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環境執法大練兵表現突出候選個人事跡

2020-12-17 中國環境

  個人事跡材料

  (胡玉君)

  胡玉君,男, 1985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2008年6月畢業於四川大學化學專業,曾在鄉鎮工作3年,2012年開始從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現為重慶市環境行政執法總隊主任科員,聯繫全市化工企業高度集中的長壽區。該同志在工作中能做到團結同事、樂於助人,對工作兢兢業業,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在環境執法過程中,能將所學專業與工作實際有機結合,認真履行職責,起到了模範帶頭作用,多次獲得先進個人及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一、具有堅定的整治覺悟

  該同志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能夠發揮共產黨員的優良傳統,時時刻刻用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並能以自己的模範行動帶隊其他同志。該同志政治思想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環保法律法規。黨性觀念、服從意識強,能自覺服從隊黨委、領導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為人誠懇、尊重領導、團結同志、工作原則性強。處事、協調工作能力強,愛崗敬業,多次受到領導的一致好評。

  二、不斷提高綜合業務素質

  作為一名奮鬥在環保戰線最前沿的環境執法人員,要想做好環境執法工作,光靠熱情是不夠的,愛崗敬業也需要實力。只有在提高自身能力素質上下功夫,才能適應新時期環境執法工作的需要,才能是環境執法工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自從事環境執法工作起,胡玉君同志特別注重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學習積累。他清醒的認識到:在我國環保事業改革的今天,國家不斷賦予環境執法更大權力的同時,也深深感受到肩膀上沉重的責任。作為一名環境執法人員,不僅要具備熟悉環保相關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政策法規的素質,還必須要善於利用法律的武器,秉公執法,依法行政。近年來,國家先後頒布實施了新《環保法》、《水汙染防治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評法》、《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環保法律法規,該同志利用空閒時間堅持法律法規的學習,工作中不時與同事進行案例的研討,執法中注重法律法規的運用。把學習作為掌握知識,增強本領,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作為增強黨性,加強修養,陶冶情操的重要途徑;作為一種執法者的政治責任;作為環保衛士的立身之本。通過學習,武裝思想,提高了執法能力、協調能力、辦事能力,保質保量地完成了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恪盡職守,工作實績突出

  該同志作為一名環保執法人員,善於研究學習、查案辦案、處理信訪投訴,能夠適應新常態下的環保執法需求。

  一是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個人主辦環境行政處罰案件11件,共處罰金約57萬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件。例如,重慶市城口縣來鳳鐵合金有限公司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一案。2017年2月27日,胡玉君同志同其他執法人員一起,驅車5個多小時趕到位於重慶市最偏遠的城口縣,立即趕到重慶市城口縣來鳳鐵合金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生產正常,配套的汙染治理設施也在運行,表面上看起來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當走到該公司礦熱爐配套的除塵設施時,該布袋除塵器抽風風機正常運行,但在除塵器周邊灰塵堆積的情況較嚴重,不符合常態,但是檢查時沒有表現出異常。到第二天早上,安排突擊進廠檢查,發現除塵設備周邊煙塵散排情況較為嚴重,有未經處理的礦熱爐煙塵直接進入外環境,在視頻攝像取證後,立即向設備操作工人、班長了解情況,才得知該除塵設備放灰口沒有關閉嚴,造成煙囪直排進入外環境。當掌握了證據後,才通知該公司負責人到現場,在證據面前,該公司負責人才不得不承認是因為設備失修,造成煙塵不正當排放,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禁止通過偷排、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的臨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不正常運行大氣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的規定,該廠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第九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三)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的」的規定,重慶市環境行政執法總隊責令重慶市城口縣來鳳鐵合金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並處罰款叄拾萬元。胡玉君同志作為該案件的主要辦理人,調查取證及時,在現場調查中不怕髒不怕累,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及時處理各種環境信訪投訴。隨時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群眾對身邊的環境問題越來越關注,今年來,各類環境汙染投訴高發。胡玉君同志今年來處理重大環境信訪投訴23件,其中涉及環保部交辦投訴4件,全部在規定時限內調查處理完畢。針對熱點難點投訴案件,比如重慶市長壽區博厚建材有限公司汙染投訴,今年以來7次對其現場檢查,組織監測1次,查處違法行為2個,督促提起進行停產整治,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三是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今年以來參與沿江化工企業專項執法行動、磚瓦行業整治專項行動、鄉鎮汙水處理廠專項執法行動、跨流域專項執法行動、「綠盾2017」自然保護區專項執法行動等各類專項行動16件,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確保環境質量。

  四、廉潔奉公、嚴於律己

  堅持以新時期黨員幹部標準嚴格要求、時刻警示自己,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奉公,以身作則,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影響著身邊的環境執法人員不斷提高防腐拒變能力,維護了環境執法人員的形象。不斷加強廉政教育,堅持常敲警鐘防違紀,嚴格遵守中央的「八項規定」和環保系統的「六項禁令」,牢記肩負的重託,經受住了權利和利益的考驗,做好了自警自勵,嚴防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環境執法個人先進事跡材料

  (重慶市萬州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 陽長宏)

  陽長宏,男,漢族,中共黨員,本科文化,1995年參加工作,1995年從事環境行政執法工作至今,現任萬州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一大隊大隊長。作為一名在環保執法一線上奮戰了20多年的戰士,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以高度的責任意識、飽滿的工作熱情、務實的工作態度,全身心投入到所摯愛的環境行政執法事業中,工作任勞任怨,一步一個腳印,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全區環保事業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全面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始終堅持良好的學習習慣,把生態文明建設發展方略和科學發展觀等內容作為自己理論學習的必修課。通過學習,提高了理論水平,堅定了政治方向,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與上級要求保持一致;培養了較強的大局觀念,凡事能從全局的角度考慮問題;注意抓重點,抓突出問題,抓主要矛盾。工作中既勇於負責,敢抓敢管,能坦言自己的觀點和看法,也能虛心聽取意見建議,開誠布公地互相探討交流。與同事交往中保持良好的品行修養,注重溝通協調,做到與人為善,誠實待人,和睦相處,用實際行動影響、帶動周邊的人。同時還十分注重專業知識的學習積累,每一部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釋義出臺後,我都認真學習,仔細做好筆記;對監管的每個汙染源,通過查閱資料、向專業人員請教等方法,逐一學習掌握生產、治汙工藝,詳細了解原輔材料和產品產出的關係。

  二、愛崗敬業,踐行共產黨員模範帶頭作用

  為促進轄區排汙企業切實落實環保主體責任,逐步走向環保規範化、制度化,引導管理對象從被動守法逐漸轉變為自覺知法、守法。針對轄區汙染源企業特點,要求每個汙染源企業卡片式管理和一廠一冊工作檯帳、檔案,提升了環境行政執法的工作效率。同時以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為出發點,嚴格執法,把重點放在火電、化工、重金屬、畜禽養殖等汙染物排放量大的行業,組織和帶領全隊人員每年開展環保專項執法行動,今年1-10月個人主辦、參與調查處理各類環保行政處罰案件82件,有效打擊了轄區內環境違法排汙行為,為全區藍天、碧水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7年參加了市環保局全市監察系統環保業務技能競賽,榮獲個人三等獎,團體二等獎的優秀成績;2015、2016年度考核獲得區優秀;2017年4月參加「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環境保護大督查」,督查小組獲得了小組第四名的好成績。

