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編制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三、收入預算總表
四、支出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其他收入支出預算表
十、「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預算表
十一、非稅收入徵收計劃表
十二、政府採購預算表
十三、存量資產表
十四、新增資產配置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四、小車保有量和新增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五、政府採購執行情況說明
六、部門預算收支明細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人員經費和機關運行經費明細情況說明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部門預算整體績效評價表
第五部分 專業性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 單位主要職能和機構設置
(一)單位主要職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起草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規範性文件,制定相關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根據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制定並指導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5.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6.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
7.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
8.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9.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指導實施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10.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釆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監督指導縣(市、區)查處礦山企業非法開採和超層越界開採行為。
11.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圖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
12.負責自然資源督察與行政執法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授權,對縣(市、區)政府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開展自然資源管理及城鄉規劃等政策法規宣傳工作,指導全市自然資源及城鄉規劃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13.負責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交流。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
14.具體組織實施黃岡市區城市規劃區和園區範圍內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內設機構
局機關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組織、文電處理、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檔案管理、政務信息、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等工作。承擔行政效能督察和重點工作督查督辦。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負責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擬訂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擬訂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重大科技工程、項目及創新能力建設。承擔科技成果管理和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組織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涉外、援外項目實施。
2.行政審批科。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擬訂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規則和流程。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划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服務窗口工作。
3.自然資源調查登記科(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定期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組織開展水、森林、草原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管理登記資料。負責市本級承擔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指導監督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調處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重大權屬爭議調處工作。
4.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擬訂並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和報告制度,承擔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並指導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承擔領導幹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相關工作。擬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臺,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擬訂集體建設用地開發利用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
5.國土空間規劃科(市國土空間規劃局)。擬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負責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市級國土空間規劃、重點區域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設計並監督實施。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生態保護等市級重大專項規劃。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地方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並監督實施。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安全工作。指導編制縣(市、區)、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等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土空間規划行業。
6.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耕地、林地、草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指導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履行城鄉規劃管理法定職責,擬訂並監督實施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負責實施土地徵收徵用管理政策。負責黃岡市區建設規劃實施管理。
7.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承擔並指導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管理和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8.耕地保護監督科。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佔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佔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指導監督設施農用地和臨時用地管理。
9.地質勘查與災害防治科。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控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監測和預警預報和地災工程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10.礦產資源管理科。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礦產資源規劃。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負責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擬訂礦業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並指導全市探礦權、採礦權審批登記,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安全生產組織協調工作。
