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經常會碰到和使用簡稱(縮略語)問題,其中最常見使用頻率最高的莫過於叫人的名字了,如某人叫「王建明」,姓「王」,名「建明」,可能會有三種叫法,首先是全名「王建明」,這可能是比較嚴肅的或要核對名字的場合,如老師上課檢查到學人數,學生的名字當然要叫全名了;而平時交往中,可能會叫「王」先生、小「王」、老「王」等,或者叫「建明」、阿「明」等都是有可能的,後面這兩種叫法都是算簡稱。
又如全國各省、市、地區等也都有簡稱,如北京市(京)、山東省(魯)、香港(港)等,都是很常見的。
公文中應該怎樣使用全稱和簡稱呢,請「關注」公文寫作之道,下面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
在公文中,使用全稱和簡稱的現象也十分普遍,我們不妨從普遍性與特殊性的角度來看一看。
一、簡稱和縮略語
簡稱和縮略語從詞源來由而言,有些細微的差別,簡稱更多地是漢語通用的說法,縮略語更多由英語、外來詞簡化「壓縮」的需要而產生。簡稱更多地側重在「名稱」的叫法上;縮略語則側重在「構詞"的簡化上。在書面文章類型中,學術專著和公文中「縮略語」更普遍一些。
總之,所謂簡稱(縮略語),即把長詞壓縮成短詞,「長」概念壓縮成「短」概念,用簡單的形式表示原來名稱和詞性的意思。
二、公文與其它問題都可能用到的簡稱(縮略語)
主要有三種形式:
第一種形式是使用帶字母的詞,其中多為外來詞,不少的是英語多個詞的首個字母的縮寫組合。這類縮略語俯拾即是。如常見的英語縮略詞。 ATM英文AutomaticTellermACHINE的縮寫,即自動櫃員機,又稱自動取款機。CD-ROM英文CompactCisk-ReadOnlyMemory的縮寫,即光碟只讀存儲器,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光碟機。 CPU英文CentralProcessingUnit的縮寫,又稱微處理器,由集成度較高的集成電路晶片組成的大規模和超大規模集成電路,包括運算器和控制器兩部分。
以上這類日常生活、學術文章和公文中都較為常見。需要注意的縮寫規則或規範,要求是多詞組合中首個字母的縮寫組合,不能隨意、隨機抽取字母來組合。
第二種形式是使用數字加以縮略。如「三講」、「三個代表」、「一國兩制」、「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四項基本原則」、「三大法寶」、「雙擁」、「四個意識」、「四個自信」、「二個維護」、「五位一體」、「二個一百年」等。
這種簡稱、縮略語以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概念、術語的範圍為多,所以公文中使用最為普遍。需要注意的是,這類縮略語一般都要由上級權威部門和有關文件加以概括,因為,這是一個比較嚴肅的概念,不能隨意概括,沒有經過上級權威部門認可的,沒有通過正式文件發布的,都是不規範的。特別是公文中的使用,更要規範,一字不多,一字不少,而且數字均使用中文數字,不能用阿拉伯數字。
第三種形式是通過省略其中某些文字加以縮略。
為便利使用,由較長的語詞縮短省略而成的語詞。常見二種,一種是較長商品名。如彩電——彩色電視機,空調——空氣調節器。第二,是專用名詞、單位的簡稱居多。例如: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一一人大 ;如「政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地方各級政治協商會議的簡稱。
如「北大」、「清華」、「離休」、「退休」、「交行」、「建行」、「工行』「首鋼」、「寶鋼」、「鞍鋼」等。其中又具體分為:省掉前面的字而形成的縮略語,如「中國農業銀行」簡稱為「農行」;省掉後面的字而形成的縮略語,如「狗不理包子」簡稱「狗不理」、「復旦大學「簡稱「復旦」;此外,更多的是省略中間的一些字。這是要加以注意的。
三、公文中組織機構(單位)、部門全稱和簡稱(縮略語)使用有講究
我們知道,公文是用來辦公事的,單位與單位之間會發生各種關係,形成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等,組織機構(單位)使用的頻率出現的機會也很多。可以說每篇公文肯定都至少有兩個單位(部門),因此正確使用組織機構(單位)部門的全稱名稱,在公文寫作中有不能忽視的作用。組織機構(單位)等名稱有全稱和簡稱(縮略語)兩種表述方式。
公文寫作中經常會碰到機關(單位)名稱的表述問題,涉及發文機關標誌、發文字號、標題、正文、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等格式要素。關於具體表述時究竟用全稱還是簡稱,《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和《黨政機關公文格式》沒有硬性的規定。既然沒有硬性的規定,應該就可以理解為,一般情況下二者都可以用,但也不能隨意隨便用,也是有一定使用規則和約定俗成的用法。
(二)、全稱與簡稱使用比較一致的看法。目前學術界和實際中,都達成如下一些不成文的原則。
一是要根據組織機構(單位)、部門名稱的繁簡程度作適當處理。一般而言,如果組織機構(單位)、部門名稱的字數比較多,特別是一些大的公司,其名稱比較長,其屬下可能還有二級、三級子公司,名稱可能長達一二十個字,為了簡要和便於表達,通常會使用簡稱,但要求簡得符合原意,如果名稱的意思使人產生歧義,不好理解,便達不到要求。形式上也要講究精煉得體。
二是要從公文的運行範圍和內容性質考慮。一般地,在組織機構系統或本單位內部運行的公文,其名稱可以使用簡稱,即是內部行文性質。但如果是。對外行文則應按規範要求使用全稱。因此,在具體的行文中要根據不同運行範圍和內容來運用。
(三)使用規範的全稱和簡稱要以批准該名稱上級(主管)機關(單位)、部門批覆的文件所核定的名稱為準。其次,一個機關(單位)的簡稱,一般由其上級(主管)機關(單位)、部門來規定,不可隨意簡化。
(四)全稱與簡稱在公文中的具體運用要求
1.發文機關名稱。發文機關標誌「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通常,發文機關名稱加「文件」形式的發文機關標誌主要用於下行文,其中的發文機關名稱既可以使用全稱,也可以使用規範化簡稱,主要依據機關(單位)名稱的繁簡程度來確定;只標發文機關名稱、不帶「文件」二字的發文機關標誌,其中的發文機關名稱一般要用全稱。
2.發文字號中的機關代字。發文字號中的機關代字必須是發文機關的簡稱。擬制機關代字必須做到明確、簡潔、規範,不能產生歧義和衝突,或與相關其它單位、部門相重複。
3.標題和發文機關署名中的發文機關名稱。標題和發文機關署名中的發文機關名稱也要根據機關(單位)、部門名稱的繁簡程度來擬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機關(單位)、部門的全稱過長,發文機關署名也可使用簡稱。
4.印章上的發文機關名稱。公文成文印發時最後是要蓋章的。印章上的發文機關名稱應使用機關(單位)的全稱,以示公文的莊重性與嚴肅性。5.正文中的機關(單位)、部門名稱。公文正文中第一次出現的機關(單位)、部門名稱應當使用全稱,如果文中後面還要出現,可以這樣處理:在第一次出現時,用括號括起註明簡稱,下文再出現相同名稱時才開始使用簡稱。是必須加以注意的。
請「關注」公文寫作之道,更多好文下期共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