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教體局、黨委編辦、財政局、人社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黨群工作部、財政局,東臨新區公共服務局、黨群工作部、財金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贛發〔2018〕19 號)文件精神,根據《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撫發〔2019〕15 號)和《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贛教發〔2020〕3 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 總體目標
「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實施範圍為各縣(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教師。通過深化改革,破除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機制障礙,提高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編制、專業技術崗位、教師聘用和績效工資的使用效能;建立機構編制、人社、財政部門核定總量,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分配,學校具體管理的工作機制;構建科學的教師隊伍管理體制,提升人事管理效能,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效率,著力實現教師由「學校人」向「系統人」的轉變,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二、 改革內容
(一)完善編制統籌管理機制。按照「控制總量、盤活存量、科學調配、提高效率」的原則,市機構編制部門會同市教體部門、財政部門根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生源變化、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等情況,在省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總量內,原則上每年重新核定下達各縣(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數。縣級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大編制統籌調劑力度,事業單位改革和其他專項改革、行業改革收回的事業編制,優先用於補充義務教育編制。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編制總量內,依據學校班級數、學生數和教學實際需求,分配調整所屬學校使用編制數(原則上1學年核定一次),報同級機構編制、財政部門備案後實施,並按照編制實名制要求,及時做好編制管理系統更新工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優化公辦中小學校(教學點)結構布局,提高編制使用效益;在分配調整所屬學校編制時,要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傾斜,對村小、教學點按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配置編制,並在編制總量內,統籌安排師資招聘、人才引進、教師交流、跨校競聘所需編制;要創新管理方式,健全完善集團化辦學、學區(鄉鎮)內走教等方式,推動人員合理流動,保障教學需要。各縣(區) 要嚴格編制使用,嚴禁擠佔、挪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嚴禁長期空編和有編不補、編外用人,嚴格限制和規範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教師的抽調借用,嚴禁以各種形式「吃空餉」和「在編不在崗」,嚴禁校級領導退職後佔編不上班。市級機構編制、教育、財政和人社部門要加強指導監督,定期舉行專項督查,督促各地落實政策。
(二)建立崗位統籌管理機制。按照「核定總量、統籌分配、動態管理、備案實施」的要求,人社部門按照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分學段確定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各級專業技術崗位總量。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和教師結構,在人社部門核定的各級專業技術崗位總量內,統籌分配所屬學校各級專業技術崗位數,並根據每學年區域內教師數量變化和專業發展要求對專業技術崗位數實行動態管理,做到同類學校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大體相當。統籌分配方案和動態調整方案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後實施。
(三)健全績效工資管理制度。人社、財政部門在核定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時,要根據當地公務員工資待遇調整情況相應調整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在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內,按月人均不低於200元的標準及班主任人數,單獨核定班主任津貼。學校要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制定內部考核分配辦法,績效工資增量主要用於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四)完善教師按崗聘用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區域內教師聘用管理實施辦法,採取競爭上崗和統籌調劑相結合的教師資源配置形式,建立和完善校內競聘、片區競聘、區域競聘機制;教師可在學校內競聘上崗,也可跨片區(跨校)競聘上崗。跨片區(跨校)競聘崗位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公布。學校根據核定的崗位數量,按照「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和崗位說明書,全面推行競聘上崗制度,依法與教師籤訂聘用合同,強化教師日常管理和考查考核。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經組織選派參加支教的教師,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師,原則上在原聘用學校續聘。
(五) 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強化教師考核,重點考核師德表現、工作業績,通過嚴格考核,健全完善教師退出機制。教師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的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學校可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對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不合格或逾期不註冊的人員,不得再從事教學工作崗位。對校內競聘、跨片區(跨校)競聘後仍未上崗的教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進行統籌調劑安排工作崗位或安排待崗培訓,待崗培訓期不超過12個月,待崗培訓期內只發放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
(六) 完善交流輪崗制度。各縣(區)要加強交流輪崗的統籌規劃,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任教達10學年及以上)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3-5年規劃和學年度計劃,有計劃地組織交流輪崗。每年6月底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狀況、教學實際需要等,制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方案並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7月底前完成交流工作。縣(區)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需要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方案,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各縣(區)要進一步完善交流輪崗激勵約束機制,制定考核辦法和獎懲措施,引導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重點推動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職任教並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對在交流輪崗中發揮積極作用的,優先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優先提拔使用,並在相關評先評優中傾斜。
(七)完善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學校制定的教職工競聘方案、考核辦法等人事管理制度,應充分徵求學校教職工意見,並經教職工大會或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對聘任和考核結果,須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教職工維權服務機制,讓教職工有充分、暢通的訴求渠道。要不斷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依法落實中小學教師工資待遇,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強組織保障。各縣(區)要建立由黨委政府牽頭,教育、機構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科學研判改革發展形勢,統籌推進,確保改革順利實施。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把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情況作為政府教育科學發展督導、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情況,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二) 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區)要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及相關政策,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理解支持「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認識,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 分批穩步推進。按照「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穩步推進、三年完成」的改革步驟,積極穩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2020年南豐縣、金谿縣、南城縣先行開展改革工作,2021年全面推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工作,2022年全市公辦普通高中教師納入「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範圍。2020年8月30日以前,南豐縣、金谿縣、南城縣要根據本實施意見出臺本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四) 嚴明紀律要求。各縣(區)要明確工作要求,強化紀律約束。各學校及廣大教師要服從安排,有序推進工作開展。對組織不力或推諉扯皮阻礙工作開展的單位或個人,要依據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撫州市教育體育局
中共撫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