  三、堅持重拳出擊,嚴查大案要案

  牢記環保的使命,把保障長江三峽庫區環境安全視為神聖職責, 2013年「兩高環境汙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出臺後,2015年新《環保法》實施時,率先對萬州區長灘鎮四家非法採礦洗砂企業的負責人進行了行政拘留,2016年對一家國有企業超標排汙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了按日計罰。

  一是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個人參與查辦環境行政處罰案件82件,移交公安機關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2件。例如:參與了重慶展雄道路養護有限公司通過滲坑偷排含重油廢水一案。2017年7月9日,重慶市萬州區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重慶展雄道路養護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重慶展雄道路養護有限公司將重油儲存罐裡的含重油廢水直接排出流入罐體下方無三防措施的土坑內;同時將從重油儲存罐排氣口排出的約150Kg含重油廢水採用桶裝人工搬運方式,運至公司場地邊緣兩個土坑內傾倒,含重油廢水通過土坑滲漏至楊柳河再匯入龍寶河,對河水造成一定影響。又如重慶市萬州區長石礦業有限公司未按環評要求建設相應汙染防治措施案。2017年7月12日重慶市萬州區環保局執法人員陽長宏和王松對重慶市萬州區長石礦業有限公司開展例行檢查,在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砂巖開採過程中,未使用控制揚塵和粉塵的汙染治理設施,隨後執法人員全過程進行了現場攝像記錄,第一時間鎖定環境違法行為現場證據,送達了《重慶市萬州區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萬環改字[2017]3-049號),責令企業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該企業違反了《重慶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礦產資源開採過程中,應當在礦山開採現場以及堆場配套建設、使用控制揚塵和粉塵等汙染治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並按規定進行生態修復」已構成「在礦產資源開採過程中未採取措施防治揚塵汙染」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據《重慶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重慶市萬州區長石礦業有限公司2017年7月12日在礦產資源開採過程中未採取措施防治揚塵汙染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做出了罰款壹萬元的處罰決定。在此案的調查處理過程中,陽長宏同志作為該案件的承辦人,調查處理及時,在現場調查中嚴格按照行政執法調查程序,依法出示執法證件,說明檢查來意,發現違法行為後,快速準確判定違法性質。第一時間現場攝像取證,對企業負責人進行調查詢問,固定違法事實。及時當場送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萬環改字[2017]3-049號),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按要求開展複查工作。過硬的自身素質保證了案件辦理的合法性和時效性,有力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

  二是及時處理各種環境投訴和糾紛。隨時生活水平的提高,廣大市民越來越注重身邊的環境問題,各類環境汙染投訴逐年增多,陽長宏同志所負責的轄區汙染糾紛投訴的佔全局的2/3, 今年1-10月累計處理噪聲、廢氣、廢水、危廢等環境信訪投訴案件700餘件,全部在規定時限內調查處理完畢,投訴處理率100%,滿意率98%以上。針對熱點難點投訴案件,比如紅溪溝碼頭的噪聲和粉塵擾民、九龍化工園的華歌生物化學製藥廢氣擾民等問題,在處理投訴期間依法查處了重點排汙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

  三是嚴格排汙費徵收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排汙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嚴格排汙申報,加強排汙費徵收核查,2017年今年1-10月徵收入庫排汙費410萬元。

  四是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在市局的專項行動外,萬州區環保局還開展了12個專項行動,對工地揚塵、噪聲、企業違法排汙、磚瓦窯企業整治、區域內有揮發性有機廢氣排放等進行整治,聯合園區、鎮街及相關部門開展「園區執法」專項行動,聯合公安開展「打擊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的專項行動等,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確保環境質量。

  有力打擊了違法者的囂張氣焰,增強了企業環保守法意識,也為今後全面查辦此類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廉潔自律,樹立良好執法形象

  嚴格要求自己,公道正派,不謀私利,廉潔奉公,充分發揮了共產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始終自覺遵守黨員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環保系統六項禁令、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等,以身作則,嚴格自律,多年來從來沒有利用職權收受被監管單位禮品錢物的行為。工作中,堅持依法行政,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秉公辦理,樹立了廉潔、文明、公正的執法形象,受到了群眾的肯定和企業的尊重。

  候選人個人事跡材料

  (重慶市沙坪垻區 陳宇)

  陳宇,男,漢族,主任科員,環境行政執法支隊現場一科科長,2005年至今一直從事環境保護一線監察執法工作。自工作以來,積極主動學習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現場監察各項業務技能,並能做到熟練掌握及運用。對環境監察執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能積極主動地尋找對策,創新工作方法,以科學態度剖析問題,以嚴謹作風處理問題。

  一、注重學習、強化本領

  熟練掌握環境保護各類環保法律法規和行政執法業務技能是環境執法工作最基礎、最基本的支撐力量。自工作以來,陳宇就特別注意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學習,時刻清醒認識到作為一名行政執法工作者,只有具備熟悉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政策法規的素質,才能更好的行使國家賦予我們的職權,秉公執法,依法行政。所以陳宇堅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作為每日必修課,各種條款熟記於心。通過長期堅持奮戰在環境行政執法一線,積累了豐富的執法經驗,提高了執法能力、協調能力,為保質保量完成執法工作夯實了基礎。

  二、勇於執法、敢於亮劍

  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為有效實施「史上最嚴環保法」,勇於亮劍,秉著查處一批、震懾一片的思路,參與辦理了我區第一起涉嫌環境汙染罪移交公安案、第一起涉嫌違法環境保護法適用行政拘留案、第一起停產整治案、第一起按日連續處罰案。2017年截至10月所在科室共檢查企業1043餘家次,處理信訪投訴976餘件,下發限期整改文書717個,立案查處80餘件,其中限產1家,移送公安2家,查封3家,取締燃煤鍋爐2個,關閉搬遷各類汙染企業約53餘家,有效打擊了違法排汙者,為區域環境質量穩步提升提供了堅實保障。

  2017年陳宇作為副組長參加了國家環保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不辭辛苦,夜以繼日,圓滿完成了國家環保部交辦的工作任務,其工作獲得了國家環保部的肯定和通報表揚。

  2017年1月5日上午,陳宇帶領執法人員對石井坡街道磚瓦窯188號進行巡查時,發現一酸洗黑作坊,在廢酸加熱洗掉銅件鍍鋅層後,將產生的廢水排入地下收集池,陳宇立即通知石井坡街道環保辦執法人員參與配合對其執法檢查,發現該作坊業主黃華於2014年4月租賃原特鋼沙坪垻臨和金屬加工廠的廠房約300平方米從事酸洗加工。由於在現場勘查時,該作坊5個工人已逃離現場,陳宇又立即將該作坊違法排汙情況電告市公安局環保總隊和區公安分局治安支隊,要求他們協助調查處理。2017年1月9日上午9:30分,陳宇帶領執法人員會同市公安環保總隊和石井坡派出所執法人員再次進入現場勘驗,組織人力對該作坊地下廢水收集池進行現場開挖檢查,發現地下廢水收集池預埋有一個直徑約2米。深約1.5米的塑料桶,塑料桶邊緣存在廢水溢流痕跡,溢流廢水直接進入土壤,桶外直接與土壤接觸,周邊存在部分積留廢水,經區環境監測站人員對地坑積水採集水樣,監測顯示,總鉻、六價鉻、總鎘分別超標13.8倍、5.4倍、431倍;總鎳、總銅、總鋅分別超標107倍、677倍、136倍。賡即展開了筆錄詢問,調取有關資料,全面掌握該作坊使用暗管違法排放汙染物的相關證據。我局對該公司實施行政處罰後,將這起涉嫌嚴重汙染環境罪的案卷移送沙坪垻區公安局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事後會同石井坡街道環保辦對接石井坡派出所,督促該作坊業主、房東及相關責任人出資,聯繫危廢處置單位對現場囤積的廢酸液、廢水進行處置,消除了環境安全隱患。