11.測繪和信息管理科。擬訂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市內基礎測繪等重大項目。維護和管理全市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組織全市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全市測繪行業,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負責信息化和大數據管理工作,統籌推進自然資源業務信息化建設。負責電子政務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協調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負責市局網絡維護管理。
12.執法監督科(市自然資源執法監督局)。指導實施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違法案件查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辦全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違法舉報事項,查處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監督縣(市、區)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違法案件查處。負責監督指導縣(市、區)查處礦山企業非法開採和超層越界開採行為。指導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專業執法與綜合行政執法的銜接。建立並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督察制度,擬訂自然資源和規劃督察相關政策和工作規則。根據授權,承擔對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和重大專項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承擔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武漢局和省自然資源廳督察辦公室對黃岡市監督檢查的聯絡、協調、督辦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法治建設,推進依法行政。起草自然資源和規劃等規範性文件。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公益訴訟有關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信訪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自然資源重大信訪事項。指導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信訪工作。開展重大問題、重大政策研究和形勢分析,協調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
13.財務與資金運用科。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專項收入徵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和資產管理規定,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釆購、國庫集中支付、內部審計、轉移支付和績效管理工作。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承擔財政和社會資金的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參與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14.人事科。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組織職稱評審工作。按照省廳和市委規定的幹部管理體制和權限管理幹部。指導全市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承擔科技人才培養。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參加預算二級單位內設機構:
1.原市國土整治辦公室內設機構:辦公室、評價信息科、規劃計劃科、項目實施科、綜合科。
2.原市地質礦產中心內設機構:無。
3.原市國土信息中心內設機構:無。
4.原黃岡市徵地中心內設機構:無。
5.原市高新區開發區分局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利用科、地籍科、監察科。
6.原市國土資源局黃州分局及二級國土所內設機構:辦公室、監察室、規劃科、利用科 、執法科、地籍科、財務科、政工科。
7.原市國土資源局火車站分局及二級國土所內設機構:無內設機構。
8.原市國土監察支隊內設機構:執法一大隊、執法二大隊、辦公室。
9.原黃岡市規劃局黃州分局: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利用科、地籍科、監察科。
10.原黃岡市規劃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分局: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利用科、地籍科、監察科。
二、部門預算構成
1. 全額預算單位11個:黃岡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市國土監察支隊、原市國土整治辦公室、原市地質礦產中心、原市國土信息中心、原市徵地中心、原市國土高新區分局、原市國土黃州分局及二級所、原市國土火車站分局及二級所、原市城鄉規劃局黃州分局、原市城鄉規劃局高新產業園區分局。
2. 局機關編制人數44人,按在職實有人數45人測算,其中縣處級幹部15人,科級幹部24人,科員4人,佔編不入編2人,退休29人,遺囑人員1人,小轎車保有量為1輛。二級單位編制人數共164個,按實際人數201人測算,其中在職150人,退休51人,遺囑人員8人,小轎車保有量為9輛。
第二部分 黃岡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部門預算表
2020年度黃岡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本級及十個二級單位)部門預算表.xls
第三部分 黃岡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預算收入類總計7209.2267萬元,預算支出類總計7209.2267萬元。
1.預算收入類總計7209.2267萬元情況說明:
上年財政撥款結轉1017.0983萬元:基本支出結轉371.0583萬元,項目支出結轉646.04萬元。
‚本年財政撥款收入6192.128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602.128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90萬元。
2.預算支出類總計7209.2267萬元情況說明:
結轉資金安排公用及項目支出1017.0983萬元;
‚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192.128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602.1283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977.617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624.511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90萬元。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本年和上年預算收入支出增減變化表(暫不考慮年初結轉):
單位:萬元
項 目 | 2020年預算數 | 2019年預算數 | 增減變化金額 | 增減幅度 |
本年財政撥款收入合計 | 6192.1283 | 4325.187 | +1866.9413 | +43.16% |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 4602.1283 | 2735.187 | +1866.9413 | +43.16% |
經費撥款 | 3076.6283 | 2735.187 | +341.4413 | +12.48% |
非稅收入(納入預算管理) | 1525.5 | 0 | +1525.5 | +100% |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 1590 | 1590 | 0 | 0 |
本年財政撥款支出合計 | 6192.1283 | 4325.187 | +1866.9413 | +43.16% |
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 | 4602.1283 | 2735.187 | +1866.9413 | +43.16% |
人員支出 | 3977.6172 | 2338.815 | +1658.8022 | +70.92% |
日常公用支出 | 624.5111 | 396.372 | +228.1391 | +57.55% |
2.項目支出 | 1590 | 1590 | 0 | 0 |
非稅收入安排支出 | 0 | 0 | 0 | 0 |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 1590 | 1590 | 0 | 0 |
總體上2020年度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比上年預算收入支出均漲幅43.16%,原因是:
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866.94133萬元,其一機構改革後本部門職能增多,業務工作
量增大,財政撥款收入增加;其二項目資金安排的彌補性經費轉基本支出。
三、部門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預算情況
