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法典的頒布,引起了很多人的廣泛熱議,尤其是對於婚姻的規定,對於彩禮的規定,討論更是空前。
我也認真研讀了相關新條例,也看到了相關單位和部門對於高額彩禮整頓的決心。
條例中明確規定寫道: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短短的一句話,隱藏了很多的信息。這意味著以後的婚嫁中,利用婚姻索要財物高額彩禮,一索要財物作為結婚條件的行為,已經成為違法行為。
而索要彩禮最常見的方式,就是彩禮,當然這也是大家最關注的一項。雖然沒有提到彩禮但很明顯的,高額彩禮儼然已經成了禁止項,不是讓要彩禮,而是對於不合理的彩禮,管控或許將會嚴格許多,未來關於高額彩禮引發的婚姻悲劇,必然將會隨著條例生效而降低。
並非是讓雙方無法接受的一刀切,而是在充分尊重了傳統文化和傳統風俗的基礎上,增設了上下限,目前看來,合理性一定是有的,但實質的效果,只能等到實施以後才能體現。會遇到很大的阻力是必然的,下一步如何實際去實施,想必是還要多下一番功夫才行。
但無論如何,這樣的規定,是為了改變讓如今一些地區,一些地方不正的婚嫁風氣,這是好事。然而有些人呢,卻過度解讀了條例的含義。
自一月一號開始,只要談及彩禮,就會有人跳出來說要彩禮已經被廢除了。在一些老百姓的眼中,似乎這條條例,被片面解讀成了,是對要彩禮的禁止性規定,以後結婚,女方就不可以再要彩禮了。要了就是犯法。
這樣的解釋,男方普遍是可以接受且認可的,畢竟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對男方的確是一件利好的事情。不用付彩禮,結婚就少了一個最大的成本支出。
可女方就都不高興了,畢竟大多數的女方家庭,並沒有把彩禮當成是斂財的方式,提出彩禮的數額並不是不合理的,只是為了遵照傳統,也是為了婚禮的儀式感,多少還有些為了面子。
不管大家是如何解讀的,我個人認為,其實不需要想得那麼深,非要講的話,這些條例的頒布,是不會影響任何一個三觀正的家庭,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家庭。
簡單一點講,合理是標杆,雙方認可是約定成立的首要關鍵,幸福的婚姻不管什麼時代,什麼條例執行的情況下,都沒什麼相干。
相反那些非常在意條例的,反覆鑽研條例的漏洞,製造話題,引發群體之間的矛盾對立,反而有點虛的意思。
李茜(化名)和男友的婚禮在前幾天舉行,按道理來講,如今李茜如今應該正是新婚燕爾的時候,然而卻並不是這樣,婚禮現場鬧得十分不好看,李茜如今正在和男方商議準備離婚。
離婚的理由,是因為九萬元彩禮。
李茜和男友戀愛已經有一年多了,彩禮的數額,婚期的日期早就在去年談婚論嫁的時候已經定下了,雙方也都達成了共識。
「我家要的不多,我們兩家都是普通家庭,我爸媽體諒他們家做父母的也不容易,所以就要了九萬元彩禮,給我陪嫁了六萬的嫁妝。
這事兒當時都是開誠布公談過的,他們家也沒有什麼意見,談好彩禮以後,才把婚期給敲定的。」
這事兒聽起來比起其他家庭婚嫁的時候,已經算是靠譜多了,女方能夠互相理解,要求合理,男方呢,也不計較,也沒有過多的斤斤計較,婚事談妥的很快,全程都沒有出什麼亂子,雙方也都挺滿意的。
談婚論嫁時能遇到這樣的情況,都已經算是非常幸運的了,然而就是在婚禮當天還是出了問題。
「我家那邊的規矩,是女方先收了彩禮,然後等婚禮當天呢,再給男方,讓男方當面把彩禮再交付給女方,是有點多此一舉,但這也是當地人為了面子,就想著當著眾親戚的面,出出風頭。」
拿到手的彩禮又還回去,這其實是需要很大的信任的,李茜家很信任男方,給得很痛快,然而到了結婚當天,男方卻辜負了李茜家的這份信任。