  三、執法為民、服務群眾

  一是創新監管方式,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在嚴格執法的同時,注重優化環保服務。急企業之所急,辦群眾之所需,把服務群眾作為職業操守來踐行,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對企業發現的環境問題及時指導解決。針對大批小企業、小作坊環保業務知識欠缺,汙染設施不易穩定達標排放的實際情況,主動為企業排憂解難。為企業制定規範化管理樣本,從操作規程、設施維護、運行記錄、崗位職責等方面培訓學習,現場指導,避免因客觀原因造成汙染設施不正常運行。也因為主動服務企業,使得改變了以往監管者高高在上的固有不利形象。既實現了汙染減排,又減輕企業負擔,也大力推進了服務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大信訪查處力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執法工作始終把緊密結合環境信訪工作,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作為環境執法的重要方面。深入溝通群眾,傾聽群眾訴求,圍繞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開展環境執法監管,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

  四、環境執法與宣教並重

  相比專業的環境宣教工作人員,作為環境執法人員,經常深入基層從事環境執法活動,直面汙染者和被汙染者。碰到既不懂法、又蠻橫不講理的企業主,通過確鑿的證據、熟記於心的法律法規,一針見血切中要害,讓其心服口服,接受處罰。面對受汙染的無辜群眾,一方面通過嚴懲汙染者,避免群眾利益繼續受損,一方面積極與群眾溝通交流,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做到每一次汙染糾紛的調解、每一個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都是一次對公眾進行環保宣傳教育。

  五、文明執法、廉潔自律

  工作中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中央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定、重慶市黨員幹部整治紀律「八嚴禁」和生活作風十二不準等廉政規定,堅持做到「三個到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視,防微杜漸,自覺抵禦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嚴格執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禦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

  個人事跡材料

  朱明雄,男, 1983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2007年參加工作,曾在重慶市大足區環境監測站從事環境監測工作5年,現在重慶市九龍坡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從事環境現場執法工作。結合以往環境監測的工作經歷和業務素質,在環境執法工作中,以專業的能力和強烈的環保責任感認真履行職責,起到了模範帶頭作用,先後多次獲得先進個人及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一、勤於學習,綜合素質紮實

  該同志充分認識到要想搞好環境執法工作,只有熱情是不夠的,愛崗敬業,也是需要實力的。只有具備了足夠的能力,才能迎接工作中任何困難的挑戰,才能盡力把各項工作做得更好。說千道萬,能力素質是關鍵。作為環保工作者,只有在提高自身能力素質上下功夫,才能適應新時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才能使環境保護工作水平與又好又快的經濟發展相適應。

  為適應新時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朱明雄同志積極鑽研學習環保業務,在繁忙的工作之餘,見縫插針,抓緊一切時間對新《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了系統的鑽研、潛心的學習。積極探索和創新工作思路,積極了解環境保護工作最新動態,熟悉掌握環境執法知識,精通環保業務,做到學以致用,理論聯繫實踐,從而練就了一身過硬的本領,增強了適應新形勢和駕馭工作局面的能力。在搞好自身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的同時,充分利用工作實踐和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學習相關業務知識,探討工作方法,從而促進環境執法工作的提高,為高標準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務實爭先,業務能力突出

  朱明雄同志在工作中格盡職守,踏實幹好本職工作。

  一是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個人參與查辦環境行政處罰案件22件,共處罰金約98萬元,移交公安機關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1件、行政拘留案件2件。例如,凱欣糧油有限公司重慶食用油廠食用油洩漏至長江(水體)一案。2017年5月14日08:40分,九龍坡環保局值班人員接九龍坡區銅罐驛鎮人民政府轉來凱欣糧油有限公司重慶食用油廠發生油品洩露並流入長江的報告。接到報告後,九龍坡環保局按區政府應急辦要求,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環境應急、環境監測、現場執法人員趕赴現場開展事件處置。到達現場後,環境執法人員朱明雄同志立即對涉事企業展開調查,經調查,2017年5月14日06:15分,凱欣糧油有限公司重慶食用油廠當班工人在倒油(34號罐向36號罐)輸送過程中,現場無人員看管,導致36號儲油罐頂部滿溢洩漏,值班人員發現後於06:20分關閉事故池閥門,洩漏持續時間約5分鐘,經測算,食用油洩漏總量約4.2噸。由於近期降雨量大,儲油罐區事故池閥門處於常開狀態,導致洩漏的食用油通過事故池閥門流入雨水管網後進入金竹溝(長江支流,約300米)再流入長江。針對洩漏至水體(長江)的食用油,該公司立即組織人員進行了攔截和清理。監測數據表明:流入長江的食用油主要集中在袁家溪碼頭回水區攔截壩內,經處置,未對下遊長江水質及湯家沱飲用水源地取水口造成明顯影響。凱欣糧油有限公司重慶食用油廠由於內部管理疏忽,將4.2噸食用油通過閥門洩露流入雨水管網後進入金竹溝(長江支流,約300米)再流入長江,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的規定,除組織應急處置、做突發環境事件汙染損害調查評估報告外,該廠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有前款第一項、第四項、第八項行為之一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的;」的規定,九龍坡區環保局責令凱欣糧油有限公司重慶食用油廠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壹拾萬元。朱明雄同志作為該案件的承辦人,調查處理及時,在現場調查中不怕髒不怕累,在調查取證、控制現場、應急處置、配合監測人員進行布點監測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並在突發環境汙染事件發生後,要求企業做突發環境事件汙染損害調查評估報告,並多次督促、指導企業的環境應急工作,修建食用油儲罐區的應急事故池。

  二是及時處理各種環境投訴和糾紛。隨時生活水平的提高,廣大市民越來越注重身邊的環境問題,各類環境汙染投訴逐年增多。朱明雄同志今年累計處理噪聲、廢氣、廢水、危廢等環境信訪投訴案件500餘件,全部在規定時限內調查處理完畢,投訴處理率100%,滿意率98%以上。針對熱點難點投訴案件,比如西彭園區廢氣擾民問題,在處理投訴期間依法查處了「重慶耀勇減震器有限公司」、「重慶聯合制罐有限公司」、「重慶新華西鋁業有限公司」、「重慶西鋁慶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等重點排汙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

  三是嚴格排汙費徵收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排汙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嚴格排汙申報,加強排汙費徵收核查,2017年徵收入庫排汙費近250萬元。

  四是加大對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督促轄區23家風險源企業應急預案全覆蓋,排查環境風險隱患500餘次,並妥善處置了「5.14」凱欣糧油有限公司重慶食用油廠食用油洩漏至長江的突發環境事件,確保轄區環境安全。

  五是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結合日常執法工作,對西彭鎮李家河村砂石企業開展了環境專項檢查,立案查處5家砂石未覆蓋的環境違法企業,使砂石企業周邊環境得到很大改善。結合全市開展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試點工作,對區域內有揮發性有機廢氣排放的企業進行有計劃的實施深度治理,督促重慶耀勇減震器有限公司、重慶戴卡捷力輪轂製造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了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工作。聯合相關部門對區域內3家磚瓦窯企業實施了全面關停工作。聯合園區、鎮街及相關部門開展「園區執法」專項行動,聯合公安開展「打擊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的專項行動等,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確保環境質量。

