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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瑪莎拉蒂譚明明沒判死刑,審判長:認罪認罰從寬
永城瑪莎拉蒂譚明明沒判死刑,審判長:認罪認罰從寬 備受各界關注的河南永城瑪莎拉蒂交通肇事案,終於落下帷幕。判決一處,全網譁然,網民們紛紛質疑譚明明的刑期,紛紛表達為什麼不判死刑的疑惑。對此,本案審判長積極回應了公眾普遍關注的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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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大咖說!8位專家研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在司法實踐中,要統一思想,全面認識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價值蘊含,看到其在減少對抗、節約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累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要立足國情,準確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設計,對於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去研究和探討,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要注意總結經驗,完善綜合配套機制,充分發揮制度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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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關於認罪認罰從寬程序實施中的幾個問題
田文昌律師從六個方面闡述了認罪認罰從寬程序實施中的一些問題,以下為發言實錄。所以,要使認罪認罰程序回歸本意,法官必須保持中立。那麼,如何擺正法官的位置?必須明確,認罪認罰程序應當在控辯雙方之間進行,法官只能裁判,絕不能干預。法官絕不能先期介入或只能消極介入,即僅限於了解情況,不能表露任何態度。一旦法官先期介入,被告人即失去了主動權,也就失去了自願性(審判階段認罪另當別論),認罪認罰程序就背離了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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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如何進一步貫徹落實?
在司法實踐中,要統一思想,全面認識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價值蘊含,看到其在減少對抗、節約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累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要立足國情,準確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設計,對於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去研究和探討,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要注意總結經驗,完善綜合配套機制,充分發揮制度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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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最高法: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
2016年9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決定,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前述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速裁程序試點納入其中繼續試行。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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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案件如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分案處理僅是從訴訟程序上分為兩個案件分別處理,但並非案件事實的絕對分開。在將來分案處理制度日趨成熟的情況下,對部分同案犯不認罪案件是可以考慮適用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如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司法實踐中存在不同認識。筆者結合實踐中遇到的共同犯罪案件的不同情形展開分析,對共同犯罪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存在的實踐困惑和路徑選擇淺談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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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實體從寬與程序從簡
根據2018年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和2019年兩高三部發布的《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規定,認罪認罰從寬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實體從寬;二是程序從簡,即通過給予被告人從寬處理的優惠條件,促使被告人認罪認罰,以提高訴訟效率,簡化訴訟程序,達到案件繁簡分流的目的。整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設計可以說都是圍繞這兩方面內容展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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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幾點建議
這是法律、法學界共同努力、積極擔當作為的結果,同時也說明,黨中央關於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決策和刑事訴訟法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具體規定都是完全正確的。下一步深入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要在穩定較高適用率、實現可用盡用的同時,著力提高認罪認罰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果。「提高質量和效果」應當有一定的衡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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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刑事訴判關係解構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強調法官應當尊重審前控辯雙方就定罪事實與量刑結果達成的訴訟合意,就是調整改變刑事起訴與審判關係的初級目的。 筆者認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訴判關係的改革卻是結構性的,量刑建議本身並不能全面準確地提供解釋力。訴判關係的重新構建也必須跳出量刑建議的局限範疇,而對相關制度進行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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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高憬宏\胡云騰\卞建林等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在司法實踐中,要統一思想,全面認識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價值蘊含,看到其在減少對抗、節約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累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要立足國情,準確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設計,對於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去研究和探討,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要注意總結經驗,完善綜合配套機制,充分發揮制度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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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刑訊逼供減少 一些問題待解
2016年9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關於授權兩高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在北京等18個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 2018年10月,修改後刑事訴訟法正式確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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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要避免一味從寬、片面從嚴
要正確把握司法公正與司法效率、個案公正與制度公正的平衡,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認罪認罰案件,要儘量依法從簡從快從寬辦理,探索相適應的處理原則和辦案方式。對民間矛盾引發的犯罪,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自願認罪、真誠悔罪並取得諒解、達成和解、尚未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不妨礙樹立和引領社會行為規範的,要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特別是對其中社會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過失犯、未成年犯,一般應當體現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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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變味」現象亟需重視
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增加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踐中,可以表現為自首、坦白,也可以是當庭自願認罪等形式。承認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僅對個別細節提出異議的,或者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僅對行為性質提出辯解的,不影響『認罪』的認定。」該文不是法律規定,而是最高法院刑一庭的觀點,但基本上也就代表了最高法院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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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位專家研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在司法實踐中,要統一思想,全面認識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價值蘊含,看到其在減少對抗、節約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累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要立足國情,準確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設計,對於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去研究和探討,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要注意總結經驗,完善綜合配套機制,充分發揮制度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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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說 | 8位專家研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在司法實踐中,要統一思想,全面認識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價值蘊含,看到其在減少對抗、節約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累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要立足國情,準確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設計,對於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去研究和探討,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要注意總結經驗,完善綜合配套機制,充分發揮制度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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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孝清:深入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幾點建議
但現實中一些偵查人員認為,刑事訴訟法關於偵查階段如何實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著墨不多,賦予的「武器」也不多,因而對落實該制度的積極性不高。據統計,2020年1月至7月,偵查階段認罪認罰的案件,僅佔認罪認罰案件總數的28.5%,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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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聽聽值班律師怎麼說
僅去年一年間,全國值班律師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0萬件,參與認罪認罰案件近34萬件。對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值班律師們有著深切的體會和獨到的見解。記者近日對北京市三位值班律師進行了專訪,聽聽他們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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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原則
隨著新的刑訴法解釋出臺,自願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原則明確應用到刑事案件中,這項新的制度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認罪量刑更加人性化。自願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原則適用於所有刑事案件,貫穿於刑事訴訟各個階段。一、認罪的形式1、承認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僅對個別事實情節提出異議的,或者雖然對行為性質提出辯解但表示接受司法定案意見的,也視為認罪,主要考慮到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具體事實的遺忘和對法律的錯誤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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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生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基本問題
編者按 為正確實施2018年修改的刑事訴訟法的新規定,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確保嚴格公正司法,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聯合出臺了《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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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重罪案件認罪認罰從寬適用條件
各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溝通交流,形成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的工作合力。 從當前司法實踐來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輕罪案件中適用率比較高,在重罪案件特別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中適用相對較少。為提升在重罪案件中的適用率,確保制度的全面施行,筆者就四川全省2019年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案件認罪認罰從寬適用情況,進行相應分析,以提出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