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1976),福柯稱為「我的第一本書」,以法國監獄制度史為例,提出了「權力-身體」概念,研究現代「權力」控制人類的方法,認為現代「權力」得了知識的武裝,規訓、監視、懲罰、檢查……無所不在,「用刀鋸於周庭」,牢牢宰制人類,尤其是他們的「身體」。熟悉法家思想的,對這類闡述當不陌生,甚至覺得熟悉。
該書的思想譜系,出自韋伯與尼採。韋伯的「理性化」理論和「紀律」研究,是《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的「研究大綱」,甚至韋伯視「理性化」為「鐵籠」的哀鳴,福柯也照樣複述了一遍。尼採的「權力製造知識」,則是《規訓與懲罰》的「研究方法」。他以「全景敞視監獄」(在這種監獄裡,囚徒徹底暴露,你可以居高臨下,監控所有人,他們卻看不見你)為意象,比喻「權力」對人的全面監控,有現代主義的駭人精警。福柯熱愛超現實主義,運用詩性意象實在有兩把刷子。
不過,作為一種理論,《規訓與懲罰》的「權力-身體」概念,我以為有嚴重缺陷,因為它蘊含這樣一個二元對抗模式:「權力」巨無霸瘋狂蹂躪「身體」,身體毫無還手之力。從人類史看,這種「一面倒」,肯定站不住腳。強者未必強,弱者,也未必弱。弱者的武器,不只有「鉤戟長鎩」,還有「偷奸耍滑」——破壞、偷懶、小偷小摸等。我們知道,現代井田制的倒塌,不是因為「鋤耰棘矜」,而是因為不計其數的《豔陽天》裡的「彎彎繞」。關於這一點,英國社會人類學家斯科特(James C.Scott)在《弱者的武器》中有詳盡研究。福柯看出「權力」這個「秦始皇」,「振長策而御宇內」,「執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卻不如賈誼還看出「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當然,何謂「仁義」,現代人還得另做解釋)。
英國社會學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為福柯辯護,說他「主動選擇『馴順的身體』」,不是「哲學幼稚」,而是「想分析在道德奴役和組織權威雙重壓力下淪落到消極狀況下的身體」(《現代性——吉登斯訪談錄》)。這話敏銳道破了該書的價值所在,卻不能為福柯辯白,因為書名清清楚楚,談的是「監獄的誕生」,不是「馴服的身體」。福柯的問題,我推測,是他跟其他法國結構主義者一樣,深受法國大歷史的影響,內心有先於理論的「情感結構」。法國是最早興起的民族國家,中央集權歐洲最早(不過要跟我國比年頭,那就相形見拙了)。個人是零,國家如同巨無霸,這種「大一統」的滋味,法國人也比其他歐洲人更早領略,何況還有一場腥風血雨的大革命。就是離經叛道如福科,也難逃大歷史的「五行山」吧。
從研究「焦距」來看,我以為,社會學可以粗分為兩大派:一派研究社會如何役使個體,這個容易些,因為我們活在一個已有七十億人口的世界裡,我們中國隨便抓個縣,人口都比古希臘的雅典多。這一派,特點是重社會,輕個體,代表人物是馬克思、涂爾幹和韋伯,福柯也屬於這一派。另一派,則研究個體如何形成社會,這就難了,完全超出了個人的生命體驗,因為小國寡民的世界,哪都沒了。這一派,特點是重個體,輕社會,竭盡全力想讓個體「活」起來,這一派,代表人物是符號互動論的鼻祖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現象社會學的鼻祖舒茨(AlfredSchutz),跟美國多多少少有些關係,因為美國有強調個人主義的傳統。舒茨雖是德國人,胡塞爾晚期弟子,卻也是到了美國才功成名就的。打個比方,社會這一派,如同物理學裡的「相對論」;個體這一派,如同「量子力學」。兩派之間,隔閡很深,對不上話。舒茨痛批某些社會學家研究的「人」,實為他們手心的「傀儡」(《社會實在問題》)。他批的人,毫無疑問有涂爾幹,也適用於福柯。不過,兩大派之外,還有「第三種人」,他們想當「愛因斯坦」,把「個體」與「社會」統一起來,實現社會學的「大統一場理論」。其中一個代表,就是德國社會學家埃利亞斯(Norbert Elias)。我以為,要弄明白福柯的缺陷,埃氏的《文明化進程:文明的社會起源和心理起源的研究》(1939,有中譯本《文明的進程》,譯為「文明化進程」更準確些),很值得一讀。
