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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中公教育2020法考考試已經圓滿結束,準備21年法考的同學也開始了法考備考之旅,為了幫助大家提早做好備考,中公法考網特整理了行政法易錯題,希望可以幫助大家順利備考。下面為大家分享2021法考行政法易錯題考點:經過複議案件的管轄
類別 | 複議決定 | 被告 | 管轄 |
經過複議 | 維持(共同告) | 原機關+複議機關 | 複議機關所在地+原機關所在地 (級別:就低不就高) |
改變 | 複議機關 | 複議機關所在地+原機關所在地 | |
不作為(選擇告) | 複議機關 | 複議機關所在地 | |
原機關 | 原機關所在地 |
對於複議維持案件,被告是複議機關和原機關,以原機關來確定級別管轄,原機關所在地法院和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都可以管;
對於複議改變的案件,被告是複議機關,以複議機關來確定級別管轄,原機關所在地法院和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都可以管轄;
對於複議不作為案件,當事人可以選告複議機關可以選擇告原機關,告複議機關,就以複議機關來確定管轄法院,告原機關就以原機關來確定管轄法院。
某區環保局因某新建水電站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且已投入生產使用,給予其罰款10萬元的處罰。水電站不服,申請複議,複議機關作出維持處罰的複議決定書。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4/二/49)
A.複議機構應當為某區政府
B.如複議期間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行政複議終止
C.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D.水電站對複議決定不服向法院起訴,應由複議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考點】經過複議案件的管轄
【答案】C.
解析:複議機構是複議機關的一個內部辦公室,兩者概念不同,複議機關可以是市環保局和區政府,所以A選項錯誤;在複議期間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行政複議中止,所以B選項錯誤;行政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選項C正確;只要經過複議,不管維持、改變,管轄法院就有原機關所在地和複議機關所在地兩個地方,所以D錯誤。
【易錯點】經過複議的案件,不管是複議維持還是複議改變,原機關所在地的法院可以管轄,複議機關所在地的法院可以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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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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