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文如其人:從文字的指紋,識別作者的風格
在大洋彼岸的美國,如果要說有哪一部著作的重要性能與華盛頓所發表的那部《美國獨立宣言》相媲美的話,那恐怕就只有美國憲法了。
1787年5月,為了對原本的聯邦條例進行修訂,根據美國聯邦國會的邀請,在喬治·華盛頓的主持下,在費城舉行了全國代表會議。經過了近三個月的秘密討論以後,與會者並沒有修訂條例,而是制定了一部全新的憲法,因此,這次會議也就成了美國歷史上著名的制憲會議。
按照規定,新憲法通過之後,要由聯邦十三個州的特別會議分別進行批准,其中至少有九個州同意,這部新憲法才能生效。然而,在各州的批准過程中,各州對這部新憲法產生了擁護和反對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於是就引發了美國歷史上一場最激烈的論戰。
為推動新憲法能夠儘快獲批實施,美國的三位開國元勳,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約翰·傑伊、和詹姆斯·麥迪遜,共同以「普布利烏斯」作為筆名,在紐約的主要報刊上發表的一系列的論文,這些論文後來被匯總為《聯邦黨人文集》。
可以說,《聯邦黨人文集》為美國走向民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是美國政治領域匯總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但是,其中有12篇文章的作者,究竟是漢密爾頓和麥迪遜這兩位開國元勳當中的哪一位,長久以來一直是個懸案,歷史學家們對此充滿好奇,他們孜孜不倦地試圖找到答案,但最終還是無功而返。
這個問題的最終答案,直到兩百多年後的1963年才被揭曉,而揭開謎團的兩位教授,其身份並非歷史學家,而是統計學家!
來自哈佛大學的莫斯特勒教授和來自芝加哥大學的華萊士教授,希望用概率方程來解決這個困擾史學界一百多年的難題——這聽起來很異想天開,但他們將詞頻和概率結合起來分析,真的找出了問題的答案。
拋開那些「階乘」、「指數」、「對數」、「T分布」等讓人頭大的統計學術語,這兩位教授所用的核心方法其實很簡單:
他們將那些確定是漢密爾頓或麥迪遜所寫的文章找出來,分別統計其中某些常用詞出現的頻率,接著,分析那12篇不能確定作者的文章中,這些常用詞出現的頻率——兩相比較之後,他們最終確定,這12篇文章的作者正是麥迪遜!
說穿了其實很簡單,我們常說「文如其人」,實際上,就像我們每個人都有獨一無二的指紋一樣,每個人在寫作時,也會有他獨一無二的「文字指紋」,或者說,是「文風」。
就拿漢密爾頓和麥迪遜的文章來說吧,在漢密爾頓的文章中,他經常會使用「while」這個單詞,但他從來不用「whilst」這個詞,而麥迪遜則恰恰相反。另外,麥迪遜使用「also」這個單詞的頻率是漢密爾頓的兩倍之多,而漢密爾頓則更多地使用「according」這個單詞。
這就是文字指紋的魔力,它向我們揭示出:每位作家都會有自己的文字風格,並且這種風格是可以進行預測的!
那麼問題來了——男性作家和女性作家在寫作方式上會有所不同嗎?作家們自己會遵循他們給別人提出的那些寫作建議嗎?從納博科夫到E.L.詹姆斯,這些著名作家在文章中最喜歡用的字眼是什麼?我們能僅從文字風格當中,把英國作家和美國作家區分出來嗎?
要回答這些問題,就需要藉助「文字指紋」的力量。
美國專欄作家本·布拉特對大數據非常感興趣,他曾經用大數據分析方法「計算」了自己經歷過的一段瘋狂棒球公路之旅——不搭乘飛機、在30天內造訪30座棒球場、觀賞30場棒球比賽、全程2萬英裡!
在《納博科夫最喜歡的詞》這本書中,布拉特用充滿趣味性的語言,向我們揭示了:當那些最經典的文學作品遇到大數據,會發生哪些奇妙的化學反應?又會帶給我們哪些全新的發現和體驗?
