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一套、二套房契稅優惠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繳納契稅時除了申報表、房屋轉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契約、協議、合約、單據、確認書原件及複印件(能夠獲取相關信息的可取消複印件的報送)、 購房人身份證名原件及複印件(實名採集免報送)等常規材料外,納稅人還應向稅務機關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已婚的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或個人婚姻狀況承諾書(能夠獲取相關信息的可取消報送)、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相關資料,或任意1名成年家庭成員現場籤署納稅人《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書》。誠信保證不實的,屬於虛假納稅申報,按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具體諮詢主管機關。
2、單位進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報表申報時,提示「基礎數據未正確獲取,請與服務單位聯繫」怎麼處理?
出現此提示時,可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基礎數據同步」模塊,提取增值稅申報基礎數據。點擊「申報數據同步」,並注意查看系統反饋信息,提示基礎數據提取成功後,可正常進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如有異常提示,則需根據提示信息進行處理。具體諮詢主管稅務機關。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什麼條件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的規定: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需要說明的是,如果今年選擇轉登記後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不能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4、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哪些聯次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增值稅普通發票應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5、納稅人購入固定資產,既用於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的,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納稅人購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既用於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徵消費稅的摩託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