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名、空弦音、泛音
一——一弦 二——二弦 三——三弦 四——四弦
五——五弦 六——六弦 七——七弦
弦名用中文數字書寫,記於音符上方,並多用於按音。
()——空弦音。與二胡等樂器通用,記於音符符頭的上方或下方。
。——泛音。記於音符符頭的上方或下方。
等——泛音的徽位。與泛音符號記在一起的中文數字表示徽位數,即表示一徽上的泛音、二徽上的泛音……至十三徽上的泛音。
琴上泛音之多,連同古已用之的徽外泛音多達百餘。為避免混淆,故作此設計。
右手指法
——勾 ——剔——抹——挑——託——劈——打 ——摘 ——撥——刺——輪—— 蠲、疊蠲
// .///——長音符號,一個音的連續快速彈奏,可用「挑、劈」、「挑、抹」等指法彈奏。
左手指名、指法
l——大指
2——食指
3——中指
4——名指,跪指也用此記法。視音程距離及音區所在的位置由演奏者自定。
(掩)——(掐起)——(帶起、爪起)—— (推出)——(吟)—— (猱、揉)
吟揉兩法以波紋幅度大小作為區別,小者為「吟」,大者為『『揉」。
大量傳統吟揉技法如「細吟、定吟、蕩吟、蕩揉、遊吟」等技法,都歸此兩法。須根據琴師指點或傳統派別的特點細作處理。
走音連線。左手指按弦待右手指彈弦出聲後再向左或向右移動,改變音高,稱為「走音」。
此連線替代了減字譜中的「上、下、進、復、分開、往來、午、奐、虛上、虛下、二上、二下」等技法。屬裝飾音性質的「撞、逗、滾拂"仍用五線譜記譜中的短連線表示。
指法框。指所框指法技法的整體連續反覆,直至其他指法技法符號出現。待習彈者對記譜法則熟練貫通後,此類符號也可略去。
古琴「五線記譜法」的記譜規則
(一)標音高、節奏
樂譜上記出音高、節奏節拍並標明簡單的指法技法符號,而不標徽分位置,是本記譜法的特點。
(二)記音高所在弦名稱
由於古琴定弦的音程結構特點,七條弦上除一弦空弦外,一個音有少則兩個、多則七個的同一個音高,為示區別,則記出的弦名。
因一條弦上的任何音高只有一個,因此,連續在同一條弦上彈奏的所有音高,只記出第一個音高的弦名。
泛音由於數量多,使用頻繁,且需較高的準確度,因此要標明徽位。
(三)音高走向定指法
右手「勾、剔、抹、挑」指法的運行規則,由所在弦的音高走向而定。由高向低的第一音,多用外向指法,如「挑、託」等。
由低向高的第一音,多用內向指法,如「抹、勾」等。經初級指法規則的練習,掌握甚易。待初步掌握後也可略去不記。
(四)和音彈奏技法——「早」
「早」是兩個音的和音彈奏技法,然此種技法只有「挑、勾」、「託、勾」等兩三種。
兩弦弦距近者用「挑、勾」,反之用「託、勾」。演奏者只需視音程大小而自行擇之。「滾、拂」的音型也是相對固定的,故都不專設符號。餘類推。
(五)特徵音型使用特定指法
對於某些特徵音型則以其音型的特徵來決定擇用有關的指法技法。如「鎖」、「掐撮三聲」、「打圓」等,原本就是由特定的指法技法組合而成。
此類指法技法符號經初級訓練後即可熟悉,因此也可略去不記。有需要時可分解成基本指法技法符號標出。
(六)基本指法
某一弦的某一音究竟用左手哪一指按弦,也有其基本的規則。七徽至三四徽的音高多用大指,十徽至徽外的音高多用名指或中指。
七徽至九、十徽音高上的按弦指名,可根據音高的走向來決定(如九徽按音後向高音走音時則一般多用大指,九徽向低音走音時則多用名指)。
在高音區(上準)一、二、三、四弦多用中指、名指,五、六、七弦多用大指。其中既有基本法則的規定,又可隨時應變、靈活應用。因此左手指名也可略記。
(七)指法標記
兩個以上分別彈奏的按音(不包括空弦音、走音),其弦名、指名、指法相同者,只在第一音上標明,後面的音高都省略不標。
即當一音高未標明時,則同前一音所標明者。泛音徽位的標示也同此規則。兩個以上的連續「走音」用連線表示,並只記寫第一個音高的弦名。
「綽注」「吟揉」「再作」「緩急、少息」等指法技法的標示一律由原五線譜記譜法中的記譜技法代替。
(八)無標記符號
樂曲中若整段、整句、整小節都無符號標記,則說明是前面某段、某句、某小節的完整重複,其指法、技法符號同前。
(九)特殊標不具有同前功能
較特殊的指名、指法、技法另作標示,但不具有後面音列的「同前」功能。
(十)教材標記
左右手指法技法的標明,如同鋼琴、二胡、琵琶等其他樂器一樣,在初級教材的練習曲譜上可作詳細標明,在中、高級教材和正規曲譜上則只需作規範的標記。
古琴「五線記譜法"利於推動古琴音樂的繼承與發展,利於普及推廣。但由於五線譜在大眾中還並不十分普及,有可能使一些不太熟悉五線譜的學習者產生用譜的困難。
然而作者通過長期教學、演奏的實踐,體會到無論是青少年還是成人老者,只要循序漸進、持之以恆地學習和練習,還是能很快熟練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