可以肯定地說:在大數據的慧眼之下,過去深埋於文字之下的一切,從此都將無所遁形!
No.2 英美文化探幽:本是同根生,文化大不同
蕭伯納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英國和美國是被同一門語言分開的兩個國家。」
1620年,一艘名為「五月花號」的船隻,載有包括男、女及兒童在內的102名清教徒,由英國普利茅斯出發,最終抵達北美,並在那裡建立了第一塊英屬殖民地,而這件事也被視為是美國歷史的開端。
很多人總以為,既然英國和美國系出同門,那在文化、風俗上應當非常接近才對,但事實上,這兩個國家之間的差異之處,遠多過相似之處!
如果我們要分析國家之間的文化差異,那語言就是一道繞不過去的關口。美國著名翻譯家奈達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語言永遠是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任何文章所表達的意思,都直接或間接地與所屬文化相關聯。歸根結底,離開了相關文化,詞彙就失去了意義。文化的不同自然意味著語言的不同。」
由此可見,語言差異是文化差異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當然並不是兩種獨立的語言,畢竟美式英語也是被那些乘坐五月花號移民美國的英國人帶去的。但在英國和美國之間,隔著廣闊的大西洋,於是,在幾百年的漫長時間裡,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各自獨立發展,最終形成了很多肉眼可見的顯著差異,而這些差異主要體現在發音、拼寫、詞彙等方面。
中國有一句老話叫「十裡不同音、百裡不同俗」,正如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獨特的方言一樣,英美兩國地理位置相距甚遠,其發音規律也各不相同,因此,我們往往把英語的發音方式分為英音和美音兩類。
英式發音非常正統,所以才會有「英國皇家英音」這樣的說法,也就是Received Pronunciation,也有人管這種很有腔調的口音叫做「牛津口音」或「女皇口音」。另外,英國人說話的時候,語速普遍較快,整體的風格聽起來非常高冷、性感。
而美式發音就更加趨向於多元化了,畢竟美音是由很多不同的語言匯集形成的,更加自由、包容和開放。另外,很多情況下美國人講話的發音會稍顯誇張一點,這也體現出他們愛好自由、不拘小節的特徵。
除了語言上的差異之外,無論是處事態度還是生活習慣,英美文化之間也有著很大的不同。從很多的生活小細節中,你也能一眼區分出高冷的英國人,和不拘小節的美國人。
例如,在需要進行溝通交流的場合中,英國人往往表現得比較高冷和含蓄,對自己的想法更為保守一些。他們不喜歡讓人際關係快速升溫,更喜歡慢慢地建立人際關係,另外,英國人在交流中很少採用開門見山的方式,而是委婉地試探別人——不得不說,在這一點上,英國人和中國人倒是很像,難怪有人把英國人叫做「歐洲的中國人」呢。
而美國人就直爽多了,他們在溝通交流的時候,喜歡直截了當地把自己的立場和目標說清楚,如果他們覺得,沒必要再跟你繼續溝通下去,他們也會明確地表示出來,而很少顧忌到對方的感受。
英美文化之間的差異,取決於民族的精神內核。
作為傳統的老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從工業革命時期,就在世界歷史上佔據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維多利亞時期,站在巔峰的大不列顛帝國,被世界尊稱為「日不落帝國」。因為有過光輝的歷史,所以對於自己的文化,英國人有著很強烈的自我優越感。
簡而言之,在英國人身上所秉承的,是源於維多利亞時代那傳統的、貴族的、優雅的文化。
而美國的發展歷程則大不相同。數百年前,當那些窮苦的英國清教徒乘坐著五月花號來到這片土地上定居時,呈現在他們眼前的,只有大片大片的荒野,所有生存所必需的一切,都是靠著那些饑寒交迫的清教徒們辛勤勞作,才一點一滴積攢起來的。
正是這樣的歷史特性,才造就了美國人「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民族精神。因此在美國文化當中,很少宣揚那些依靠家族世襲的貴族們,而更加尊重那些靠自己辛苦努力而取得成功的人。
換言之,美國文化所提倡的,是強烈的進取心和競爭意識,是「付出就能有回報」的樂觀主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