  三、作風正派,服務意識到位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始終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環境執法人員行為規範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規定。堅持廉潔自律,時刻注意自重、自尊、自警、自勵,在思想上、品質上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堅持原則,真正不辱一個「環保衛士」的神聖使命。

  周中華同志事跡材料

  周中華,男,漢族,1979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1997年參加工作,2007年12月從部隊轉業到北碚區環境監察支隊從事環境監察工作,現任北碚區環境執法支隊江東大隊長。周中華同志始終保持軍人本色,立足本職,勤奮敬業,敢於亮劍,勇於作為,為北碚區環保事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從2009年至今連續8年被北碚區政府區環保局評為「先進個人」。

  一、嚴執法,堅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周中華同志嚴格貫徹環保大練兵精神,帶領支隊執法人員把大練兵工作融入平時,不搞「運動式」執法,不搞突擊性檢查,不做表面文章,注重實戰練實兵,堅持重拳出擊打擊環境違法行為。2017年前三季度支隊共行政處罰272件,其中周中華同志共參與實施行政處罰114件。涉建設項目違法案89件、無證排汙案13件、閒置汙染物治理設施案1件、擅自堆放危險廢物案3件、超標排汙案2件、不正當方式排汙案3件、不正常使用汙染物治理設施案1件、揚塵汙染案2件。

  自環保「兩高」司法解釋出臺後,該同志針對轄區內金屬表面處理工藝企業較多,部分企業不正常使用汙染物處理設施,存在偷排表面處理含重金屬廢水的情況,帶領執法人員聯合當地鎮街環保站,根據群眾投訴提供的線索以及平時了解到的情況,對涉嫌此類問題的企業進行摸排暗查,為抓企業的違法排汙事實經常連續幾晝夜輪流蹲守,對涉嫌存在環境犯罪的企業及時立案查處及時移交公安部門進行處理,同時加強對企業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通報涉環境刑事犯罪的企業違法行為,截至目前,該同志轄區內共移送環境違法刑事案件6起,同公安機關開展聯動執法二十餘次,出動警力60餘人次,強有力的打擊和震懾了轄區企業的環境違法活動。

  二、鑽業務,強化隊伍建設

  周中華同志自部隊轉業從事環境監察工作以來,高度注重環保法規學習,積極參加各種環保方面的培訓學習,虛心向同事請教,先後取得了重慶市環境環保幹部崗位培訓證、重慶市環境監測人員上崗證、重慶市執法系統幹部師資培訓證。在執法大練兵期間,該同志以組織開展領導做客講壇、律師法律解析,集體法規學習、案卷個例討論、行政執法現場傳幫帶等方式,突出基礎理論掌握、執法規範化、現場調查、案件質量等內容精細攻關。支隊人員在法規掌握、現場調查技能、案件辦理質量等多個方面取得較好突破,執法隊伍能力建設得到全面提升。

  三、回應群眾環境訴求,提升信訪滿意度

  群眾信訪的滿意度,是開展環保工作的根本落腳點。周中華同志始終把群眾滿意度作為工作的重要目標追求,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的理念,切實維護群眾合法的環境權益,在解決群眾投訴難點和群眾觀注點上下功夫,使長勁。他利用定期投訴案件梳理、領導包案、部門聯動、企業約談、投訴面對面協商等方式,及時獲知群眾訴求、掌握投訴辦理情況,協力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消除環境汙染。北碚區文筆山莊小區餐館油煙擾民,群眾反映強烈,多部門反映無果後,反映到環保。面對有關職能部門的迴避,開發商、小區物業的不配合,餐館經營者不理解等困難,該同志直面矛盾,不迴避、不推諉,主動召集開民商、小區物業、投訴者代表召開協調會4次,既講人情、請經營者和投訴者相互理解生活與安居的不易,又講法理,查處餐館5家,對其中1家拒不整改的餐館實施按日計罰,文筆山莊信訪投訴得到有效處理。據對群眾投訴回訪調查,北碚區信訪回復滿意率度為100%。

  四、嚴於利己,做到廉潔自律

  周中華同志作為一名一線環保執法人員,能保持黨性原則。做到講原則不含糊,是非分明,立場堅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積極在廉潔行政方面做出表率。多次拒絕企業的禮品、禮金,當好了標杆,維護了環境執法人員形象,提高了環境執法部門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公信力,樹立了環境執法部門的權威。

  重慶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超標排汙案

  【案件類型】行政處罰

  【案件名稱】重慶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超標排汙案

  【調查及處罰情況】

  案件來源:2016年11月30日,北碚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依據園區專項行動,對該單位進行檢查,並對車間排口和生活水排口外排水進行取樣監測。

  調查經過:2016年11月30日,北碚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依據園區專項行動,對該單位進行檢查。單位環評審批資料齊備,正處於換發排汙許可證階段,針對該單位涉及表面處理,可能發生重金屬超標,且該單位為北碚區區控企業,執法中北碚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委託北碚區環境監測站,對單位車間排口和生活水排口外排水進行取樣監測。

  北碚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於2016年12月4日對該單位生活廢水超標排放行為了立案調查,下達了「重慶市北碚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編號:0160062)、重慶市北碚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編號0161415)、重慶市北碚區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碚環改[2016]120406號)」 。

  2016年12月14日,重慶市北碚區環保保護局行政執法支隊對該單位生活廢水超標行為進行了復檢,並對外排水取樣監測。重慶市北碚區環境監測站監測報告「碚環(監)字[2016]第JC124號」,顯示監測因子排放值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違法行為認定:鑑於2016年11月30日,重慶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檢查時,單位部分生產,且車間汙染物治理設施和生活汙染治理均正常運行,且均有處理水外排。北碚區環境監測站依據北碚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的委託,取樣程序規範,監測化驗數據真實有效,參考依據《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級標準選用適當。依據監測報告「碚環(監)字[2016]第JC095號」,認定重慶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超標汙事實確鑿。

  依據2016年12月14日對該單位複查結果,單位已對違法進行了整改,監測報告未超標,對該單位不實施按日計罰。

  處罰結果:根據該單位生活廢水排口COD超標0.48倍、氨氮超標11.4倍,違反了《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依據《重慶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九條第(六)項之規定,對該單位處人民幣柒萬元整的罰款。

  執行情況: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後,該單位無異議,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了罰款,並將繳納憑證返回新區環境局

  候選人個人事跡材料

  (重慶市南川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 張 潔)

  張潔,男,漢族,共產黨員,1986年1月出生,2008年7月本科畢業取得環境工程學士學位,2008年8月參加工作,在南川區環保局從事環境執法、環境應急、環境管理等工作,2010年10月-2012年6月期間在重慶市環保局掛職鍛鍊。該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兢兢業業、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記個人得失,長期堅持執法工作,熱愛執法工作,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綜合能力較強,善於執法,在本職崗位上作出了自己應有貢獻。該同志自參加執法工作以來,2016年被評為南川區「2011-2015」年度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先進個人,被單位年年評為先進個人。

  根據重慶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關於印發重慶參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督查人員抽調方案的通知》(渝環辦〔2017〕111號)安排,今年被選中參加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強化督查活動,分在第8組,將於11月14日赴京津冀地區開展第17輪次督查。

