要按照合唱團的活動時間安排,提前協調、安排好相關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確保合唱活動的順利開展。
4.在各縣(市、區)、市直學校教師合唱團的基礎上,經推薦、選拔成立濱州市教師合唱團,並參加有關培訓、比賽等。
5.濱州市教育局每年組織一次教師合唱團、中小學生合唱比賽。
6.其他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濱州市教育局
2019 年 4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