《文明化進程》這書,比《規訓與懲罰》早問世約四十年,不過生不逢時,一出版便趕上第二次世界大戰在歐洲爆發,因而湮沒無聞,成名倒還在《規訓與懲罰》之後。就內容來講,兩書的重疊互補之處很多:(1)都探討「理性化」的進程;(2)都以法國為例(準確說,埃利亞斯以法國、德國和英國為例,但法國所佔篇幅遠遠超過後兩者);(3)《文明化進程》研究從中世紀到法國的國家形成,《規訓與懲罰》研究法國古典時期,正前後對接……雖有巧合,但也有巧合中的必然,因為埃利亞斯如同福柯,也接受了韋伯的「理性化」命題,他的「文明化」,就是韋伯的「理性化」。只不過,福柯補充的是尼採,他補充的是弗洛伊德——《文明化進程》出版那年,弗洛伊德去世,裡面一些段落,我讀來仿佛是弗洛伊德的亡靈在說話。
在福柯看來,現代「權力」對人的監控,越來越嚴密,最後天網恢恢,無人可以倖免。埃利亞斯也這麼看,但他用的概念不同,不是彼此攻殺的「權力-身體」概念,而是人與人的「相互交織關係」。他認為,理解歷史的關鍵,是人與人的相互依存與相互競爭。也就是說,福柯的「權力」之所以能「規訓」成功,不只因為有「懲罰」,也因為「身體」給予了某種程度的「配合」。舉例說,秦始皇統一六國,不只因為他「伏屍百萬,流血千裡」的「天子之怒」,也因為他得到了百姓的配合。杜牧詩云:「削平天下實辛勤,卻為路旁窮百姓」。我們知道,「削平天下」,秦人可是主動參與的,韓非子講秦人「聞戰,頓足徒裼,犯白刃,蹈爐炭,斷死於前者,皆是也」,就是實錄。黃仁宇則指出,秦始皇統一六國,跟當時的氣候與人禍(匈奴入侵)也有密切關係,絕非一人之力的結果。總之,歷史不只是巨無霸壓迫弱者的故事,也是強弱聯手的故事,即「相互交織關係」不斷演化的結果。再實力懸殊的「對立」,也蘊含著「對抗」與「合作」兩方面,這是埃利亞斯的觀點。
《文明化進程》出版之時,世間尚無博弈論,五年後的1944年,馮·諾依曼(John 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Oskar 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論與經濟行為》出版,博弈論就此誕生,現在,「多方博弈」已成了常用詞,很早就開始用計算機進行模擬演算,美國學者阿克塞爾羅德(Robert Axelrod)就有過成功案例(見《合作的進化》)。這樣看來,埃利亞斯的觀點似乎不那麼新鮮了。其實不然。博弈論的演算只能局限於經濟利益,對描述人類心理無能為力,因而把握不住全面。恰恰在這方面,埃利亞斯把弗洛伊德融進韋伯的「理性化」之中,做了重大推進。他指出:理性化進程,既有「社會強制」,還有「自我監控」,兩者實為一枚硬幣的兩個面。也就是說,福柯的「全景敞視監獄」,不僅體現在「他人對他人」,也體現在「自我對自我」。比如,如果你要學車,就必須上駕校,學習如何對各種交通信號做出反應。上駕校,是「社會強制」,也是你主動配合的;學習交通信號,就是學習「自我監控」。這就是「社會強制」與「自我監控」交互影響,逐漸強化的活生生例子。「進監獄」與「上駕校」,都是「理性化」的產物,韋伯和福柯看到了「理性化」導致「進監獄」的壞處,卻看不見「上駕校」的好處,這就不如埃利亞斯全面了。
當然,埃利亞斯也沒打算歌頌「理性化」,只是如實描述而已。「文明化」的「文明」,不見得全是好東西,真正含義是「社會控制」與「自我監控」的相互強化。納粹屠殺猶太人,不是野蠻人的心血來潮,而是高科技的精心策劃。鮑曼(Zygmunt Bauman)的《現代性與大屠殺》研究得很清楚,大屠殺是由官僚體系來分工操辦的,集中營的毒氣室乃精密設計(埃利亞斯為猶太人,父母就葬身於納粹集中營,他晚年談及此時,仍不禁老淚縱橫)。在埃利亞斯看來,「文明化」的進程浩浩蕩蕩,不可阻擋。的確,某些時期,有人——比如嬉皮士——窒息於束縛過度的「自我監控」,進行反抗。這類反抗,成功機率有多大?我們看看嬉皮士運動,再看看今天全世界有多少個監控攝像頭,就清楚答案了。至於你是對此悲觀,還是對此樂觀,那是另一個問題。
福柯只關注「社會強制」,埃利亞斯更關注「自我監控」。他認為,從歷史來看,「自我監控」越來越細密,結果,人類身上逐漸加了一重又一重「緊身衣」,越來越隔膜於自己的身體,越來越感覺自己如同物理學常說的「殼中的靈魂」——「靈魂」是自由的,「身體」卻如同機器。從十六世紀起,哲學從本體論轉向認識論(甚至,繪畫發現透視),都跟人類「自我監控」越來越嚴密的心理趨勢有密切關聯。一個我們習焉不察的結果是,我們在他人面前與公共場合的羞恥感越來越強烈,舉手投足越來越小心。