  一、工作情況

  一是注重學習,強化本領。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作為履行環境管理職責最基礎、最基本的支撐力量,作為全面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手段,是環保部門的立足之本。該同志自參加以來,就特別注重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在單位主持及派遣的各種學習活動中,該同志積極參加,不斷為自己充電,該同志通過大學本科四年環境工程專業,系統學習了環保方面知識,同時結合工作及業務時間,全面學習了環保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該同志堅持向領導學、向同事學、向書本學、在實踐中學。通過學習,武裝思想,提高了執法能力、協調能力、辦事能力,保質保量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是愛崗敬業,無私奉獻。該同志在公與私的天平上,處處以環保事業為重,無私奉獻,舍小家為大家,一心撲在工作上。由於環境監察執法工作的特殊性,早出晚歸,白天工作繁忙,夜間還要值班,工作基本處於半軍事化。在他的心目中,個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從來不因家庭瑣事而分心。孩子生病,不能照顧,父母身體不適,也不能顧及左右,在父母眼裡不是好兒子,在妻子面前不是好丈夫,在孩子心中不是好父親,儘管對自己苛刻一點,但對工作的熱情絲毫沒有銳減,對群眾反映的信訪投訴問題及時解決,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他總是樂此不疲,竭盡全力加以解決,同時,團結帶領同事加強新環保法律法規和執法文書的學習使用,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展現了新時期環保衛士的高度政治思想覺悟和良好精神風貌。

  三是以人為本,勤政為民。作為一名黨員,一名執法人員,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隨著人民群眾對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環保信訪和汙染糾紛也越來越多,經常不斷地接到來信來訪和舉報,該同志對這些問題都是熱情接待,耐心解答,幫助信訪人員研究解決辦法,經常帶領執法人員及時查處了多起群眾反映強烈的擾民、工業企業汙染等案件,認真解決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汙染問題。今年以來,共計調處各類汙染投訴200餘件,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同時,今年9月份組織對3家超標排汙企業法人、2個違法違規項目負責人開展了環保集中約談,促進了環保問題的整改。

  四是立足本職,嚴格執法。該同志長期堅持在環境監察執法崗位工作,真抓實幹,一幹就是5年,堅持與環境違法行為作鬥爭。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堅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嚴厲打擊了一批環境違法行為。今年以來,辦理行政處罰案件52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件,查封(扣押)案件1件,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件。同時,積極與周邊區縣環保局以及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接聯繫,暢通聯合執法渠道,今年以來與公安機關開展聯合執法檢查10餘次,有力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今年以來,牽頭開展了防範和打擊長江流域「一條龍」式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汙染專項檢查、磚瓦行業專項執法、火電、造紙行業專項執法檢查、城鄉汙水處理廠專項執法檢查、「兩會一節」、汛期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10餘項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檢查企業300餘家次。同時,積極推進環保委託執法工作開展。

  五是依法行政,廉潔奉公。該同志堅持以新時期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奉公,以身作則,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帶動和影響著身邊執法人員不斷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堅持與環境違法行為作鬥爭,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維護了環保系統的良好形象。

  二、典型案件辦理過程

  金中雲暗管排汙查封、行政拘留案。2017年7月31日,南川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張潔、王仲江現場檢查發現金中雲(四川合江縣人)於2017年6月2日左右租賃南平鎮景秀村的兩個廠房(海峰機械廠廠房和原後山煤礦3井廠房)建設土紙生產線,並於7月21日左右開始投產。經查,金中雲進行土紙生產,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續,並通過埋設塑料管(暗管)的方式向附近一隱蔽的溶洞排放生產廢水,執法人員張潔對當事人金中雲作了《調查詢問筆錄》及《現場檢查(勘驗)筆錄》,並對生產及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了攝像取證,同時向金中雲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並對暗管進行拆除,南川區環境監測站人員對該廠廢水排放進行了採樣。執法人員還提取了金中雲身份證複印件。2017年8月3日,向金中雲下達了《南川區環境保護局查封決定書》,對相關設施進行了查封1個月,於9月4日解除了查封。根據監測報告顯示,金中雲通過暗管排放的廢水中COD、氨氮、懸浮物分別超標9.5倍、9.6倍、0.8倍。依據《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南川區環保局於8月16日對金中雲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8月23日,南川區環保局將該案移送南川區公安局依法處理,於9月12日南川區公安局對當事人金中雲實施行政拘留5日。

  目前,金中雲已拆除了生產設施設備,並對汙染物進行了清理,環境違法行為已改正。

  個人事跡材料

  周子牧,男,漢族,中共黨員,1984年9月出生,2011年進入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從事環境執法工作,2015年調至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直屬支隊,現任重慶市環境執法總隊副主任科員。周子牧同志從事環境執法工作以來,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銳意進取,立足本職,勤奮學習,踏實肯幹,團結同志。2016年被評為重慶市環保局系統先進個人。

  一、勤學善思、愛崗敬業

  在工作中,周子牧同志始終保持「不進則退」的緊迫感,與時俱進,為適應新時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他積極鑽研學習環保業務,在繁忙的工作之餘利用業餘時間深入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認真研究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及環保業務知識,堅持學以致用,結合工作中的實際案例,不斷總結經驗、思考對策。周子牧同志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恪盡職守、甘於奉獻,在本職崗位上任勞任怨,不計得失。

  二、嚴格執法、盡職履責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的戰略位置,環境執法工作不斷加強,要求不斷提高。周子牧同志在環境執法工作中時刻銘記自身職責,敢於亮劍,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2016年參與查處的西南合成違法排汙案被環境保護部通報表揚,個人被重慶市環境保護局、重慶市環境保護局兩江新區分局通報表揚。2017年以來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33起,移送公安部門行政拘留案件1起。在翠雲汽車工業園「臭氣擾民」事件處置中,周子牧同志對各企業逐一排查,針隊不同企業存在的問題反覆思考監管措施,與企業反覆溝通,幫助企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對企業設施運行情況開展不定期檢查,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有力督促了企業儘快完成整治、保證設施運行,最終相關企業均完成了VOCs深度治理,VOCs排放量大幅削減。

  在環境行政執法工作中,周子牧同志始終將執法規範性放在首位,嚴格按照程序開展執法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發現及時、取證全面、定性準確,樹立了環境執法人員的良好形象。針對近年來環境違法手段多樣化的特點,周子牧同志經常學習研究典型案例,結合日常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思考,總結出的經驗為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提供了有力支撐。

  案例1:

  案件名稱:中建二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案

  案件來源:群眾投訴

  調查經過:2017年8月27日,重慶市環境保護局兩江新區分局執法人員接群眾投訴,對中建二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宜奧廣場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使用潛水泵通過臨時設置的軟管將項目未經處理的廢水抽至市政雨水管網內,外排入環境。

  違法行為認定:中建二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潛水泵通過臨時設置的軟管將項目未經處理的廢水抽至市政雨水管網內,外排入環境,屬於「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中建二局第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行為,違反了《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三十九條「嚴禁以下列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一)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等方式偷排」的規定。我局擬依據《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除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使用防治汙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汙染物的」,將本案移交兩江新區公安分局對本案相關責任人員處以行政拘留。

  執行情況:已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及《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候選人在案件辦理中發揮的作用:周子牧作為該案主辦人員,及時發現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固定證據。在辦案人員的連續攻勢及鐵一般的證據面前,涉案單位承認了通過軟管抽排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在辦案過程中,周子牧嚴格執法,調查取證及時、全面,準確理解、運用環保法律法規,有效打擊了涉案單位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案例2:

