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萌主媽咪育兒經(原創,歡迎個人轉載分享)」
提到「過生日」人們想到的都是「孩子的生辰」,今天要講的並不是孩子出生的某個時辰,而是家長在教育孩子的路上,應該為孩子特意過的「3個生日」。
「3個生日」的教育理念是李玫瑾教授提出的,她是我國青少年犯罪心理學專家,在一次舉辦講座時告誡家長們,「想要把孩子框在正道上,將來成為有出息的人,父母應該在孩子成年前,給孩子過3個法律生日」。
那麼,是哪三個生日呢?
第一個「法律生日」:14歲
2016年,14歲的扈強殺害同學,手段殘忍令網友憤怒,最終被判無期徒刑,他也沒想到法律對他的懲罰如此嚴重。
14歲的孩子按照正常入學年齡正在讀初一,在父母看來他們還是孩子,但是他們已經有能力寄讀、戀愛甚至校園暴力違法犯罪活動。
李玫瑾教授建議,家長們在孩子滿14歲的那一年,為孩子舉辦一次「法律生日」。趁著過生日的時候給孩子提一個問題「這個生日不同於你以前任何一個生日,知道為什麼嗎」?
相信孩子都不知道,這時候家長就要告誡孩子,以前你打架、偷東西做壞事父母可以幫忙,但是從14歲這個「法律生日」開始,如果你再違反「八重罪」必須是自己承擔了,如果你不聽話警察會來管你,媽媽也救不了你。
刑法條文第十七條有明確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有義務承擔刑事責任,「八重罪」主要指殺人、放火、搶劫或嚴重傷害等。
第二個「法律生日」:16歲
2020年8月,16歲的王凱殺害嬸嬸,重傷堂弟被警方逮捕,輟學在家的他遭遇父母離異,如今結局令人惋惜。
16歲的孩子正處在初三、高一的節點,「中考」讓他們的命運分道揚鑣,有的孩子繼續上學,有的孩子年紀輕輕遊手好閒,沾染了社會上的不良風氣。
李玫瑾教授建議,家長們在給孩子過16歲的法律生日時,要告訴他所有的法律都不能犯了,雖然沒有死刑但也會受法律嚴格制裁。
比如,你在16歲殺害了一個生命,刑法會判你30年。30年後你就是46歲,沒有妻子孩子也沒有工作,那就是一個廢人了,殺了別人就等於殺了自己。
第三個「法律生日」:18歲
2016年,剛滿18歲的楊某賭博輸光了父親的醫藥費,後搶劫被判刑。
18歲的孩子正在讀高中或者輟學工作,他們有足夠的成年人體能但心力不夠成熟,無論是校園還是社會,都有違法犯罪的案例存在。
李玫瑾教授建議,父母再忙也要給孩子過這個「成人禮」,告誡孩子已經成年了,在法律上是跟父母一樣的地位,全部的責任都要自己承擔了。
在講座的最後,李玫瑾客觀地點出了當代父母的弊端,對孩子的幹涉太多。孩子該成長懂事的時候不教育他,等將來孩子犯了錯誤連累的就是父母,就像著名歌唱家李雙江和夢鴿的兒子李天一。
家長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夠出人頭地、光宗耀祖,孩子有出息的前提是走上正道。希望每位家長都能給孩子好好過這3個「法律生日」。
今日話題:你認為這3個「法律生日」中哪個最重要?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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