事實上,埃利亞斯的理論,便奠基於對羞恥感的實證研究。羞恥感不是物質,如何實證化?難題。埃利亞斯卻獨闢蹊徑,真找到了「硬史料」。他遍讀從中世紀到近代的歐洲禮儀手冊,研究歐洲世俗上層的禮儀演變,比如:如何擤鼻涕?如何吐痰?如何吃肉?……結論是——禁忌越來越多,自我控制也越來越嚴,這是人類演化的大勢。禮儀研究,當代社會學不陌生,美國社會學家戈夫曼(Erving Goffman)最著名,他投入大量精力,研究當代社會的丟臉、汙名、失態等「面對面互動」,證明我們「習以為常」的互動行為,具有豐富而精細的系統,同時還要耗費大量精力。我們把埃利亞斯的歷史研究與戈夫曼的當代研究對接,可以窺見人類「自我監控」的「文明化」進程。
不只是「權力」馴化了「身體」,反過來,「身體」也創造了「權力」的馴化模式,而且不斷改進之——《規訓與懲罰》講的,原來只是故事的一半。
「權力-身體」概念,還有一大缺陷——福柯把「權力」給「擬物化」,誤把「過程」或「關係」當作「東西」了(埃利亞斯管這種謬誤叫「化名為實」)。「擬物化」思維,日常生活常見,比如「大盤」,全世界炒股者都當一個「東西」,不會當作所有股票組成的「關係總和」。炒股的都知道,股市最令人「雞血沸騰」的一句話是——「大盤意欲何為?」,仿佛大盤是一個「東西」,甚至就是一個「魔鬼」。這種思維不見得妨礙我們認識世界,甚至因為它形象,還有利於我們認識世界,但它到底有認識盲點,如同青蛙只能看得見動的東西,會模糊我們觀察歷史與社會的視線。
離經叛道的福柯,偏偏就在家門口摔了跤。
雖然他偶爾也講, 「權力並非一種物質,一種流體,也不是來自某個源頭的東西」(《安全、領土與人口》),「不是一種制度,不是一個結構」,但說歸說、做歸做,《規訓與懲罰》還是把「權力」當作一種「東西」的。正因「權力」被當作「東西」,才會跟「身體」組成二元對立關係。福柯不斷用「陰謀」、「狡猾」、「伎倆」、「居心叵測」這類字眼來評論「權力」——「關係」能「居心叵測」乎?這跟「大盤意欲何為?」是一個意思。他理解的「權力」,實為大眾權力觀念的理論化,屬於「權力的陰謀論」。埃利亞斯指出:「在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中,權力比例通常是極度不平等的,那些擁有相對較多的權力機會的人或者集團往往把他們的權力機會發揮到極限,為了自己的目的他們經常窮兇極惡、肆無忌憚。結果『權力』一詞帶上了令人討厭的含義,這就使人們不能在權力這個概念所指的實際上的事實和他們對這些事實的評價之間做出區分。」這一批評,你要拿來對照《規訓與懲罰》,就會發現非常貼。
《規訓與懲罰》英文版書影
埃利亞斯是福柯前輩,當然不會專門批駁小字輩(他一生唯一痛批的同行是美國社會學巨頭帕森斯),但就事論事,他的如下觀點,確是對《規訓與懲罰》的有力批駁:「我們說一個人擁有很大權力,好像權力是他放在口袋裡的東西一樣,這種用法是神魔觀念的遺蹟。權力不是一個人有而另一個人無的護身符,它是人際關係——一切人的關係——結構性特徵」,他建議在社會學中用「權力比例」一詞來代替「權力」:「我們說甲對乙擁有『權力』,這個概念不是絕對的,而是指『權力比例』——甲與乙在遊戲中的力量差別(對甲有利)。」即使在「全景敞視監獄」中,即使獄警擁有再強大的權力,他們也不可能擁有絕對權力,而囚徒也不是完全沒有反抗能力,只不過比較弱罷了。你要看過《肖申克的救贖》和《越獄》的,對此想必有所體會。
埃利亞斯一八九七年生,福柯一九二六年生,相距近三十歲。埃利亞斯,前半生坎坷,籍籍無名,福柯則壯年暴得大名,紅透歐美,直到今天的中國。據我所知,兩人沒有過直接交流,不過福柯去世前幾年讀到了埃利亞斯,甚為讚賞,臨終前數月還專門譯了埃利亞斯的《臨終者的孤寂》。真不知道,福柯要活得長的話,是否會重寫《規訓與懲罰》,補充他講漏的另一半故事?
吉登斯曾是埃利亞斯的大學同事。他讚揚福柯,卻貶低埃利亞斯,埃利亞斯的粉絲很著急也很生氣,批他「似乎是斷章取義地摭拾文明進程理論的牙慧」(「似乎」一詞,用得言不由衷,去之可也,見《論文明、權力與知識——諾貝特•埃利亞斯文選》)。也是趣事一樁。不過,我以為,吉登斯的「建構主義」確乎是埃利亞斯「相互交織關係」的「升級版」,只不過還吸納了戈夫曼、舒茨等其他社會學理論家的東西,更為蔚然大觀而已。
本文原載於《書城》201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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