局機關和十個二級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共計166.7萬元:因公出國出境費24萬元,比上年減少4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經費78.6萬元,比上年減少21.7萬元,公務接待費46.1萬元,比上年減少35萬元,三公經費總額較上年209.4萬元減少42.7萬元,會議費57.8萬元,較上年減少26.3萬元。總體下降原因:其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2019年預算執行中本部門不斷壓縮三公經費和會議開支,強化財經制度,三公經費得到大幅度下降;其二機構改革合併後,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減少預算。
局機關和十個二級單位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增減變化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 2020年預算數 | 2019年預算數 | 增減變化金額 | 增減幅度 |
1.三公經費合計 | 166.7 | 209.4 | -42.7 | -20.39% |
因公出國出境費 | 24 | 28 | -4 | -14.28% |
公務接待費 | 46.1 | 81.1 | -35 | -43.15%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18 | 0 | +18 | +100% |
公務用車運行經費 | 78.6 | 100.3 | -21.7 | -21.63% |
2.會議費 | 57.8 | 84.1 | -26.3 | -31.27% |
局機關三公經費2020年預算支出39.3萬元:因公出國出境費16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經費
10.7萬元,公務接待費12.6萬元,會議費22.3萬元,三公經費及會議費預算總數較2019年度
預算下降。原因:2019年部門預算單位2個(原市國土資源局和原市城鄉規劃局),機構改革
合併後,本年情況變化,調整減少三公經費預算。
局機關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增減變化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 2020年預算數 | 2019年預算數 | 增減變化金額 | 增減幅度 |
三公經費合計 | 39.3 | 78.4 | -39.1 | -49.87% |
因公出國出境費 | 16 | 23 | -7 | -30.43% |
公務接待費 | 12.6 | 29.1 | -16.5 | -56.7% |
公務用車運行經費 | 10.7 | 26.3 | -15.7 | -59.69% |
會議費 | 22.3 | 38.5 | -16.2 | -42.07% |
四、小車保有量和新增資產購置情況
1.小車保有量帳面共11輛:局機關2輛(原市城鄉規劃局1輛機構改革後上交,待減資下帳處理),原市國土監察支隊1輛,原市國土整治辦公室2輛,原市地質礦產中心1輛、原市國土黃州分局1輛、原市國土火車站分局1輛、徵地中心1輛、原市城鄉規劃局黃州分局1輛,原市城鄉規劃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分局1輛。實際小車保有量10輛。
2.小車經費預算按10輛測算,按每臺3萬元計算,共計30萬元:局機關3萬元,二級單位共計27萬元。
3.原市國土黃州分局報新增車輛購置1輛,預算經費18萬元;無新增房屋建築物購置、購建。
五.政府採購執行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政府採購預算108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採購預算1081萬元:辦公用品等採購49萬元,車輛維修、燃油費購置36萬元,房屋、基礎設施維修維護費46萬元,工程類採購100萬元,服務類採購850萬元。
六.部門收支預算明細情況
預算收入類總計7209.2267萬元。上年財政撥款結轉1017.0983萬元(基本支出結轉371.0583萬元,項目支出結轉646.04萬元),本年財政撥款收入6192.128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602.128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90萬元。
預算收入類總計7209.2267萬元。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192.128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602.1283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977.617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624.511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90萬元。結轉資金安排公用及項目支出1017.0983萬元。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明細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財政撥款4602.128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撥款3997.617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撥款624.5111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1590萬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撥款 60 萬元,土地衛片執法經費30萬元,專項經費(土地徵管業務)撥款1500萬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編制說明
人員經費預算3977.6173萬元,按275人計算。
工資福利支出3558.956萬元(在職195人)。其中:基本工資802.5108萬元,津貼補貼402.5602萬元(含物業管理費、住房補貼、通訊補貼),公務員及參公單位人員年終考核獎金34.8801萬元(按一個月的基本工資計算),事業績效工資143.9652萬元,在職獎勵性工資補助644.6794萬元,住房公積金166.0702萬元,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42.1765萬元,醫療保險費112.4242萬元,職工生育保險費9.6874萬元,新增擬轉人員基本支出1000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18.6613萬元(退休人員80人),基本工資均在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科領取,單位不再發放。其中退休費公用部分4.41萬元,獎勵性工資補助108.1073萬元(月工資均*5個月計算),遺囑補助6.126萬元,獨生子女費0.018萬元,新增擬轉家庭及個人的補助支出300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624.5111萬元,按在職197人測算:
①市局機關人員按人年均1萬元測算,行政運行經費45萬元。包含辦公費10萬元、水電費8萬元、郵電費2萬元、差旅費10萬元、招待費2萬元、維修費10萬元、會議費3萬元。
二級單位按人均0.8萬元(原市城鄉規劃局2個分局按人均0.4萬元)測算,日常公用支出共計113.2萬元。包含辦公費27萬元、水電費12.6萬元、郵電費6.9萬元、差旅費18.8萬元、維修費26.6萬元、會議費11萬元、招待費10.3萬元、
②小車保有量及預算經費:小車保有量共10臺,預算30萬元(局機關3萬元,二級單位共計27萬元),按每臺3萬元計算。
③福利、工會及教育經費共計83.0351萬元,婦女衛生費1.32萬元,車改補貼和保留性交通補貼共計126.456萬元。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項目支出)1590萬元。
1、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 60 萬元;
2、土地衛片執法30萬元;
3、專項經費(土地徵管業務)1500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和支出與上年持平,收入和支出主要依據上年度實際支出,結合2020年度本部門工作計劃情況綜合制訂。
七、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1.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補助收入(省級資金),無法確定預算具體項目和準確金額,本年沒有反映。
2.本部門財務收入方面:收取的2020年度土地出讓金收入、非稅收入、其他收入(職工生育津貼、固定資產殘值收入等)均將依法繳入財政專戶,由財政統一安排使用,無經營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單獨入帳,無其他異動情況說明。部門所有收入(本級和省級)均經本級財政入帳,無非財政性資金安排的項目支出。部門財務支出方面:本部門使用的全部資金會按照預算法相關規定在財政部門要求的使用範圍內使用。
第四部分 績效評價情況表
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xls
第五部分 專業性較強的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指本級財政當年按單位人數測算(人員工資及各項補貼、日常公用支出)撥付的資金。
2.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
3、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土地增減掛鈎項目支出: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鈎,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項目執行過程中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委託業務費等費用。
8.衛片執法項目支出:通過對衛片監測所反映土地利用情況發生變化的地塊和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情況逐一進行檢查,掌握該行政區域的新增建設用地和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情況,發現、制止並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勘查開採礦產資源行為。檢查執行過程中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委託業務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