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信易支付收1600萬大額支付罰單,涉違反清算規定及反洗錢法

2020-12-18 和訊網際網路金融

8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營業管理部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稱 「易智付科技」)因違反清算規定及反洗錢法等行為被罰沒1599.5萬餘元、兩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44.5萬元罰款,合計罰沒1643萬餘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8月16日。

易智付科技旗下有品牌首信易支付(PayEase)。官網稱,首信易支付成立於1998年,總部位於北京,並在美國、俄羅斯、新加坡、韓國、日本、香港、黑龍江、深圳、廣州、上海等地設有分公司。官網顯示,其合作夥伴有蘋果等多家海外企業。

官網顯示,首信易支付支持的服務包括網際網路支付、行動支付、跨境支付,為電子商務、教育培訓、航空旅遊、跨境電商、軟體服務、留學繳費、公共事業等眾多行業提供量身定製的境內外支付+結算一站式解決方案;2011年獲發第三方支付業務許可,2014年獲得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許可,2015 年獲得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試點許可。

天眼查顯示,易智付科技法人是方斌,股東包括北京易智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86.13%)以及北京金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13.87%)。

據行政處罰信息,易智付科技具體的違法行為類型包括,未落實交易數據完整、真實、可追溯的規定,未按規定開展網絡支付業務,未按規定審核留存商戶資料,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戶備付金;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

行政處罰具體內容稱,易智付科技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八項和第四十六條、《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發布)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第四十三條第三項的有關規定,對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759,540.61元,罰款金額合計7,885,549.51元,罰沒合計13,645,090.12元。

同時,易智付科技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處以135萬元罰款;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處以50萬元罰款;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處以50萬元罰款。合計處以235萬元罰款。

上述違規行為罰沒合計15,995,090.12元。

處罰信息顯示,易智付科技的兩名相關責任人同樣未落實交易數據完整、真實、可追溯的規定, 未按規定開展網絡支付業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

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八項和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的有關規定,對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兩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共處以44.5萬元罰款。

大額支付罰單不斷,7月,人行曾開出近6000萬罰金的支付罰單。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發布的信息顯示,環迅支付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給予警告處分,併合計罰沒近5939萬。

(責任編輯:王治強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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