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行政法易錯題考點:經過複議案件的管轄

2020-12-11 廣東中公教育

2021法考行政法易錯題考點:經過複議案件的管轄

2020-12-10 17: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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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中公教育

2020法考考試已經圓滿結束,準備21年法考的同學也開始了法考備考之旅,為了幫助大家提早做好備考,中公法考網特整理了行政法易錯題,希望可以幫助大家順利備考。下面為大家分享2021法考行政法易錯題考點:經過複議案件的管轄
 


類別

複議決定

被告

管轄

經過複議

維持(共同告)

原機關+複議機關

複議機關所在地+原機關所在地

(級別:就低不就高)

改變

複議機關

複議機關所在地+原機關所在地

不作為(選擇告)

複議機關

複議機關所在地

原機關

原機關所在地

【易錯點】

對於複議維持案件,被告是複議機關和原機關,以原機關來確定級別管轄,原機關所在地法院和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都可以管;

對於複議改變的案件,被告是複議機關,以複議機關來確定級別管轄,原機關所在地法院和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都可以管轄;

對於複議不作為案件,當事人可以選告複議機關可以選擇告原機關,告複議機關,就以複議機關來確定管轄法院,告原機關就以原機關來確定管轄法院。

【易錯題】

某區環保局因某新建水電站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且已投入生產使用,給予其罰款10萬元的處罰。水電站不服,申請複議,複議機關作出維持處罰的複議決定書。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4/二/49)

A.複議機構應當為某區政府

B.如複議期間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行政複議終止

C.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D.水電站對複議決定不服向法院起訴,應由複議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考點】經過複議案件的管轄

【答案】C.

解析:複議機構是複議機關的一個內部辦公室,兩者概念不同,複議機關可以是市環保局和區政府,所以A選項錯誤;在複議期間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行政複議中止,所以B選項錯誤;行政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選項C正確;只要經過複議,不管維持、改變,管轄法院就有原機關所在地和複議機關所在地兩個地方,所以D錯誤。

【易錯點】經過複議的案件,不管是複議維持還是複議改變,原機關所在地的法院可以管轄,複議機關所在地的法院可以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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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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