  案件名稱: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無證排汙案

  案件來源:群眾投訴

  調查經過:2016年9月26日晚00時25分,我局執法人員接群眾投訴,對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承建的財富中心辦公綜合體項目工程進行夜間施工執法檢查,發現該單位在未辦理夜間施工臨時排汙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挖掘機等強噪聲機具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經監測人員現場監測,廠界噪聲值為60分貝。

  違法行為認定: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在未辦理夜間施工臨時排汙許可證的情況下,於00時25分擅自使用挖掘機等強噪聲機具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經監測人員現場監測,廠界噪聲值為60分貝,超過國家《建築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規定夜間55分貝的限值,已造成噪聲汙染,屬於無證排汙的環境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無證排汙的行為違反了《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施工單位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須夜間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勘探、施工、裝修、裝卸等作業的,應當在施工前四日按以下程序報批:(一)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夜間作業的原因、時段、作業點、使用機具的種類、數量以及施工廠界噪聲最大值(廠界噪聲最大值不能確定的,以施工機具說明書載明的噪聲排放最大值代替),並出示建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自受理申報之日起兩日內完成審核,確需夜間作業的,發給排汙臨時許可證;(三)施工單位在夜間作業前一日,將排汙臨時許可證張貼在施工現場,並公告附近居民」的規定,依據《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一百零一條「未取得排汙許可(臨時許可)證排汙的,責令停止排汙,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並責令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的,責令停止生產」的規定,以及《重慶市主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附件8「未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汙,責令停止排汙(2-20萬)。①同一公司第1次違法,處2萬-5萬;②同一公司第2次違法,處5萬-10萬;③同一公司第3次及以上違法,處10萬-20萬」予以裁量。我局決定對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第三次及以上」的裁量標準作出「罰款貳拾萬元」的行政處罰。

  執行情況:已執行。

  候選人在案件辦理中發揮的作用:周子牧作為該案主辦人員,接到群眾投訴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嚴格執法,敢於執法,執法過程中堅持原則,調查取證充分、及時,使建築施工噪聲環境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查處,維護了群眾的環境權益。

  三、清正廉潔、嚴守紀律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周子牧同志始終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時刻銘記自己共產黨員和國家幹部的身份,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切實履行好自身工作職責,在環境執法過程中,堅持原則,嚴守底線,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

  用時間和汗水書寫環保人的青春之歌

  ——陳浩同志個人事跡

  每月工資將減少3000多元,由副所長變為一般科員,離開熟悉多年的職業,他調入環保系統,任務沒有減少,壓力越來越大,他和同事們,用時間和汗水,

  書寫基層環保人的青春之歌。

  環保局調入了個警察

  「真是搞不懂你,警察工作幹得好好的,怎麼想起去環保系統!」

  「待遇減少,級別降低,你非要去環保不可?!」

  「命不好,才去做環保啊!」

  ……

  當從警6年,已經是智鳳派出所副所長的陳浩決定調入環保系統的時候,周圍響起一片反對聲音。旁人眼中,這的確是一次讓人費解的職業變動。陳浩原本在公安系統工作多年,對公安執法業務十分熟稔,參加過多次專項執法活動,榮獲過個人三等功,職業前景看好。如果改行調入環保系統,每月工資將減少3000多元,職務也從副所長變為一般科員,而且,環保工作任務並不比警察少,壓力並沒有減輕。

  這「得不償失」工作調動,並不是陳浩一時衝動而做的決定,背後有著這個年輕人對青山綠水的切切情意。

  1985年,陳浩出生在重慶市大足區一個山清水秀,空氣清新宜人的鄉鎮,山上松樹成林,山溪流水潺潺,藍天白雲伴隨他度過美好的童年時光。23歲,陳浩考入大足公安系統,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從基層派出所的民警,到日曬雨淋的交警,再到派出所副所長,他一路走來,辦過不少大案要案,也走過不少地方,記憶中的青山綠水正在慢慢變化:河水不再清澈,鄉野垃圾遍地,天空有些灰暗……

  「這是我們的家鄉,我們應當擔負起保護她的責任啊,」陳浩說,「我並不是不喜歡以前的職業,而是我認為,我可以為保護家鄉的生態環境做出更大的貢獻。」

  個人申請通過組織審查同意後,陳浩進入大足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工作,脫下警服的那一刻,他暗自說道:「戰友們,我在另一條戰線繼續為責任和擔當而奮鬥。」

  他立即進入到新的角色,不懂的地方虛心向同事請教,積極參加各種環保業務學習,主動到執法、檢查的一線。他幹過公安工作,對違法案件的執法取證、調查等有著過硬的本領,先後主抓一批違法排汙報請政府關閉、移送公安拘留、按日計罰等重點案件:

  ——為關閉某磷肥廠,陳浩多次帶隊進行查處、取證,終於報請政府關閉此廠;

  ——為處理老百姓日益增長的投訴,陳浩數十次進入某鍶廠調查,形成相關報告5個,最終將該廠關閉;

  ——為調查生產廢水汙染河道,陳浩沿河道排查數公裡,最終查獲一處暗管,將暗管排汙的某洗砂廠老闆移送公安拘留;

  ——為了查處某生豬屠宰點直排屠宰廢水,他和同事們多次凌晨蹲點,有的放矢,最終對該屠宰點實施按日計罰。

  他務實肯幹,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群眾關心什麼,他就幹什麼,而且幹得出色。

  有一段時間,工地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投訴突出,且有逐步上升趨勢。他和同事們連續開展夜間巡查,堅決制止違法夜間施工行為,取得良好的震懾效果,給群眾營造寧靜的夜間環境。

  隨著大足家居產業園入駐企業的不斷增多,周邊的群眾開始擔心家居企業排放的廢氣會嚴重影響他們的生活。陳浩意識到這個問題,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強化汙染治理效果,確保大足區家居產業園所有入駐企業達到新實施的《重慶市家具製造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

  他積極參加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白天檢查企業,晚上寫總結。最終他所參與的重慶執法組取得第二輪次強化督查全國第4名的好成績,獲得環保部的通報表揚。

  「陳浩就像一條鯰魚,他的敬業和專業,激活了整支隊伍!」大足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隊長秦焰這樣評價陳浩的工作。

  今年「環保執法大練兵」以來,大足區共立案57起,下達處罰決定57起,共處罰款223.25萬元。積極運用各類強制手段對環境違法問題進行查處,適用《環保法》配套辦法案件共11件,其中移送公安拘留5件,實施查封扣押3件,限產停產2件,按日計罰1件,執法力度不斷強化,環保震懾威力加大。

