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
寅三、伎能
三、伎能者:醫方、卜筮、泥木、彩畫、棊書、咒術等是也。皮文美角,膏煎鐸毀,已自害身!況修出世之道,而當樹林招鳥,腐氣來蠅,豈不摧折汙辱乎?
「伎能」者:伎字應從女(妓),謂女藝也。從人者(伎),害也,非今文意。
「醫方卜筮」等者:「醫」者,療病工也。「方」謂方疏。「卜」者,除疑也。《周禮》云:「卜以決疑,不疑何卜?」「筮」者,決也。泥塑、刻木,填彩、描畫,彈棊、圍棊。「書」謂六書。《釋名》云:書,庶也。紀,庶物也。書亦曰「著」,著萬物故。《周禮》有六書,謂:指事、像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思之可知。咒詛禁術,以有此用,故致害己。美角折,皮文披,膏有明故煎,鐸有聲故毀。搖之令鳴,以宣教令。文事振木鐸,武事振金鐸。
劉子云:「龜以智自害,翠以羽自殘,丹以含色磨肌,石以抱玉碎質。」《睒經》云:「象為牙死,犀為角亡,翠為羽自殘,麋鹿為皮肉害。」人引《莊子》云:「不用以為全生之大用」,語同意異。我佛法中,藏衒曜,隱厚德,全無生,應法界,方名「大用」。故知莊,以燕支離,肩高於頂;頤隱於臍,五管在土。若賜疾者粟,我則有分;若差役者兵,我則無用;是名全生之大用。全此殘疾者生,未知何用?無德可隱,例亦不成。
「而當樹林招鳥」等者:經云:譬如大樹,眾鳥集之,則有枯折之患。腐,敗肉也。譬如蒼蠅,集於臭肉,反增肉臭。
「豈不」下,雙合二譬。摧折合樹林,汙辱合臭肉。如是之人,摧折自行,汙辱三寶。壞枝曰「摧」,壞真質曰「折」,事理失故。
寅四、學問
四、學問者:讀誦經論,問答勝負等是也。領持記憶,心勞志倦;言論往復,水濁珠昏,何暇更得修止觀耶?此事尚舍,況前三務 云云。
「問答勝負」者:負者不克。又負者,問不測答,答不稱問,皆名為「負」。又,荷之在背,為他所負,故名為「劣」。莊子曰:有力者負而趨之,而昧者不覺。昧,暗劣也。以勝負故,因法致失,累世怨讐,所生之處,常相中害。為是義故,勝負過深。
如《賢愚經》佛與比丘,向毘舍離,到一河邊。見五百牧牛人,及五百捕魚人,共挽一魚,身有百頭,驢騾類。眾人驚怪!佛至其所,三問云:汝是迦毘棃不?皆答言:是!佛問:教汝者,今在何處?答:阿鼻地獄!阿難白佛:何故問魚,以為迦毘棃?佛言:過去迦葉佛時,有婆羅門,愽達多聞,生於一子,唯不勝沙門。父臨終時囑其子曰:汝慎勿與沙門論議。父歿後,母教言:汝識見高明,有勝汝者不?答:唯不勝沙門。母問:汝何以不勝?答:彼若問我,我不能答。母言:汝作沙門,學得竟還來。便從母語,少時學通三藏。母問:勝不?答:彼若問我,我未與他等。母教言:更論議時,當罵辱之,後時論屈,便罵言:沙門識見,劇於百獸。如是非一,故受魚身,其頭百狀。佛言:賢劫盡,猶故未出。阿難及大眾聞已,皆言:口業不可不慎!爾時,牧牛、捕魚人者,今合掌向佛,聞說善來,得四果者是。常人勝負,招報不輕,況三昧者,彌為妨亂。
「領」者:錄也,理也,亦受也。「持」者:記憶也。「事功」曰:「勞」。《呂氏春秋》曰:勞者,精神則散也。今以事倦為勞,非功勞也。《詩》云:在心為志。「倦」者:不力也。「暇」者:閒也,安也。心性如水,真理如珠,緣務如攪,慮生如濁,迷理如昏。慮速迷真,何能閒安修止觀也?
