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四福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2018年6月22日消息,上海四福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滬監管奉處字(2018)第262018000180號案件名稱關於上海四福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蘇州市香點園食品有限公司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於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期)、《關於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期)、《關於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5期),涉及蘇州市部分企業。14日,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
天津市鴻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野烏梅」案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月21日,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天津市鴻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野烏梅」案。2019年11月19日該公司向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該批次產品檢驗結果書面提出異議,後經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天津站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仍然不符合標準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該公司對檢驗結果無異議。經調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為該公司生產,造成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採購的原料「烏梅」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造成的。
-
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武漢佛卡夏食品有限公司被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武漢市東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0第14期),涉及武漢佛卡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天使慕斯(蛋糕)」。(一)抽檢基本情況2020年9月25日,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對武漢佛卡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使慕斯(蛋糕)(規格:650g/盒、生產日期:2020-09-23)」進行了監督抽檢,經檢驗上述產品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 麵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9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一)青海惠客家連鎖超市有限公司經銷的花生米,購進日期為2020-08-14,經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檢驗,黃麴黴毒素B1不符合GB 2761-2017 《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規定,黃麴黴毒素B1檢出值為41.6μg/kg,標準規定≤20μg/kg。
-
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2020-12-18 10: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山東岱嶽製鹽廠被罰85006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信用中國(山東)了解到,4月30日,山東岱嶽製鹽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處罰內容:1、沒收違法所得6元;2、處罰款捌萬伍仟元整,罰沒款合計捌萬伍仟零陸元。
-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1批次食品(餐飲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六)祁連縣八寶鎮香麥源饃饃店生產銷售的油餅,生產日期為2020-10-28,經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檢驗,鋁的殘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22mg/kg,標準規定油炸麵製品中鋁的殘留量最大限量值為100mg/kg。
-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與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刑法條款第一百四十三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三、立案追訴標準(一)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
-
青海公布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餐飲具)
其中,2批次樣品檢出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互助縣星河灣華聯綜合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名稱為濟源華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石磨純香油(純芝麻油)(生產日期:2020-06-12,規格型號:200ml/瓶)、互助縣星河灣華聯綜合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名稱為濟源華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生產日期:2020-06-11,規格型號:200ml/瓶)。
-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10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青海蓮舍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的筷子(日期為2020-10-15),經青海省食品檢驗檢測院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GB 14934-2016
-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0批次食品(餐飲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一)青海蓮舍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的筷子(日期為2020-10-15),經青海省食品檢驗檢測院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規定,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25mg/100cm2,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
青海公布這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餐飲具)
食品夥伴網訊 12月22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0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檢出的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餐飲具)。 3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
南國都市報數字報-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靚湯料禾日香公司被罰...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食品內不得加入藥物,但是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作為原料、調料或者營養強化劑加入的除外,並非所有的中藥材都能加入到食品當中。 近日,記者從海口市食藥監局獲悉,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禾日香公司」)因使用非食品原料「當歸」、「黨參」作為靚湯料的食品原料,被沒收違法所得並予以罰款64221元。
-
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天津市馬全友食品批發部被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9年7月24日,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於天津市馬全友食品批發部(馬全友)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的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決定書(津市場監管北稽罰〔2018〕4-3號)顯示,2018年9月25日,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天津市食品安全檢驗技術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GCJD-2037-2018),報告顯示2018年8月20日在從天津市馬全友食品批發部抽檢的「白瓜籽花生(南瓜子)」(生產日期2018年3月15日),經抽樣檢驗,檢驗結論為:過氧化值項目不符合GB19300-2014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盤點2013年食品安全熱點:地溝油變身食品原料
根據紐西蘭方面發布的數據,此次奶粉中雙氰胺殘留量不足歐盟殘留標準的1%,應該不存在安全問題,不構成健康風險。 「鎘大米」 2月27日某報刊登報導指出,「近日,本報記者在廣州市場隨機抽取多批次湖南大米,結果顯示鎘超標,屬於不合格產品」。
-
東莞市寶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食品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13起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涉及東莞市寶象食品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市監罰〔2020〕Z10121A02號)顯示,當事人生產不符合標準的「單晶冰糖」(生產日期:2019/05/20)和「白砂糖」(生產日期:20190530)的違法行為,違反《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十條第(一)項。
-
貴陽意口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被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第十九期),涉及貴陽意口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廣式炸油條。2020年8月19日,貴州省食品檢驗檢測院對貴陽意口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廣式炸油條」(加工日期:2020年8月19日)進行了抽樣送檢,抽樣數量為1kg。經貴州省食品檢驗檢測院檢驗,上述廣式炸油條「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1計)」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主客觀要素的探討
【摘要】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是危險犯,並且是具體的危險犯,本罪的犯罪結果是一種危險狀態。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食品本質上應屬於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行為人的主觀認識上存在明知,在意志上存在希望和放任兩種心理態度。
-
丹江口市惠賢副食店涉嫌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
5、當事人經營「使用梅花鹿鹿茸」生產的「盒裝茸血陽酒」的性質。經查詢,梅花鹿鹿茸(花鹿茸)不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附件1《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之內;不在原衛生部和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告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新資源食品)名單之內;不在原衛生部和國家衛生計生委以公告、批覆、復函形式同意作為食品原料名單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