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始人作為魅力人格體為公司做品牌營銷是人格化的一個類型,通俗地說,就是把創始人的個人品牌和公司品牌綁定在一起。這麼做可謂利弊共存。好處是它可以大幅節約營銷成本,因為好的公司創始人本身就是一個魅力人格體,自帶傳播屬性。
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雷軍與「小米」。「阿里巴巴」和馬雲之間亦如此。還有董明珠和「格力」空調,「羅輯思維」和羅振宇。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下「錘子」手機。第一款錘子出現的時候,其他手機電池可以用一天,但它的僅能用半天。面對如此巨大的劣勢,很多錘友們說:「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啊,要麼我買個充電寶,要麼我乾脆買兩款錘子手機不就解決了。」
如此忠誠的錘友,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是各行各業的精英。而他們之所以願意支持錘子,是因為他們願意支持羅永浩,認同羅永浩背後的那種價值觀。雖然現在錘子已經走向沒落,但是當年在粉絲號召力上的成功,印證了羅永浩的人格魅力。
作為魅力人格體的公司他們都有自己的忠實粉,都有自己的文化底蘊。我們來看一個國外的例子,怎麼通過小眾引爆大眾群體,成功打造了自己的魅力IP的。
Supreme作為一個結合滑板、Hip-Hop等文化標籤的美國街頭服飾品牌,短短幾年時間就在年輕人中引爆流行,每次發售新版和限量版產品的火爆程度都令人嘆為觀止。
Supreme最初只是紐約街頭的一家滑板店,屬於一群滑板少年的「隱秘據點」,他們在那兒展開屬於自己的社交圈子。
店員A-Ron曾這樣回憶:「每天晚上7點關門後才是Supreme的狂歡,紐約最知名的滑板群體和各色有趣的人聚集在一起。」
他打趣地說:「Supreme賣得好大概是因為衣服上混合了菸草、酒精和野草的味道。」這群叛逆少年是Supreme最初的團隊成員、店員和顧客,品牌創始人詹姆斯抓住這個機會了解這個群體的行為模式、喜好和趨勢。
詹姆斯一直都在思考Supreme怎樣才能讓這些孩子表現出屬於他們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希望這家店在未來可以成為紐約街頭文化的標誌,成為連接滑板、時尚、音樂、亞文化的一條紐帶。應該說,Supreme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對美國街頭滑板亞文化的推崇,然後通過這種亞文化進行社群擴張,最終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生活方式和共同審美。
無論一個IP最初表現為何種形式的產品(影視、遊戲、商品等),它們作為第一內容,更多是流量的引爆點,吸引用戶追隨,吸引一小部分狂熱粉絲。這些粉絲或是自發,或是由運營方規劃梳理,進而形成社群。最初這種社群非常小眾,卻又比種子用戶更快一步,因為它們的成長空間非常大,可能就是孕育某種流行文化甚至某種生活方式的最底層土壤。
Supreme前期的成長模型便十分清楚,這是一種孵化小眾社群、定義亞文化、爆發擴散為流行生活方式的商業成長模式。
Supreme的產品靈感和元素恰恰來自這個社群亞文化本身。Supreme始於紐約市下東城,大量外來移民和黑人聚集於此,彼此互相碰撞融合,這裡可以算是紐約街頭文化的起點。Supreme的單品圖案多數取樣於街頭文化,版型則取樣於Dickies、Cahartt、Ralph Lauren等美式風格濃厚的大牌,其所有軍事風格的服裝都由Alpha代工,棒球外套則由Starter代工。Supreme將整個美國的街頭文化都復刻了下來,從紐約出發,點燃了美國甚至全世界年輕文化潮流的G點。
品牌最初通過內容建立聯繫,通過聯繫形成社群,而社群不斷地反哺著內容,使之成為具有內循環特徵的亞文化體系,這個體系在成長中不斷跨界、融合,直至成長為一個獨特、有生命力的「新物種」。
1950年,大衛·雷斯曼(David Riesman)提出了大眾文化和亞文化的差別:大眾文化是「消極地接受了商業所給予的風格和價值」,而亞文化則是「積極地尋求一種小眾的風格(在當時為爵士樂)」。
如果將Supreme自發形成的各種用戶群落形容為超級社群,那麼Supreme每次發售一款產品,都能夠進一步活躍社群用戶,甚至創造新的流量加入這個大社群,從而形成自我擴張。
運動休閒品牌Nike,2016年春天在視頻網站發布了劇集Margot v.s. Lily,作為女性營銷活動「Better For It」的主題內容,講述兩個不同女孩的運動故事,播放量已超過8000萬次,Nike+下載量顯著上升,兩個女主角同款也成了暢銷款。
