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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粵73民初3139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已發生法律效力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2020)粵01執4836號 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2018)粵73民初3139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已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本院將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本院將追究其刑事責任。申請執行人或社會公眾發現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有違反本限制消費令行為的,可向本院舉報電話020-83211112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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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粵01刑初523號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公 告(2020)粵01執810號陳喜華: 本院作出的(2018)粵01刑初523號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你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於2020年2月10日決定立案強制執行。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們公告送達結案通知書,內容為:執行過程中,本院於2020年3月19日扣劃你名下的招商銀行尾數為1347帳戶內全部存款12128.63元,予以追繳發還被害人。因本案執行事項已執行完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五條的規定,本案作執行完畢結案處理。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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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收到《執行裁定書》、《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的公告
807號《執行裁定書》; 康得新於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了《關於收到、、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256),於2020年6月9日披露了《關於收到、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14),公告中提及的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農商行)的訴訟,於近日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2019)粵01民初1426號《民事判決書》和(2019)粵01民初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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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最高法民終4號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1執3026號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華南有限公司、廣東大華能源有限公司、運城市珠水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山西珠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李冰潔、李晨: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最高法民終4號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你(你司)逾期未履行上述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根據申請執行人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執行後,以(2020)粵執31號執行裁定指定該案由本院執行,本院決定立案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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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在線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巴士在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於2019年7月2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福田法院」)送達的案號分別為「(2017)粵0304民初54415號」和「(2017)粵0304民初54416號」的《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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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在線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江西省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的公告
巴士在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巴士股份公司」)於2020年10月20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南昌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2020)贛01民初445號。事實和理由:原告、被告因與佳銀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佳銀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3月11日作出(2017)粵03民初2526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中麥控股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深圳市佳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74,325,000元及違約金(以74,325,000元為基數,按月利率2%自2017年10月31日起計至實際清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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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夫妻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
案例 1:劉某、楊某離婚後財產糾紛案(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2018)川 0106 民初 8237號民事判決書和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川 01 民終 1078 號民事判決書):劉某與楊某於XX 年 XX 月 XX 日登記結婚,2015 年 9 月 17 日籤訂《婚內忠誠協議書》約定:「3,若在婚姻關係期間,一方經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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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成林、陳鳳梅、孟勝利等14人,法院喊你來領取判決書!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民事審判第二庭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魯1724民初356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被告姜帥於本判決生效後五日內償還原告胡從從借款30 000元及利息3 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民事審判第二庭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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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連技術(300679.SZ)收到民事判決書
來源:智通財經網智通財經APP訊,電連技術(300679.SZ)發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上述訴訟事項的(2019)粵03民初1973號《民事判決書》。2020年11月12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粵03民初197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1、被告電連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株式會社村田製作所經濟損失20萬元;2、被告電連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株式會社村田製作所合理維權支出費用132,358元;3、駁回原告株式會社村田製作所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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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利辦:收到民事判決書暨裁定的進展公告
順利辦:收到民事判決書暨裁定的進展公告 時間:2021年01月06日 17:36:36 中財網 原標題:順利辦:關於收到民事判決書暨裁定的進展公告一、民事裁定基本情況 順利辦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6月10日下午收到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0)青0104民初2322號),裁定暫緩實施於2020年5月27日形成的順利辦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2020年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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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書與民事判決書的區別
民事裁定書,即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和執行民事判決的過程中,為保障訴訟的順利進行,就程序問題作出的書面處理決定。主要適用於起訴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駁回起訴、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準許或不準撤訴、補正判決書中的失誤、中止或終結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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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粵01刑初185號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20)粵01執791號 本院作出的(2018)粵01刑初185號刑事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判決判處追繳葉友健、林彩英的違法所得,以15271592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聯繫人:鄒利純,電話:020-83211081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啟德路66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三庭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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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羅湖法院《民事裁定書》及《民事判決書》的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被執行人」)於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羅湖法院」)(2020)粵0303執保1843號《民事裁定書》、(2020)粵0303民初16153號《民事判決書》,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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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書(二審改判用)
××××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民終……號 上訴人(原審訴訟地位):×××,……。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上訴人×××及原審原告/被告/第三人×××……(寫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年××月××日立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因涉及……(寫明不開庭的理由)不開庭進行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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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穗仲案字第16581號裁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2020)粵01執5181號 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19)穗仲案字第16581號裁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違反限制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本院將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本院將追究其刑事責任。申請執行人或社會公眾發現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有違反本限制消費令行為的,可向本院舉報電話020-83211112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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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呂小武院長擔任審判長的環境公益案判決書獲第四屆...
(2019)鄂72民初1220號判決書榮獲裁判文書類二等獎(合議庭成員:呂小武、惠林、熊靖、胡秋梅、姚慧、薛暉、曾晨)。4.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粵民終2169號判決書(合議庭成員:林振華 強弘 洪望強)5.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閩民終字第115號判決書(合議庭成員:秦傳熙 林錦斌 周曉芳)6.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浙民終1015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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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裁定書 與判決書的區別
民事裁定書解決有關訴訟程序方面的問題;民事判決書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即實體的問題。 民事訴訟程序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性事項,包括程序性爭議和程序性請求。程序性爭議是指原被告雙方對某一程序事實的合法性發生的爭議,程序性請求則是指原告或被告為啟動某一程序或實現某項程序權利向法官提出的申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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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學法律: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
一,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法律行為成立後,是否能夠發生效力尚不能確定,也就是說它到底是有效的還是無效的行為,但是不能夠確定的,待享有形成權的第三人,作出追人或者拒絕的意思表示有效還是無效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