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品視同銷售商品

2020-12-20 中國網財經

  ■記者 裴磊

  買衣服贈腰帶、買乾果贈垃圾袋……這些「彩蛋」般帶給消費者驚喜的贈品,是網上和實體店常用的促銷方式。但收到贈品的消費者,往往因為並沒有為贈品買單,而忽視了贈品的質量、價格,有時還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贈品面膜惹了禍

  趁著最近各大網站又開始年中促銷,殷雯(化名)購買了一套韓國品牌護膚套裝。她說:「看到精美的包裝,還有商家贈送的20片面膜。當時還覺得非常值。」

  收到貨物的當天她便敷起了贈送的面膜。可沒想到20分鐘後,揭下面膜她便發覺臉上有點痛。一照鏡子才發現臉上已經起了痘痘。「當時我還以為第一次用這品牌的面膜不適應,也沒當回事。」結果第二天,臉上紅腫、爆痘越來越嚴重,她趕緊跑去醫院檢查,就醫的診斷是:過敏性皮炎。

  殷雯說,「面膜上面一個漢字都沒有,根本看不懂。」記者看到,確實除了一組阿拉伯數字外,生產廠家、生產日期、質量合格證等關鍵信息均無中文標註。

  殷雯聯繫了賣家要求賠償。賣家先是表示過敏性皮炎與自己贈品無關,又表示進口商品本來就沒有中文標示,只是可以讓殷雯退回化妝品,他們全額退款。

  贈品價格誰說了算

  和殷雯不同,張釗則是為贈品的價格感到氣憤。原來,上個月他在西華門附近購買了一款手機,當時賣家還贈送了他一個手機殼。

  可沒幾天他就發現手機觸控螢幕反應不靈。「跟商場交涉了好幾次,他們終於同意我退貨。」於是他拿著充電器等配件再次來到該商場,銷售人員卻要求退貨時,贈品必須一起退。張釗說「我早不知把那個手機殼扔到哪去了」,「他們就給了我兩個方案,要麼把手機殼帶回來,全額退款。要麼在退款中減去手機殼的價格。」

  張釗選擇了後者,不過聽到銷售人員的報價後他「驚呆了」:「這個手機殼248元。就一個塑料殼子,外面小店也就一二十塊錢的事。」他說而且當初買手機時,商家「既不讓我選款式,也沒告訴我手機殼多少錢。現在他們說多少錢就多少錢,這合適嗎?」

  贈品質量也有標準

  陝西劍琴律師事務所朱忠濤律師表示殷雯有權主張自己的權益。因為賣家承諾購物送贈品,實質上是一種單方允諾行為。賣家有義務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保證贈品質量。而且上月開始實施的,線上線下銷售活動均適用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更明確規定,獎品、贈品等視同銷售的商品,應當符合本《辦法》對商品質量的規定。標識標籤不符合規定的商品、禁止銷售的商品以及「三無」商品等一律不得作為獎品或者贈品。

  而對於張釗的遭遇,朱忠濤表示贈品作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所產生的附贈予行為,贈予合同與商品買賣合同存在主從關係。商家要求張釗退換或者作價補償手機殼的要求是合理的。至於手機殼價值幾何?在商家沒有提前明確告知的情況下,需要根據市場價格合理確定,不能由商家說了算,否則涉嫌欺詐及誤導。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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