與Supreme的不同之處在於,Nike更注重故事的講述:每個人在一定意義上都是運動員,女性可以用運動定義自己。
這與Supreme的產品邏輯是一樣的,都是從內容出發,內容背後隱含著某個文化群落用戶的價值取向,甚至包含著某種人格。因此,Supreme的產品反過來能夠為Supreme品牌提供話題和內容,產品本身就能夠自我創造流量,而不僅僅只是對Supreme品牌的稀釋和消耗。
超級IP的最中心圓點,表現在Supreme身上,就是那個令無數人都瘋狂的Supreme紅底白字的超級logo。Box Logo Tee當屬Supreme所有系列中最具有品牌標識的單品了,很多大牌均曾身著該款出鏡。Supreme的紅底白字logo也早已經不僅僅代表一件T恤,而是濃縮了文化元素和名人效應,逐漸抽象為一種代表街頭潮流的符號。
某種意義上,它比人格化更激進,也更進一步,逐漸走向宗教崇拜的神秘主義和信仰主義,成為亞文化社群的信仰圖騰。這也是其商業轉化如此高效的原因。將一個商業品牌打造成一個圖騰,將整個商業推進為一種儀式,從而增加產品的體驗價值,這種策略將是未來市場的主流方向。
聯名企劃對Supreme來說非常重要,往往能帶來更多新元素加入,讓產品更具風格。因而,Supreme總能與一些意想不到的品牌、人物或者明星聯名推出單品,引得眾多追捧。
例如,Supreme每年都會和Vans、The North Face、Timberland、Levi's、Nike等品牌合作推出單品,且合作款多為限量款,搶購之瘋狂,價格之高異乎尋常。除了每個季度都有限量聯名產品,Supreme產品更時常以社會頭條事件,或者政治諷刺為題設計產品,圍繞Supreme這個超級IP進行多元化經營,打通相關領域的壁壘。
例如,Supreme發售的第一件單品Travis Bickle Tee,衣服上的貼畫人物為1974年影片Taxi Driver中的男主人公Travis Bickle。身為計程車司機的Travis Bickle不滿政府的空洞承諾,企圖改變腐敗的制度,並最終決意刺殺總統。當時的電影海報上印著這樣一句話:在每一個城市,都有獨行者。James Jebbia藉此傳達品牌「特立獨行」的理念,賦予其更深層的話題性。
作為以產品風格為取勝之道的超級IP品牌,Supreme一直營造的是大規模的具有亞文化信仰特徵的社群經濟,通過小眾表達形成話題爆發與內容爆發,形成現象級的火爆產品發售場面,又反過來強化了其超級IP的特徵,增加了非功能性需求的社會化網絡話題價值。
一個產品如何從小眾文化走向大眾流行,工業時代之後,需要一種新的路徑。與超級IP的內在邏輯契合的社群經濟下,消費者越來越追求「小眾自我」,而不是「大眾趨同」。消費者在尋找自我差異的過程中,重新聚合成了新的族群和新的消費文化。最有商業價值的不再是大眾審美和趣味,而是亞文化社群。
人格化的影響同樣是雙刃劍。「樂視」和賈躍亭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樂視創始人賈躍亭在2016年公司年會上藉助一首《野子》, 總結過去,展望未來,將創業的艱辛與勇氣展現出來,打動了無數人,引發了「野子效應」。可以說,這一效應的取得,與賈躍亭的個人魅力以及他的獨特經歷和人格,在人們心中激起的強烈情緒共振密切相關。
因此有人曾開玩笑說:「賈老闆是全中國出場費最高的歌星,一首四分鐘的單曲創造的價值上億。這雖是玩笑,但也反映了人格化力量不容忽視的事實。但一年多以後,賈躍亭因為野心太大,資金鍊出現問題,遭遇了信任危機,幾乎成為公司的負資產。這時,人們又會拿出當年的《野子》議論。此時把賈躍亭和樂視捧上神壇的人格化就成了致命病毒,嚴重影響了樂視的形象。
又如微軟的鮑爾默當年將個人和公司綁在一起,在他宣布離職的那天,微軟股價下跌7%,相當於300億美元。
在《第四消費時代》一書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人格化是如何出現的,如何影響著人們的生活。這本書將消費分為四個時代: 第一個時代是終生消費。一個人一輩子可能就消費一兩次, 蓋個房子打個家具,剩下的都自給自足,屬於小農經濟;第二個時代是工業化消費,消費是以家庭為單位的,這個時候就出現了迭代,代表性的公司比如海爾、美的;第三個時代是個人化消費的崛起,人們購買手機、MP3,代表性的公司是諾基亞、索尼;第四個時代就是我們如今所處於的這個時代,是人格化的時代,消費越來越帶有精神屬性,成為一種價值觀的消費,由我需要所以我購買,變成我認同所以我購買。
這種消費方式的轉變,實際上就是認知升級和消費升級的產物,而人格化正是順應了這個趨勢。
粉絲經濟還停留在淺層次的依託人群支持行為進行的商業化開發上,停留於人的層面。人格化則更進一步,超越了人本身,是對其背後所代表的價值觀的認同。所以它的力量更強,影響更大。
真正的聰明人,都在日積月累中塑造著自己的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