「此事尚舍」等者:舉益況損。學正經論,領持憶記等,助道有益,爾時尚舍,況人事等,而不舍耶?若非修習三昧時,多聞增智慧,多聞是道場。以如說行,起於多聞;廣讀諸異論,則知智者意。聞不習觀,尚得遠為信行乘種;豈有不學,而成三昧?若尋常行人,有引此者,不應爾也。但勝負是非,一向須廢。若外學者,小乘教中,十二時許,為伏外道,一時習外。若大乘中初心菩薩,一向不許。《淨名》云:「若好雜句文餙(飾shì)者,多是新發意菩薩。」此斥不許習外,且令進行;至六根淨位,學應不難。
026
醜二、明觀行四:
寅一、觀生活
觀心生活者:愛是養業之法,如水潤種。因愛有憂,因憂有畏。若能斷愛,名「息生活緣務」也。
寅二、觀人事
人事是業也。業生三界,往來五道。以愛潤業,處處受生;若無業者,愛無所潤。諸業雖有力,不逐不作者;不作故,生死則斷。
「諸業雖有力」等者:借彼業文,以成理觀。《大論》第五釋業中云:「生死輪載人,諸煩惱結使;大力自在轉,無能禁止者。諸業雖無量,不逐不作者;如風不入實,水流不仰行」。
寅三、觀伎能
伎術者:未得聖道,不得修通;虛妄之法,障於般若。般若如虛空,無戲論,無文字;若得般若,如得如意珠。但一心修,何遽忽忽用神通為?
「伎術」者:術者,道藝也。理觀則以神通而為道藝。
「未得聖果,不得修通」者:以神通法,於佛法為伎能。今未得道,不許修學,如息伎術也。佛因調達,未得聖道,得通造逆,是故佛制。若實得道,尚自不許無事現通。如《阿含》中,佛告比丘:若現通者,有三過患:一、令不信者,言有瞿曇,乃至梵天,皆能現變。二者、諸不信者,言有幹陀羅咒,能觀他心。三者、教誡「通」若使現者,唯我能為。修三昧者,忽發神通,須急棄之,有漏之法,虛妄故也。
言「障般若」者:種智般若,自具諸法,能泯諸相。未具以來,但安於理,何須事通?若專於通,是則障理。
寅四、觀學問
習學者:未得無生忍,而修世智辨聰,種種分別,皆是瓦礫草木,非真寶珠。若能停住,水則澄清;下觀瑠璃,安徐取寶。能知世間,生滅法相;種種行類,何物不知?以一切種智知,以佛眼見。欲行大道,不應從彼小徑中學也。
「習學觀」中,「瓦礫」亦是《大經》春池喻中,如「前學問」,問答中所引習學,即此中意也。乃至不應於彼小徑中學者,總斥也。未得無生而集世智者,無益於道;如《僧鏡錄》俗學。《無裡錄》中云:婆爾尼外道,自造聲論教一弟子;其師死後,卻事弟子,學此聲明,終朝受杖而不能得。有阿羅漢,見而笑之:本所造論,而學不得!《大論》曰:「外道典者,如以刀割泥;泥無所成,而刀日損。」又云:「讀外道典者,如視日光,令人眼暗。」是故文中,令至佛眼,一切種智,何法不備?問:前持戒等三,明觀心義,皆約三諦,以顯極理。何故此中生活,但對於愛?人事但對於業?伎能以對是通,學問以對世智耶?答:亦應準前。今寄此四,並但從事者。即此四事,以為能妨;還以三諦,而為所妨。於伎術、習學觀中云:如得如意珠,及一切種智。故知受業,所妨亦同。
壬五、得善知識二:
癸一、明功能
第五、善知識者:是大因緣所為化導,令得見佛。阿難說知識,得道半因緣。佛言:不應爾!具足全因緣。
「大因緣」等者:《付法藏》文末云:「習近聖法,得至涅盤,由善知識。」又云:「為得道全因緣者,是真善知識。」又如阿難白佛:善知識者,是得道半因緣。佛言:不也!善知識者,是得道全因緣。阿難!當知此閻浮提,除大迦葉、舍利弗,其餘眾生,若不遇我,無解脫期。是故我言,善知識者,能大利益。《增一》云:「莫與惡知識與愚共從事,當與善知識、智者,而交通。若人本無惡,親近於惡人,後必成惡人,惡名遍天下。善知識反此,是故應親近。」《大論》有二因緣得無上道:一者、內自思唯,二者、得善知識。《大經》十八:闍王來至佛所,佛告大眾:「菩提近因,莫過善友。闍王不遇耆婆,當墮阿鼻。」此即通敘須善知識之來意也。
癸二、明知識二:
子一、列
知識有三種:一、外護,二、同行,三、教授。
子二、釋中,先事次理。
醜一、事善知識中,初言「外護」者:自己身心為內,望他身心為外;為外所護,故名「外護」。言「同行」者:己他互同,遞相策發;人異行同,故名「同行」。言「教授」者:宣傳聖言,名之為「教」;訓誨於我,名之為「授」。又,上言被下,名之為「教」;教於所受,名之為「授」。通言「知識」者:《法華疏》云:「聞名為知,見形為識。」是人益我菩提之道,名「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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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意感裂歸001 感裂歸002
第二釋名001 釋名002 釋名003 釋名004 釋名005 釋名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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