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陸女士向南京電視臺十八頻道《標點幫忙》節目組反映:
自己在「新東方」繳納的培訓費,退費時遇到了困難,約定好的退費時間到了卻沒有收到錢。
求助人陸女士介紹:
2019年的8月7號,她在龍蟠路的「新東方」培訓機構,為孩子報名了一對一輔導班,一次性繳納課時費三萬兩千多元,按照學管的安排,三萬兩千多是98個課時,另外贈送12個課時,在今年6月才能上完,但因為年初的疫情原因,一對一課程便暫停了。
根據所籤訂的合同約定
沒有使用完的課時會在最長15天內退費
「新東方」需要退還陸女士一萬兩千多元
雖然「新東方」已經同意退費
但過了合同約定的日期
陸女士仍沒有收到退費
除了遲遲不到帳的退款
陸女士還發現
她和「新東方」籤訂合同可能涉嫌違規
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第四條第九款:
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此外,根據《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27條:
經營者發行單用途預付卡,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五千
新東方的收費方式是否違規?
工作人員表示:
根據他們的查詢退款已經匯出,但因為陸女士當初是用信用卡進行學費的繳納,所以退費需要通過銀聯,可能在處理的過程中,發生了延期。
陸女士當場進行了查詢
欠款確實已在周一到帳
退費時間為8月24日
處理周期為16個工作日
比約定的多了一天
對此陸女士表示可以理解
對於收費金額和培訓周期是否違規?
「新東方」工作人員表示
他們的操作符合法律規定
「新東方」工作人員表示:
之所以有從去年8月上到今年6月份的情況,是因為學員自己的課程安排有變導致了延期,自己並未違反「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的規定。
但求助人陸女士對此提出了異議
按照3個月110節課計算
每個月平均30多節課
孩子根本無法上網!
而「新東方」工作人員堅持表示
這就是三個月的教學計劃
但當記者問及另外一條違規條例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27條
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五千的規定
工作人員表示並不清楚
隨後記者將相關情況向市消協進行了反映
消協副秘書長曹煒表示
教育培訓類預付費消費
不能一概而論,還是看具體的合同約定
南京市消協副秘書長曹煒表示:
對於消費者完全知情並籤訂合同,且約定好退費方式的教育類預付費消費,並不適用於限額5000的條例規定。
根據新浪教育和黑貓投訴2019年發布《教育培訓行業2019消費維權數據說》顯示:
教培行業2019全年的投訴量高達1.9萬件
消費者全年共投訴機構264家
不少大型教育機構也處在被投訴的風口浪尖
而這些數據明確反映了
培訓機構預付費消費投訴量猛增
且未來還有愈演愈烈之勢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婧楊表示:
國務院頒布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可作為藍本,但南京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還需要制定更加明晰的細則。而正是因為管理辦法的缺失,導致很多機構可以繞開相關限制和規定,將現行規章制度,變成一紙空文。
對於教育類預付費消費
全國各地都在積極探索管理和約束方法
建立專用帳戶
專款專用
讓學生先上課再付費等
邱律師還表示:
目前,北京、上海還有江蘇省的揚州市,正在根據上位法《國務院辦公廳校外培訓機構發展意見》,制定屬於自己的地方性法規和管理辦法。
這也引發了我們對教育培訓行業現狀的思考
教育培訓行業的亂象究竟如何解決?
培訓機構的消費投訴量能否降低?
校外培訓機構能否合法合規?
南京十八頻道(記者:苗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