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菸時「借火」的英語你一定學過,只是沒學會用
用中文跟著老師「又學會了」一句「新」英語,和「我能不能使用我學過的英語表達正在學的這句英語」反應出來的是一個人完全不同的學習力。
前者只能永遠跟在老師後面用中文鸚鵡學舌,後者則掌握了英語學習的主動權。
比如:能跟你借個火(吸菸)嗎?
你肯定認為這句英語你沒學過,也不會說。所以只能洗耳恭聽等老師給你「答案」。
換個思維角度想想,果真如此嗎?
我是這麼「自己解決」英語「借火」是怎麼說的:
1、light a cigarette學過吧?同樣學過的還有:Light a fire=make a fire,light a birthday cake candle等等。
為什麼這些英語我寫出來(用起來)後你會說「我都學過,你寫出來我就懂」?
這就說明了我們學習英語「最薄弱」的一點:不是沒完沒了地「學」的問題,是經常接受訓練如何啟發「用」的能力問題
2、所以,「借火」不就依然是May I light a cigarette嗎?
不過,「借火」是light a cigarette from someone罷了。
1. When we light a cigarette from others,we light our cigarette from the tip,or the but of a lit cigarette.
2. We can use the tip of another person’s lit cigarette to light our own.
If we’re in a social situation and we have no lighter or matches with us, we can use the tip of another lit cigarette to light ours.
To do this simply touch the end of the lit cigarette to the end of ours.
經過這樣的「啟發」:你還認為英語「借火」很難學,沒學過,不會說嗎?有哪些不是你學過只是「不會用」的?
補充:有一點我敢肯定:cigarette這個單詞,看我這條訓練的學生有95%以上寫不出來,或者根本做不到一個字母不查地拼寫出來。
知道為什麼如果是雅思託福聽力聽寫考試時你肯定「吃這個虧」嗎?
這跟你當初只用詞根詞綴記憶單詞,而不是用我的「音形義」單詞記憶方法記單詞有關。不過,這是題外話。
3、最後,我怎麼能肯定英語「借火」可以說light my cigarette from you呢?
在這裡我「賣個關子」,這涉及到更高層次的英語學習,可以單獨訓練。在此按下不表。
我們今天想說明的是:不要以為學「學」英語都是「學新知」:「用」英語比「學」英語重要。在這方面「開竅」比什麼都有價值。
當然,我們在這裡只是就學英語而學英語,在英語語言環境現實裡,「借火」是不需要「說」英語的,看到有人手裡有煙,你拿出煙「肢體語言」比劃比劃也能解決問題。不過,這是題外話,與學英語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