  環保執法遇到「閉門羹」

  2016年底的一天,陳浩帶隊值班,天氣乍暖還寒,入夜後寒意漸濃。晚上10點多的時候,一鎮街的群眾投訴某工廠深夜生產,噪聲嚴重擾民。群眾投訴就是命令,陳浩叫上值班組員,帶上可攜式執法設備立即趕赴投訴現場。到達現場後,他們發現工廠大門緊閉,廠內燈火通明,嘈雜的人聲、轟鳴的機械聲,在深夜裡顯得異常喧闐,而離廠界不足100米的地方有幾棟民房。「馬上拿設備測噪聲!」陳浩一邊安排取證,一邊查詢聯繫企業負責人。但企業負責人始終不接電話,工廠緊閉的兩扇大鐵門又高又厚,他們進不到廠內!陳浩意識到,這是企業拒絕環保執法檢查!進不了門,找不到人,一道生澀的閉門羹正擺在他們面前。怎麼辦?難道任由其噪聲繼續擾民?監測數據顯示,噪聲持續超標,如果該廠繼續生產,周邊的百姓整夜都無法入睡,公眾環境權益更無從談起。「我不信這個廠就如此霸道。」陳浩暗自給自己鼓勁,在和同事將該廠拒絕檢查情況進行錄音、錄像等現場固證後,他聯繫當地鎮街、社區負責人,走訪廠區附近群眾,多方面要求企業立即停止生產擾民。不久後,廠裡燈光熄滅,聲消音散,停工了。陳浩還等在廠門口,無論如何要見著負責人談談,然而,等了接近一個小時,也沒見著人,好心群眾提醒說:「老闆從另外一個門溜了。」他們撤離現場的時候,時針已經走到凌晨1點多。回來的路上,陳浩對同事說:「今晚的閉門羹味道好難忘。」大家一路無言。同事也許想起了以前查工地不讓進、查養殖場進不到門的事。陳浩卻在想,如不對此類環境違法「零容忍、出重拳」,環保法律法規就沒有威嚴,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需求就沒有保障。環境違法的企業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二天一早,陳浩帶領執法人員再次前往拒絕檢查的企業開展突擊檢查,對拒絕檢查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補證,最終,該廠責任人被環保約談,企業被處以罰款3萬元。

  這次閉門羹事件給陳浩帶來許多啟示。陳浩認為,對拒絕檢查的企業,環保執法確實缺少現場強制手段,但環保執法不能因此缺失,一方面應當對排汙事實進行現場固證,保留好原始證據;另一方面要加強部門配合、鎮街合作、公眾參與等多方聯動,儘快讓排汙者面臨多重壓力而停止排汙。陳浩隨後將此次事件的一些想法撰文《「閉門羹」的啟示》,提出加大環保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多層次環保協作等建議,並上報上級部門。

  在他的參與和推動下,自「環保大練兵」活動開展以來,重慶市大足區環境保護局開展各類培訓5次,受訓人員300餘人次,派遣3批6名執法人員,參與環保部、重慶市等各類環保專項行動,隊伍素質得到極大提升;同時,大足環保與公安、檢察部門等高度配合,實現無縫銜接。今年上半年,已經與公安、檢察院聯合進行現場執法檢查2次,共同查處環保違法案件5件。

  陳浩本人在「環保大練兵」活動中,帶領執法人員深入汙染源單位現場檢查200餘次,參與查處環境違法案件55件,其中適用《環保法》配套辦法的案件11件。「大練兵」不但進一步增強了陳浩個人的業務能力,也全方位提高隊伍素質,環保執法威嚴得到鞏固與提升,公眾的環保獲得感得以增強,2017年1—10月,群眾投訴665件,處理完結665件,群眾滿意率100%。

  生態環保工作不能松松腳、歇歇氣

  2017年5月,陳浩通過民意考核和組織審查,被任命為重慶市大足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黨支部書記、副支隊長,負責支隊日常工作。有朋友開玩笑說:「浩哥,不要再那麼拼了嘛,歇口氣啦。」陳浩深知,環保工作等不起,拖不得,哪能松松腳、歇歇氣啊!

  在新的崗位上,他以更加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在思想政治方面。他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到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牢記黨的宗旨,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上級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

  在執法管理方面,他以任務安排單的形式明確科室大隊及個人工作任務,將執法檢查、信訪投訴、案件查辦、排汙收費等工作任務分解到了責任科室大隊、責任人。他推動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考勤工作實行上下班實名籤到制度。執法人員平時考核實行實績與考勤相結合的辦法每月考核到個人。他定期組織執法人員開內部業務知識學習,要求每個執法人員自己準備課件,輪流給大家授課,大大提升了執法人員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在黨風廉政方面。他作風過硬,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按原則辦事、公道辦事。帶頭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對企業人員送的禮金、禮卡等堅決拒絕,從不接受企業的吃請。大足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無一起違反「八項規定」案例發生。

  重慶大足,因美輪美奐的大足石刻而聞名中外,歷代大足兒女一直秉承著生態崛起、綠色發展的理念,致力於將千年石刻置於青山綠水的保護之中,陳浩,只是普通大足人中的一員,他正用時間和汗水,書寫著環保人的青春之歌。

  附:

  陳浩同志簡歷

  2004.09--2008.06 西南大學學習

  2009.02--2010.02 重慶市大足縣公安局智鳳派出民警

  2010.02--2010.04 重慶市大足縣公安局智鳳派出所科員

  2010.04--2011.09 重慶市大足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勤務平臺四中隊科員(期間:2011年度被重慶市大足區公安局嘉獎)

  2011.09--2012.11 重慶市大足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勤務平臺二中隊副中隊長

  (掛職)

  2012.11--2015.09 重慶市大足區公安局智鳳派出所副所長(副科職)(期間:2014年度被中共大足區委、大足區政府嘉獎,2015年度被重慶市大足區公安局授予個人三等功)

  2015.09至今 重慶市大足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

  黨支部書記、副支隊長

  重慶市梁平區2017年度環保執法大練兵

  先進個人推薦材料

  莫林,男,1987年11月出生,籍貫四川省安嶽縣,2011年畢業於西南大學環境工程專業,2013年從事環保執法工作,現任梁平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一科科長,主要牽頭負責9個鄉鎮(街道)及工業園區拓展區現場環境監管執法。該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團結同事、樂於助人,兢兢業業、奮發有為,尤其是在環保執法大練兵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異,特推薦該同志為2017年度環保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

  一、政治立場堅定

  該同志是一名入黨積極分子,正積極向黨組織靠攏,以一名合格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紮實研讀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和關於生態文明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地同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決策部署,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忠誠黨的事業,坦蕩無私、光明磊落;能夠站在全局的高度認識問題、處理問題,在大是大非問題上頭腦清醒,旗幟鮮明,態度堅決。

  二、工作作風優良

  在日常工作中,該同志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六條禁令」,堅決抵制「四風」問題,積極參與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來,以《重慶市環保系統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為準繩,牢守底線,廉潔自律,不斷改進工作作風,規範自身行為,防範廉政風險。該同志執法過程中剛正無私,嚴守法律法規,從未包庇、縱容、袒護環境違法行為。

  三、綜合能力較強

  該同志作為一名環保執法人員,具有多方面才能,善於研究學習、查案辦案,能夠適應新常態下的環保執法需求。

  一是熟悉環保法律法規。該同志熟悉新《環境保護法》及配套辦法、新《大氣汙染防治法》、《水汙染防治法》等各類環保法律法規,參加2次重慶市環境執法系統師資培訓班,為全區普法講師團成員,主要承擔全區環保執法培訓工作,主講環保培訓講座20餘起;在執法過程中,該同志總是率先運用各類新環保法律法規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積累了豐富的執法經驗。

  二是熟悉全區汙染源。該同志曾牽頭開展環保「四清四治」、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較為全面地掌握了全區工業企業、畜禽養殖、醫療衛生機構等汙染源的分布、產汙節點、汙染防治、環保審批手續辦理等情況,將全區的汙染防治工作熟爛於胸,開展汙染源監管執法工作得心應手。

  三是善於開展環境宣傳。該同志在開展環保執法工作之餘,經常編寫環境政務信息、新聞稿件,組織開展環保執法典型案例曝光。累計編寫宣傳材料120餘份,參加區電視臺組織的採訪、報導10餘次,生動形象地向社會展示了環保文明執法、鐵腕執法、主動服務的形象。