「他過來接親,彩禮沒有給我父母,好像也沒有帶過來,我爸媽不好問,怕影響了我結婚,但我沒啥好怕的,顧著我爸媽的面子,我私底下問了他。結果他跟我講說,現在不是去年了,現在不一樣了,要彩禮是犯法的,他們家商量了一下不準備給了,讓我們家也要明白事理,就別要了。」
李茜聽完氣壞了,她本以為婆家是因為婚禮太忙,把彩禮帶忘了,可結果得到了這麼個回答,自然是不高興了,當場就說不嫁了。
「明明是你家反悔,現在又說是我們家要彩禮的問題,九萬彩禮都捨不得給,還結什麼婚!」
男友呢,似乎也不是很當一回事兒,對李茜說道:「你別來嚇唬我,我根本不吃你這一套,你這樣現在也沒用了,這樣吧,看你的面子上,我給你九千,你就別鬧脾氣了,老老實實的趕緊結婚,否則你爸媽臉上也不會好看的。」
明明是男方不信守承諾的問題,卻弄得向全都是李茜錯了,李茜自然也是炸了,但她也不吵鬧,只是不再跟男友囉嗦,跑去找了父母,商量了一陣子。
就看見李茜的父母似乎有些猶豫,但李茜認真地抓著父母的手,給了個肯定的眼神,父母似乎也是下定的決心,當著所有親戚朋友的面,宣布了一個消息。
「接親就不必了,就當是送親了,現在新郎到了,就在我們家坐一會兒,然後出發去婚禮現場吧。」
被說李茜的男友,所有人都搞不懂眼下的狀況,忙問:「這啥意思,啥叫當送親了。」
李茜站了出來:「意思就是我不嫁過去了,你嫁過來,彩禮呢,我們家不要了,如果需要的話呢,我也可以給九千元彩禮,畢竟我們家不要彩禮了,還能倒給彩禮,一切都按照入贅的禮儀接待新姑爺,也沒什麼不行的吧。」
李茜的男友聽完這番話,很憤怒:「你在說什麼呢?就為了九萬塊的彩禮,你至於故意做這種事情來膈應我嗎?」
「我是在膈應你嗎?明明是你在膈應我全家!我家只要了九萬元彩禮而已,你們家出爾反爾,沒結婚之前就這樣,那我嫁過去幹嘛呢?受氣嗎?受你家的罪嗎?你給的彩禮我家也能付得起,憑什麼你就不能嫁到我家?婚姻法是規定了只能女的嫁到男的家裡是嗎?如果不是,你就閉嘴,我不要你的彩禮,我也不想要你,不願意入贅,你就趁早滾蛋!」
李茜沒嫁過去,當然男方在婚禮當場丟盡了臉面也沒有同意入贅,李茜和男方家最終還是鬧翻了,這個結果也是必然的。
或許有人看完李茜的事只會覺得,又是彩禮鬧出來的事兒,說來說去,都是彩禮的鍋。
這件事情,表面上的確是彩禮引發的矛盾,然而深度來看,卻不是。如果你仔細看完了故事,你就會明白了。
女方是為了要彩禮所以才不結婚嗎?不是的,是原先已經談好的彩禮,後來不給了,九萬,原先要的也不多,畢竟男方並不是家庭貧困拿出這筆錢很困難,所以算的上是在合理範圍之內的。
可是到結婚當天,男方又出爾反爾不願意給彩禮,仗著說新出來的條例規定了,不可以因為索要財物作為結婚條件,只給了九千。非要講的話,男方的確利用了條例中比較模糊的分界線,如果說為了九萬彩禮不結婚了,那似乎就算的上是被禁止的範疇了。
但是女方也並沒有這麼幹,李茜家被男方家這麼擺了一道以後,乾脆就一分錢彩禮都不要了,但是反過來,要男方嫁過來,這個要求合理嗎?
當然算合理的,畢竟都沒出彩禮的話,誰也沒吃虧誰嫁給誰就商量著來唄,然而男方顯然是不能答應這樣的條件的,所以拒絕了。
到底誰有錯?是要彩禮有錯?還是不講誠信有錯?見仁見智。
即便是要彩禮不值得娶?那出爾反爾的男方就值得嫁嗎?
但我個人認為,婚嫁中,雙方達成的合理約定,應該遵守的,不管是從道德,還是從人品上來看,已經答應好的事情到頭來做不到,故意不去做,無疑都是很惡劣的表現。
婚姻中信任是非常重要的,答應了的事就要做到,如果答應了又現場反悔改口,利用對自己有利的環境讓對方下不來臺,逼著對方就範,這就是赤裸裸的耍心機,不僅僅是對對方不尊重那麼簡單了,更直接的可以反映一個人的人品問題。
當然了,人品如何,別人也只能指責,可是不尊重對方,那麼對方也不會再繼續尊重你,更不會再給予信任,耍心機耍到最後,贏家到底是誰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