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國家一直在加深反腐行動,不少貪官都被查處落馬,這些貪官的相似之處就是起初沒有忍住誘惑邁出了第一步,後面就已經收不住了。
貪官本來是好官,不然也不會坐上高職位,但就是隨著高職位的逐漸晉升,他們才會對權力越來越看重。
每個貪官和貪汙的金額大小不等,但是這並不影響他們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只要是違法亂紀貪汙受賄,就是已經觸碰了法律的底線。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職權之分,不管你手中的權力再大,只要你犯了法,你就是一個罪人的存在。
山東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11月6日對蔡國華進行了一審判決。
他是山東陽信人,很早就參加了工作,是老黨員,他在陽信縣的陽信中醫院工作,後來被調往霑化縣,擔任縣委書記。
隨後又到了煙臺市擔任了政府的副市長、黨組委員,他為人比較踏實,工作也很努力,職位上升得很快。
隨後出任了煙臺市委常委副市長,最後升任恆豐銀行的董事長,這時候達到了他的權力頂峰。
根據調查,他曾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貪汙受賄還挪用公款,涉案金額高達103億,已經創下了貪官涉案金額之最。
根據調查,他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違規在銀行內部發放核心員工薪酬獎勵,推行員工持股。
他已經造成了恆豐銀行的經濟損失高達8.9億餘元,還與他人同夥非法佔有恆豐銀行的公共財產,折合人民幣高達1018萬餘元。
另外,他挪用公款把恆豐銀行的資金,以信託貸款的方式,轉入到個人控制的公司裡,再謀取個人私利。
根據調查,他曾經在早期獲得過很多的榮譽,還被評選為山東省新長徵突擊手和優秀青年工作者。
不過,這些榮譽並沒有讓他繼續譜寫傳奇,自從手中握有強大的權利後,就暴露出他貪汙腐敗的心理。
如今,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蔡國華進行了一審判決,被判決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所有個人財產以及贓款贓物移交檢察部門。
我們已經了解了多個貪官,但是像這樣膽大的很少,而且貪汙的金額已經達到了之最。
明明自己有較強的能力卻親手把自己的前途毀盡,前期嘗到了甜頭,後期就會付出相應的代價。
如今的他只能在牢獄中度過了,現在後悔已經完了,將要在監獄中待到死去,這對一個人來說就是最痛苦的事情。
好好的一份工作,如果再繼續努力,或許後面還會有更好的發展,但是卻控制不住自己的私心,走向了貪汙,於是沒有了回頭路。
大家在做一份工作的時候,要盡職盡責,不要總想著在從中如何獲取利益,時刻記住自己職責和責任感。
希望大家做一位遵紀守法的好市民,不要與法律做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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