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之聲
本報記者 朱寶琛
12月13日,聯辦財經研究院舉辦2020年度研究成果發布會,發布《減稅降費問題研究》等三份研究報告。聯辦財經研究院專家、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著重就我國減稅降費等問題,作了相關信息披露和解讀。
《減稅降費問題研究》是國務院研究室的選題,由國家高端智庫立項,中信改革發展研究基金會委託的重點課題。聯辦財經研究院在此課題的研究中取得如下成果。
一是研究院多年堅持的「降低宏觀稅負」的建議在2016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決議中成為國家新時期財稅戰略之一。多年來,「提高」「穩定」和「降低」宏觀稅負在學術界存在著激烈的爭論。實踐證明,「降低宏觀稅負」的建議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實際。
二是提出全新的宏觀稅負水平高低的判斷標準,應綜合考慮國家安全水平、居民生活福利保障水平、企業競爭力水平和社會管理成本四個因素。而學術界許多專家採用的用政府收入佔經濟總量的比重與其他國家作比較是不能作為宏觀稅負水平高低的判斷依據的。
三是研究院認為,根據上述研究結論,與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企業的稅制競爭力仍然嚴重不足,必須進一步深化稅制改革,降低企業稅費水平,使我國企業可以在國際市場和國內市場上與發達國家企業競爭。相應地,要繼續執行中央關於降低宏觀稅負水平的戰略政策。
四是要提高居民生活福利保障水平。但是,提高此項水平應主要依靠國有資本和農民的承包地、宅基地資源,不能再採用增加企業稅費負擔的辦法。
五是研究院對減稅降費的紅利分享做了深入分析。數據證明,首先,紅利在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分享是不均衡的,部分紅利為消費者分享,這也是一些企業獲得感不強的原因之一。同時,企業與企業之間、行業與行業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的紅利分享也是不均衡的,這是由買方市場和賣方市場的分布格局不同所決定的。
六是針對如何提高我國企業稅制競爭力的問題,提出進一步降低宏觀稅負、深化減稅降費需要區分「實際減稅」和「推遲納稅時間」兩類措施。比如降低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降低增值稅基本稅率等屬於「實際減稅」,應該在一般預算收支平衡中以安排。而留抵退稅改退稅、提高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等屬於「推遲納稅時間」,應該以發行中央、地方政府專項國債來安排。這樣不但可以減輕當期一般預算收支壓力,還可以減少一般預算支出。
七是提高居民生活福利保障水平的問題,研究院認為應該以實現全國統籌的全民統一的社保體系為主要目標。今年可以建立劃轉10%的國有資產、以省級統籌的城鎮居民社保體系。明年應該啟動全國統籌的城鎮居民社保體系建設。同時,應允許農民在城鎮落戶後,以其所擁有的承包地、宅基地交付國有資產以計入城鎮居民社保體系,未來形成沒有城鎮居民和農民差別的社保體系。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