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咱們中國老百姓來講,一生中最為重要的一件事,那必須有買房。畢竟買了房子,生活就有了落腳點。而現在大部分老百姓買房子都會花掉大部分的積蓄,因此,買對房子就很重要了。本文小編就告訴您一些買房籤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免被房地產商坑。
現在買房子難,特別是好不容易買到了房,如果籤合同時沒有注意被房地產商坑了,那就更讓人火大!因此,在買房籤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其中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可以幫助您約定一些購房合同中沒有的小細節,以免以後發生糾紛時能有協議的保障。具體來說,補充協議中主要得注意以下4點:
1、房產證的辦理時間
很多房地產商為了節省費用、逃避稅費等,都會在交房1—2年後才為大家辦理房產證。因此,大家在購房合同中一定要注意是否明確了房產證的辦理時間,如果沒有,且您急著拿到房產證,一定要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辦理產權證的具體日期,並註明未按時履行的賠償責任。比如:在交房一年內不辦好房產證,賠償房價的百分之幾等等。
2、公攤面積的比例
公攤面積一般不會直接體現在合同中,屬於隱形面積,只是房地產商給買房者的口頭協議。就算大家在買房時問到了具體的面積,沒有合同的規定,房地產商也會在裡面動手腳。因此,為了老百姓自身的利益著想,大家在買房時可以在補充協議中詳細約定公攤的具體數字,並註明公攤的具體位置、面積大小等,這樣對自己更有利。
3、貸款失敗的約定
這種情況有時會出現在買房者自己身上,即在與房地產商籤好了購房合同之後,買房者卻出現了貸款批不下來的情況,如果這種情況出現,房子就肯定買不了了。這個時候就要牽涉到購房者退房的問題。因此,大家在籤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在補充協議中提前約定好如果出現此現象的解決辦法。
4、關於退房的責任
一般出現退房的情況,分為開發商的原因和買房者的原因兩種。因此,大家在補充協議中,應當作出約定,比如退房是由於開發商原因的話,開發商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什麼期限內把房款退還;而如果是買房者的原因,買房者應該有什麼補償之類的。這樣對交易雙方都是負責任的。
總結:為了維護買房者自身的權益,大家在買房時一定要記得與房地產商籤訂以上4點補充協議,以免被坑。另外,在買房時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大家可以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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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禹君健 來源:希財新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