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戰國時期流傳至今的一句哲理名言,包括我們日常生活中也會常說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彰顯著制度的重要性。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又會出現「法不責眾」、「功過相抵」等情況,但這些在職場中卻不實用,職場如戰場,不僅僅指的是你要面對的競爭對手,而且還包含工作中的下屬。一旦有了一次的「功過相抵」,那麼就會在其他人的心目中留下一個「只要我有功,就算犯了錯,也沒有關係」的概念,如果一旦出現這種情況作為部門領導的你,就要小心了。
朋友小艾是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的部門主管,前段時間朋友聊天時,他有些苦惱的提到一件事情,想要我們幫忙給些建議,說是前兩天部門一個老員工,違反了公司明令禁止的一個「職場行為規範」,按照制度他是要被辭退的,但這個人平時工作、部門貢獻都非常不錯,沒有出過什麼差錯,偏偏這次違規還是被部門其他領導看到的,現在就在想到底是辭退還是怎麼處罰?
聽完之後,幾個朋友紛紛各出己「被領導看到了,而且是職場規範要求的,那就只能辭退啊,自己犯的錯,他自己也要學會承擔啊」其中一個朋友說到,他話語剛落另外一個朋友就直接反駁道「我覺得不妥吧,這樣該寒了老員工的心了,勤勤懇懇幾年工作,就因為一不小心的錯誤,就直接被辭退,其他老人看到,心裡肯定該有想法了」
聽完他們所說的,朋友苦笑的搖了搖頭「這些我也有考慮過,當時的我也傾向與後者,幾年辛苦,不能因為一件事情就全部給否定了,而且後來看領導的也沒有繼續追責的意思,我也就想著差不多就算了,開個處罰單,罰點錢,領導那邊我也好交代,手下的人也敲一個警鐘……」
「這不是挺好的嘛,那你還愁什麼?」幾個人不解的看著他
我也覺得兩全其美的方法,但是當我找到那個老員工的時候,他竟對我說「兩個月前那次事情,小乙犯錯,都沒處罰,為什麼到我就要被罰?」如果他不提我都快要忘了,就在兩個月前部門裡面的小乙,犯了同樣錯誤,只是當時是被部門內部的人看到的,而且他平時表現也還不錯,我就沒有去做處罰,只是口頭警告了一番,沒想到此次竟被拿出來做對比…
「這怎麼能一樣,一個被領導看到,一個部門同事看到,性質都不一樣」朋友有些不滿的說道。
「性質是不一樣,但是犯的錯誤是一樣的,現在讓我就很難做,就算我現在想要把這個事情,放過去,但是怕日後,會有同樣的事情發生,每次都是以同樣的藉口,人家都沒罰,為什麼我要罰?」
可能很多職場上的朋友,多多少少都會有這樣的煩惱,對於老員工或者平時工作表現不錯的員工,犯錯了到底該不該罰?
其實,沒有什麼需要糾結的,公司有制度要求,違反就要處罰,而且處罰的有依有據,他無法反駁,但是處罰力度在於你,職場本就沒有絕對公平的處罰制度。處罰的輕與重,只是在於他的價值大與小,如果你感覺他有價值,那就輕罰,若無價值,或平時表現就不好,那就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