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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楊女士在昆明廣福路的新希望·觀瀾匯小區買了一套房,這幾天正值交房。拿到新房,本該是高興的事情,但楊女士對自己的新房卻並不滿意——紅色的消防管道在房間的天花板上橫七豎八,管道上還帶著噴頭。「這是把浴室的蓮蓬頭裝上來了嘛?」
住房:
粗細不一的消防管排上天花板
楊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在2019年購入的該小區的房子,一直等著交房。2020年12月30日,開發商通知接房。2021年1月1日,在辦理了一系列手續終於拿到鑰匙後,眼前的一切卻讓她覺得匪夷所思——粗細不一的紅色管道排在了房屋內的客廳、臥室、衛生間、廚房甚至走廊,它們連接了所有房間,不少管道上還連著噴淋頭。
可以看到,幾乎所有的管道都是懸空安裝,離天花板還有20-50釐米不等的距離,這些金屬管道看起來十分礙事,還大大壓縮了使用空間。
與楊女士相同情況的還有小區內約300多名住戶,他們全部都購於同一幢樓——該小區12棟。據稱這個被當時開發商叫做「樓王」的樓,價格不菲,且為最後交房的。
為了弄清這個管道的用途,業主們隨即詢問開發商負責交房的工作人員,卻被告知這是消防管道,不僅不能拆除,為了安全期間,在裝修時還必須露出噴淋。
「買房子的時候根本沒告訴我們會有這種管道,怎麼現在到了交房就有了呢?」楊女士說,由於這些入戶的消防管道佔據天花板的空間較大,如果採用吊頂的方式將其封住,住房的層高可能僅有2米左右,會感到壓抑,除此以外,裝修的設計和費用都可能增加,這讓業主們感到十分不滿。「幾百萬買這樣的房子,實在讓人受不了。」
開發商:
建築高度大於100米需安裝自動滅火設施
據悉,新希望·觀瀾匯項目位於廣福路與希望路交叉口西北側,是新希望地產在昆明打造的第二個高端改善型樓盤。
新希望服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該規範在2018年有修訂)第8.3.3條規定,建築高度大於100米的住宅建築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並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並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該規範在2018年有修訂)第8.3.1-8.3.4條的條文解釋:對於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需要在住宅建築的公共部位、套內各房間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由於,楊女士及其他業主所購買的樓是小區12棟,總層高42層,屬於超高層建築,因此,按照規範要求戶內需要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管道及噴淋)。工作人員表示,業主所提戶內消防管道及相關設備設計及安裝均符合國家規範,並已通過政府專項驗收。
對此,12棟的業主們並不認可。有業主表示,「如果按照相關規定,消防系統入戶我們可以理解,畢竟也是為了我們業主的安全,但是我們認為開發商置業主權益於不顧,這樣的房子我們沒辦法住,希望開發商可以進行整改,降低管道對我們的影響。」
據業主表示,當時在購房時開發商並未盡到告知義務,宣傳資料和樣板房上都沒有體現。「我們的購房合同、戶型圖、平面圖都沒有明確的說明過。」業主李女士說。
為此,業主們決定拒絕接房,並想向開發商要個說法。
對此
新希望服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
公司目前正在協商
稱5日一定會給業主回復解決方案
出品:雲上融媒新媒體中心
來源:雲上融媒記者魏文青 黃超
編輯:王夢娟
初審:餘 倩 覆審:陳新明 終審:李銀和
一校:龔麗萍 二校:何 笛 三校:王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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