  四是具有敢於都硬的品質。該同志在辦案過程中,不怕艱難、不怕犧牲,具有敢於都硬的優秀品質。比如,在調查梁平縣金穗達生豬養殖場違法排放糞汙一案時,違法者害怕被實施處罰,遂手提2把砍刀威脅執法人員,拒絕配合調查,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該同志在此危急情形下,立即調整工作思路,首先停止與其理論,讓違法者先冷靜下來,防止其採取極端行為;再是暗中聯繫當地派出所前來支援;最後向違法者剖析違法犯罪厲害關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其明白配合從輕、抗拒從嚴的道理。最終妥善化解矛盾,防止了突發事件發生,並順利立案、結案,督促實施整改防止環境汙染。

  五是善於見微知著。該同志在辦案過程中,能夠捕捉蛛絲馬跡,細緻分析,抓住環境違法行為。例如,2017年3月29日,該同志帶隊對梁平縣萬洪養雞專業合作社進行日常檢查,發現該合作社沼液池、沼氣池已裝滿,糞汙正大量從圈舍內直接排入新建的暫存池(72m3)內,觀察一段時間後暫存池內液位基本無上升,且周邊無排汙口和排汙跡象。該同志憑藉執法經驗和觀察結果進行分析,認為暫存池一定存在貓膩,遂採取論證措施:在池內插一根木棍,標註液位,一段時間後液位無明顯上升;與此同時,在附近借來鋤頭對暫存池8米外的河邊進行深入、細緻排查,當剷除河邊一處雜草和泥土,發現了裝滿有水泥白色編織袋,隨即移開水泥袋,挖出了直徑20cm、長約8米的白色塑料管道,管內末端伸入河中,正有一股黑色、臭帶味的汙水在排放入河;管道前段被安放在暫存池液位中部,用裝有泥土的編織袋簡易封堵,由於未嚴實封堵,致使糞汙通過該管道排放入河。在查實違法行為之後,該同志組織辦案人員立即進行採樣、封存,且執法過程全程攝像,固定證據資料,最終以涉嫌私設暗管排放汙染物對該合作社進行立案查處,罰款2萬元,移送公安機關對當事人行政拘留5日。

  四、執法成績突出

  自2015年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該同志紮實學習各類新修訂的法律法規,秉承學以致用的原則,採取以戰代練、強化訓練,帶領科室成員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自2015年以來,全區辦案124件,罰款291.6萬元;該同志牽頭辦案46件(佔全區37%),罰款101萬元(佔全區35%)。2017年環保執法大練兵期間,全區辦案29件,罰款54.6萬元;該同志牽頭辦案14件(佔全區48%),罰款23.1萬元(佔全區42%),包括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4件。

  今年5月2日-18日,該同志參加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強化督查,平均每天檢查汙染源20餘家,該同志牽頭整理日報表、錄入APP執法系統、編寫工作簡報等工作,幾乎每天都是從早上6點工作到到夜間24點。期間,共計檢查汙染源244家,發現環境問題企業181家,其中:涉嫌私設暗管排放汙染物1家,不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9家,未安裝汙染治理設施24家,「散亂汙」違法生產80家,揚塵防治措施不完善6家,露天焚燒垃圾4家,VOCs治理問題2家,其他環境問題企業55家。

  譚政同志個人事跡材料

  譚政,1974年出生,大學本科文化,中共黨員,1994年參加工作,從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12年,現分管開州區浦裡片區環境事務日常工作。該同志在工作上處處以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愛崗敬業、踏實工作、默默奉獻。由於工作的勤奮,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得到了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2015年度被選評為年度優秀工作者。

  一、他政治意識強。思想上進,政治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具有鮮明的政治立場,工作原則性強,時刻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認真領會講話精神,並落實到日常的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當中。

  二、他愛崗敬業,工作責任心強,工作認真仔細,一直在浦裡片區默默耕耘和奉獻。

  1、片區環境監管人員少,一直只有他和另外2名女同志(其中1名已年近53歲),共3人。2017年3月補充了1名大學生。涉及的區域廣,地域複雜,轄區內8個鄉鎮,最遠距離約70公裡,山路崎嶇不平;片區內的企業多,分布廣,行業各有不同,開州區入園企業也主要集中在轄區內的趙家工業園區。由於人員的嚴重不足,他經常加班,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將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條。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說法,多年如一日。他不斷加強業務學習,以更好適應新的工作環境,不斷提升自身的知識、技能、態度與素質。他不斷摸索完善工作的方式方法,通過不斷的學習,環境行政執法業務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為環境執法工作能夠順利地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在環境行政執法過程當中能夠忍受被處罰者的漫罵;能夠無視被處罰者的無理挑釁;特別是能夠頂住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嚴格執法。2015年度主辦環境行政處罰案件21件,處罰金額48萬元,移交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1件。2016年度主辦環境行政處罰案件28件,處罰金額68.2893萬元。2017年度已主辦環境行政處罰案件27件,處罰金額64.9132萬元,移交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1件。在執法工作中,不僅自己會執法,執好法,而且得當好自己所分管轄區內鄉鎮(街道)環保所執法人員的教導員,教會他們懂執法、會執法、執好法。

  特別是今年在組織實施對「開縣金峰電站增效擴容改造項目未完善環保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一案」時,從項目違法事實的認定,到最終責令其停止建設並立案查處等一系列調查處理過程,均手把手地指導金峰鎮環保所工作人員如何調查取證、如何製作執法文書,如何在調查詢問時理清重點,等一系列執法查處工作。根據重慶市開州區水務局、重慶市開州區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開縣金峰電站增效擴容改造初步設計報告的批覆>(開州水務〔2016〕294號),將開縣金峰電站列為2016年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項目,工程總投資為203.68萬元。調查時,該水電站增效擴容改造項目的1個機房地基已建成,直徑900mm的輸水管道已建成60米,75立方米的蓄水池已經加固完成,廠房、進水管溝正處於建設中,未辦理環保相關手續。自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後,我局執法人員會同開州區金峰鎮環保所執法人員多次複查,該水電站已停止建設。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後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責令其停止建設,並處貳萬伍仟元的行政處罰。

  3、轄區內不光有行政執法工作,還有日常的環境監管工作,信訪投訴的處理工作。由於涉及的區域廣,地域複雜,處理群眾的信訪工作經常翻山越嶺,不能按時吃飯,錯過飯點是常態;耐心仔細對待來訪群眾,做到一件一回復,件件有著落。值得一提的是12369夜間投訴值班,往往凌晨2、3點還在外面處理投訴,早上8:30仍正常上班,從不休息。

  三、在今後的工作中,他一定會倍加努力工作,運用工作經驗努力探索、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踏踏實實,任勞任怨,不計個人得失,成為一名優秀的環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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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李偉剛 通訊員 龔江波)為加強全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生態環境執法規範化、專業化水平,日前,安康市生態環境局旬陽分局精心動員、周密部署,全面啟動為期一年的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活動。
  • 【實戰大練兵】王益分局突出「三個重點」強化全警實戰大練兵工作
    全警實戰大練兵開展以來,王益公安分局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立足王益實際,突出「三個重點」,創新形式,靈活多變,紮實推進全警實戰大練兵工作深入開展,確保公安業務、實戰練兵兩手抓、兩不誤、雙促進。二是充分運用微信、學習強國等軟體系統,持續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來陝重要講話精神學習以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採取個人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在微信工作群轉發相關篇目文章,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動上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打牢政治練兵理論基礎。
  • 這位20年執法尖兵,再獲全國突出個人
    近日,生態環境部通報2019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活動評審結果,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生態環境局楊偉在大練兵活動中獲表現突出個人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