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者
書法,是時間和空間的藝術,在書法理論界已得到共識。這裡並不是書法的定義,是說明書法創作是時間和空間活動。書法創作是在有效時間內完成的一件事,這是其時間質;以各種點畫組合成每一個漢字,以一定的內容書寫在某一種介質上(宣紙),把宣紙分割成無數個大小不一的黑白(墨、白宣紙)塊面,這是其空間質。由此可以說書法是時空的藝術。
王羲之「謝」字的空間分割
南宋的姜夔提出的「揮運之時」( 姜夔:「餘嘗歷觀古之名書,無不點畫振動,如見其揮運之時。」,無說明書寫書法的時間質,一揮一運都是在時間的進程中完成。由於書體的不同,在書寫的時間有快慢之別,還有書寫速度的問題,這裡不做祥論。歷代一些描寫書法家書寫書法的詩,這些主要是針對草書創作的,著重體現了速度,如:
李白《草書歌行》,寫懷素創作草書的場景:吾師醉後倚繩床,須臾掃盡數千張。飄風驟雨驚颯颯,落花飛雪何茫茫。……恍恍如聞神鬼驚,時時只見龍蛇走。左盤右蹙如驚電,狀同楚漢相攻戰。
…
李頎《贈張旭》:興來灑素壁,揮筆如流星。
這些詩句描述書家揮運的動態過程。黑格爾說,「時間是對於過程的抽象的直觀」。
懷素草書
時間就體現在這種創造過程中, 所以書法藝術創作就是一種直觀的、連續的動態表現。不論是隸書、楷書還是行草書,可能書寫的速度不同,用時不同,但從開始到結束的過程是相同的。孔子說過「逝者如斯夫」時間轉瞬即逝,無影無蹤,而在紙素留下了看得見的書法線條,有形狀(文字字體)的大小,有位置(每個字、每一行),還有線條的長短(草書線條)、體勢的斜正等,這就把書法的集點畫成字,集字成行,集行成篇,都付諸於視覺。這些線條是由時間產生的。
哲學家蘇珊·朗格《藝術問題》指出:
任何一條延續的線條都是一種運動路線……由線條所創造出的空間又可以根據運動行為本身成為一個時間性的空間,這就是說,它應該成為一個「空間一時間」性的形式……
蘇珊·朗格的這一論述,最適用於中國書法。
中國書法是古老而特殊的藝術,書法創作最終產生一件作品,作為看得見的實物而存在,其實作為「時間與空間」藝術的書法,同時重在過程,創作前的準備,書寫的過程活動的韻律,是要充分享受的。
在書法創作和欣賞接受的藝術領域裡,空間的筆意總聯結著時間的經驗,其表現就有種種在藝術創作過程之先,書家常常以筆先之意來孕育時空共生。王羲之《題衛夫人筆陣圖後》總結創作的經驗說:
「夫欲書者,先幹研墨,凝神靜思,預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說的「振動」,也就是凝神預想時空共生的節律,於是,濡墨揮毫,紙素之上留下的筆跡,就能筋脈相連,似靜而實動,這是「振動」所產生的美。
在藝術創作過程之中,書家把走筆作書當做一種動態的過程來表現,當做一種空間的韻律來享受。蔡襄《評書》寫道:
「每落筆為飛草書,但覺煙雲龍蛇,隨手運轉,奔騰上下,殊可駭也。靜而觀之,神情歡欣可喜耳。」
書家所表現和觀賞的,正是一種交織著時空的律動。所謂「靜而觀之」,其實也聯結著時間性的回憶。
徐渭草書
在藝術創作過程之後,時間的過程已凝定為空間的軌跡。對於這類時空轉化,德國古典哲學家謝林說:
「我們可以把空間界說為停頓了的時間,反過來把時間界說為流動著的空間」。
書法也是如此。書家創作完成,書家揮運的時間過程業已消逝,成為「停頓了的時間」,而書法作品已成為特定的空間存在了。然而,欣賞者卻可以依憑其經驗,通過想像,在接受視野中化靜為動。於是,在「流動著的空間」裡,又似乎看到滿紙菸雲,奔騰上下,「時時只見龍蛇走」了。所以沈尹默指出:
要使靜者復動,就得通過耽玩者想像體會的活動,方能期望它再現在眼前,於是在既定的形中,就會看到活躍的往來不定的勢。在這一瞬間,不但可以接觸到五光十色的神採,而且還會感覺到音樂般輕重疾徐的節奏。(《歷代名家學書經驗輯要釋義》)
中國書法不但是訴諸視覺的空間藝術,而且是在創作和欣賞方面頗難把握的時間藝術,那就難在這個時間具有不可逆轉、不可復返性。宋代陳思《秦漢魏四朝用筆法》中節錄李斯的書論:
「夫用筆之法,先急回,後疾下,如鷹望鵬逝,信之自然,不得重改。送腳若遊魚得水,舞筆如景山興雲,或卷或舒,乍輕乍重……
這是揭示了中國書法用筆極重要的規則—尊重時間過程的不可復返性。
王獻之書法
書法作為「時-空」藝術,不僅對創作而言,對欣賞也同樣。欣賞一件書法藝術作品,從開始到結束,同樣與創作者有一個「心合」的時間和過程,時空穿梭回歸到當時的創作意境中,走進創作者的心境,達到一種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