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品當作商品賣 電視購物又坑人了

2020-12-20 杭網原創

  「被說得天花亂墜的相機,拿到手才發現功能不全、按鍵不靈,想退貨又被店家推來推去,太坑人了。」這是黃女士發到杭網議事廳的一封投訴件。電視購物屢屢坑害消費者權益、問題頗多,一直以來總是令人人心惶惶,這一次出現問題的是杭州光大電視購物。

  相機?玩具? 網友說電視購物真是忽悠人

  今年3月初,黃女士在某電視臺的「光大電視購物」節目中看中了一套化妝品,便下單訂購。幾天後,她接到了光大導購員李先生的電話,告知其化妝品已經斷貨。在與導購員的聊天中,黃女士無意間提到自己想買一部數位相機,李先生當即表示,光大購物正好有一款數位相機符合黃女士的要求。

  「他告訴我,相機有1800萬像素,8G內存卡,還有攝像功能。價格也不貴,只要499元。」黃女士欣然接受了李先生的推薦。可是隨後,問題接踵而至。

  「首先是送貨的時間問題,一個多星期了,還沒有上門。」於是,黃女士再次致電光大購物,並得到了「十天內發貨」的答覆。整整半個月後,黃女士在3月29日收到了相機。打開包裝一看,更嚴重的問題出現了,「相機沒有內存卡,也不能攝像。而且因為相機的按鍵不是很好用,就連最基本的拍照都有問題。至於照相的質量,那更是非常一般,完全不是當初給我介紹的樣子。」

  隨後,黃女士在要求退貨的過程中也一再碰壁,讓她覺得自己被結結實實忽悠了一把:「現在,這個相機對我來說只是一個供小孩戲耍的玩具,毫無意義了。」

  贈品?商品? 店家稱貪心導購已被開除

  這款被吹得天花亂墜的「高端」相機,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光大電視購物的售後人員李小姐這樣解釋:「黃女士購買的這款數位相機其實並不是光大購物的商品,而是一款贈品。向黃女士推銷的導購李先生擅自截下這批贈品,並以光大電視購物產品的名義推銷給消費者,是他個人的違法行為。目前,李先生已被公司開除。

  經過調解,光大電視購物答應為黃女士更換一部價值699元左右的高斯貝爾手機,差額部分由光大購物承擔,黃女士對此表示滿意。

  黃女士事件到此為止,可是搜索「杭州光大電視購物」就能發現,這樣的事件並不偶然。

  2010年3月20日,網友通過光大電視購物購買一款仿NOKIA-E66的手機,價格428元。收貨後發現電池無法充電,次日發現手機花屏。光大購物以貨品已用且沒有存貨為由拒絕退貨。

  2010年1月2日,網友通過光大電視購物購買手機和筆記本電腦,套餐價1028元。收貨後發現筆記本只是一個遊戲機的電腦外殼,不能上網;手機也只是個塑料殼子。經媒體介入調解,1月21日,光大購物給予退貨處理。

  本網希望通過此類事件再次提醒消費者,電視購物暗藏陷阱,一旦上當維權往往不易,即使沒被欺詐也很難享受到正常的售後服務。另外,要特別注意電視購物中帶有欺騙性質的廣告形式,如聲嘶力竭地叫賣、模擬被訪者假談感受、限時限購矇騙觀眾等

  (如果你想諮詢、投訴、建議,可以登錄杭網議事廳,我們將盡力為你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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